今天分享一套非常全面的 综合布线系统的技术规格书 ,包含了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可以直接使用的技术要求素材,建议收藏备用!
综合布线系统
第一节 总则
1.1.1. 说明
A. 承包单位须根据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的要求及图标、设计、供应一套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另外说明),包括安装接线、测试及试运转资料。系统须依照制造厂商的规范要求进行布线及安装,并须保持最佳的运转情况。
B. 本系统应由组合式线路及其配件组成﹐主要设备应来自同一家制造厂的标准产品。承包单位须供应及安装所指定或为了成功地完成本系统所要求的一切有关设备。任何设备如未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或图上提到﹐但为系统的运转所需﹐也须包括存在本合约工程内。
C. 本系统是一个线路的管理系统﹐由光纤、非屏敝双绞线、大对数电缆、配线架、组合式插头与插座、跳线﹐以及其它附件所组成。完成后的系统应能满足标书所指定的服务要求。
D. 本系统配件设备的位置及其最大尺寸应与图纸所指定的相符。承包单位须负责按照最新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并适应现场的条件限制。
E. 投标单位在送回投标书时须呈上一份“技术建议书”﹐叙述该建议的系统及其配件符合标书的要求。同时须附呈有关的产品说明及制造厂的标准文件﹐详细叙述电缆、接线、连接设备等等﹐包括产品目录、规范单张、图表和显示特征的简图,每个投标单位的标书将根据技术建议书的清楚程度与完整程度予以评定,技术建议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下列资料﹕
a. 详细的系统示意图。应根据招标示意图与施工设计图纸绘制﹐并加于以深化﹐以显示与系统网络相连的所有点的细节。
b. 技术性的叙述﹐解释系统的总体概念﹐设备的类型与质量﹐容量、功能操作﹑速度和精确度。
c. 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扩建方法﹐阐明在不同系统层次的局限性和最大容量。
d. 本系统在环境方面的要求﹐包括每一个电讯房内的温度、湿度、设备用电及间距。
e. 详细叙述在硬件结构各种层次中﹐系统任何部件发生故障所产生的影响。重点应放在对系统反应的影响以及发生这种故障时仍能运行的系统容量份额。
f. 在现场进行测试的步骤。
g. 为业主代表而举办的培训计划建议。
h. 根据规范的要求制订的维修合同样式本提供给业主研究。合同还须包括对系统内容增加和修改时的单价。
i. 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须符合建筑总合同中有关各种活动的工作程序所规定的制约。
j. 建议的组织架构表﹐显示执行设计、工程、施工、测试与维修的工程人员的架构。
F.“技术建议书”的送呈不能被看作系统己被批准﹐也绝对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应满足规范和图纸要求的责任。
G. 本承包商负责供应及安装系统设备、线缆、线管(含桥架)等,工程范围根据工程界面确定。
H. 本承包单位需作一切的配合以完成电话局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I. 承包单位应提供所有必需的螺栓、锚栓、压紧装置、接线、绕札、分配环、各种接地与支撑硬件等。
J. 在招标文件及图纸总点数5%范围内的增加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2. 对质量保证的特殊要求
A. 一切工作都应符合最佳的工业标准﹐并经得起测试、检验、投运与验收。
B. 系统应有证明能担负指定的职能﹐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系列﹐并应经过一个有权威的测试机构进行同类型产品测试合格。相应的技术资料﹐同类型产品的测试证书﹐图纸及测试报告﹐必须用中文写成﹐提供审查。
C. 整个系统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制造。如当地的法令或规范更为严谨﹐则应优先遵守有关的法令或规范。
a.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1348-2019 )
b.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15 )
c.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d.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e.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 17
f.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委员会(原CCITT)
g.EIA/TIA568B标准
h.ISO/IEC DIS 11801建筑及建筑群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国际标准
D. 本承包单位需使用Fluke测试仪完全地测试每点每线﹐及完全地把每位的测试报告呈交。业主方将作抽样测试﹐若发现承包单位的报告与抽样测试的结果不同,承包单位要负责业主方的所有测验费用。
1.1.3. 送审文件
承包单位应呈送下列资料作审批﹐但不局限于这些资料﹕
A. 设备与配件的技术细节,制造厂的资料等等。应提供有关数据以核实整个系统的操作表现。
B. 详细的设备制造图纸﹐以显示设备的总布置﹐配线架的排列等等。
C. 详细线路图﹐显示综合布线系统所有的线路细节﹐注明电缆端的排列及数目。
D. 施工图。
E. 设备重量。
F. 土建及其它环境要求。
G. 铭牌、刻字与颜色的编排。
H. 配件的表面处理。
I. 对于在制造厂和现场测试的测试程序和报告格式的建议。
J. 提供所选设备对应型号的生产商印刷资料,包括安装、运行与维修指示,详述安装与运行的步骤、接线细节、线路详图、零件清单、建议的备件清单、提供的备件清单、所有设备的完整维修步骤以及建议的维修范围与维修频率。
K. 在提交样品的同时,需提交设备材料彩色图片供确认,要求承包商必须在彩色图片上加盖公司印章,彩色图片必须能够清晰的分辨出设备的型号及外形样式。
第二节 系统说明
1.2.1. 总则
A. 设置办公局域网、客人网、监控网、设备网,无线上网接入客人网。四个网络物理分割。
1、 在弱电井的机柜里,分开设置客人网交换机和管理网交换机,有相应的光纤连到主交换机,光纤需要有50 % 冗余。。
2、 对跳线要求如下:
3.1所有跳线采用厂家成品跳线;
3.2需使用颜色区别其实际使用的功能。
3.3所有跳线均需逐个清楚打印标注位置和来源,用塑料带小标志牌的标志带。
3.4配线架的每个点位都需要有相应的机器打印的标识。
3.5机柜上均需打印并贴上机柜中所涉及的配架明细表和楼面的平面点位图。
3.6系统完工后,需提供每个数据点位的FLUKE 系统测试报告。
B. 电话系统布线垂直干线系统采用五类100对或5 0 对非屏蔽大对数电缆;接至各楼层配线架。水平布线采用超五类类4对非屏蔽低烟无卤双绞线电缆 (UTP-5e) ,由楼层配线架敷设到各语音终端。
C. 数据通信系统垂直干线采用 6芯单模 光纤,接至各楼层配线架,水平布线采用六类4对非屏蔽低烟无卤双绞线电缆 (UTP-6) ,由楼层配线架敷设到各数据终端。
D. 综合布线系统是一个线路的管理系统,承包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语音主配线架、光纤配线架、线缆等硬件设备。线路敷设及末端包括光纤、双绞线、配线架、组合型插座、跳线、线缆标签等。
E. 本系统要求适用于主流网络拓扑结构,支持最新的主流网络协议,并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的需求,能够支持数据通信、语音通信、多媒体通信以及各种控制信号的通信。
F. 网络设计应能有效的避免单点失效,在设备的选择和关键设备的互联时,要提供充分的冗余备份,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故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保证路由链路较短。
G. 提供完备的安全防护策略,能防止网络的非法访问,保护网络建设者的合法利益。
H. 承包商应承诺并遵守“管理集团”之“IT标准”。
1.2.2. 功能性要求
A.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需满足招标图纸(或者弱电信息插座点表)的数量及要求,并需按照招标图设计用颜色和图案区分语音点和数据点。
B. 配线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根据招标图中的要求采用超五类或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进行布线。(根据具体要求亦可采用光纤。)
采用双绞线的水平配线系统,配线长度不超过90m。
非屏蔽双绞线护套 (UTP) 应进行色码标示,以便区分不同用户端。
需按照招标图纸要求对于无线网络接入处的信息点及其管线预留。
C. 干线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使MDF与FD中的水平交叉连接联系起来。它构成了这些位置以及与其相连的相关硬件之间的主干传输媒介。
干线系统应该包括布线间建筑内光缆和和或电缆的垂直和/或水平分布。主干系统主要包括大对数电缆和多芯光缆。布线应支持声音,数据,视频以及建筑物的日常运维。在布线过程中应遵守所有线缆的弯曲半径和拉伸强度等规范要求。
招标图纸上具体说明了每条楼层线路的主干线缆芯数(对数)及根数。用星型拓扑法从MDF开始连接。
每条光纤都应该用具有色码标示。多模电缆长度不得超过设备生产商推荐值或长度要求以满足规定的性能水平。
D.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间子系统包括程控交换机房、网络交换机房、各层弱电竖井等。设备间子系统需满足对于各种弱电机房的功能性要求。
根据规范,提供并安装一部等电位的接地系统,连接如下设备:
通信机柜,设备机架和配线架
通信线槽,梯形架和桥架
电信系统设备所有外露金属部分
E. 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包含各建筑之间的电缆、光缆连接。进入单个建筑的总配线架可设置在进线间,也可设置在设备间内,以招标图示意为准。建筑群间数据干线采用光缆连接,语音干线采用电缆连接。
F. 无线网络:
客人使用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包括客用卫生间、客用电梯、客房、所有公共区和酒店周边及室外花园等客人使用区。全日制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行政酒廊、所有餐厅、会议室、大堂等人员密集区采用高密度、大承载量、大流量的A P, 接入客人网络。
酒店后勤区无线网覆盖,包括办公室、厨房、员工餐厅、员工电梯等员工日常办公和停留的区域。
所有A P 采用P OE 供电,A C+AP 方式。无线网络信号强度最小不低于 -65dbm, SNR 20。 满足 802.11ac 或 802.11ax 标准
G. 管理子系统:
对于进线间、设备间、交接间、工作区等处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需进行统一管理,其标识、记录模式至少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H.UTP管理系统
铜连接组件应能够通过使用交叉连接(跳)线或插入(互相连接的)线实现交叉连接或相互连接。
分离终端模块应用于声音和铜缆数据传输。电话通道,PABX声音以及铜缆数据和光纤数据之间的分界/分离应符合图纸上的规定。
允许接线模块从配线(架)上拆下来,而不干扰其他通信服务。包含应用绝缘压穿连接(IDC)终端的多端口模块。
配线架留出至少 10%的备用空间,并预留设备托板。
I. 光缆管理系统
光纤插线板应安装于标准19英寸的机柜,包括ST/SC/LC连接器,包括固定在机柜内的具有抽屉导轨的光纤管理台架并包括每个多端口面板之间的跨接环。
允许接线模块从配线架上拆下来,而不干扰其他通信服务,并具有绕线、固定线缆等相关模块。
J. 标签
按照字母数字顺序贴标签,这样,综合布线系统的每个部分都具有唯一识别。必要时可考虑现有建筑物或客户的标签标准。标签系统上交获批后方可开始安装。应满足以下一般标签要求:
线缆各端标签应具有唯一识别符并标注他们距主要电缆线路的位置。
应按照生产商标准在插线板的每个插口配备清楚的标签夹持器。
插口板应贴与布线标签相匹配的标签。
命名时以易于识别缆线类型为原则。
第三节 系统设备
对于如下主要设备、线缆的技术要求,并非限制承包单位去选择设备与材料满足各项指标。而应是选择正确的设备与材料,以达到完成这个系统需求的目的。对于未指明的设备、线缆等应由承包单位自行选择以适应系统的要求,其所选用等级不得低于技术要求中相关设备所指定的等级。
本系统涉及的电缆及其接插件应选用高性能组合设备,传输性能不可低于国际标准对于该类线缆的各项指标参数。
a. 水平配线系统的线缆,应采用 LSOH 或以上防火等级的产品。
b. 垂直干线系统的线缆,应采用CMR或以上防火等级的产品。
2.3.1 超5类双绞铜缆
a. 按照招标图纸的要求提供超5类非屏蔽双绞线作为水平电缆。
b. 电缆应符合EIA/TIA-568标准及ISO/IEC等同类标准对于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的要求。
c. 数量和线路见图纸。
2.3.2 6 类双绞铜缆
a. 按照招标图纸的要求提供六类非屏蔽 4 对型式双绞水平电缆,带十字骨架。其性能需满足计算机网络、影像系统的传输要求。
b. 电缆应符合 EIA/TIA-568 标准及 ISO/IEC 等同类标准对于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的要求。
c.UTP 电缆应由 24AWG 铜导体组成。
d. 数量和线路见图纸。
2.3.3 5类大对数电缆
a. 按照招标图纸的要求提供3类大对数电缆作为主干电缆。其性能需满足电话和电信系统的传输要求。
b. 垂直主干电缆应为25/50/100对型式
c. 电缆应符合EIA/TIA-568标准及ISO/IEC等同类标准对于5类大对数电缆的要求。
d. 数量和线路见图纸。
2.3.4 光缆
a. 所有光缆应由同一厂家生产。
b. 单模9um光纤在1310nm和1550nm波长时的损耗分别不得超过0.5dB/km和0.4dB/km。
c. 多模50/125 um光纤在850nm和1300nm波长时的损耗分别不得超过3.5dB/km和1.5dB/km。
d. 主干光缆应通过相应厂家制造的耦合器与厂家光纤尾纤相融合。
e. 多模光缆应由50/125 um光纤组成,单模光缆应由9/125um光纤组成。
f. 多模和单模光缆应采用 LC连接器。
g. 数量和线路见图纸。
2.3.5 连接件
连接硬件应将所有子系统连接起来。它由为提供电路识别的加标签的硬件,以及跳线和/或用于交叉连接位置上建立电路连接的跳线构成。连接件由UTP和光纤连接器和接线设备构成。若图纸中有要求或有说明时,连接硬件还应包括加预备件。
连接硬件应能够与布线子系统在同样的连接中具有电兼容性以保证信号的质量,且组件应符合布线子系统规定的要求。
连接件应完成:
a. 从通信插座到用户活动和/或不活动设备的完整连通性。这包括所有为实现完整的联通性所必须的电缆,跳线,连接器和工作区域线。
b. 出于行政管理目的布线识别,确保将来在移动,填加以及更改时进行有效管理。
c. 使综合布线的测试能够充分完成。测试入口应切断电路并允许在两个方向上进行测试。
d. 为布线系统的电缆和活动设备提供机械保护。保护活动设备,UPS及其它设备的台架尺寸要适当。
e. 连接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f. 语音和数据跳线
g. 工作区域接线(从插座到工作台)
h. 网络设备接线
i. 插线面板
j.IDC模块
k. 机架及其隔板
l. 电缆线槽
m. 布线管理设备
n.19英寸标准机柜以及柜内电源、风扇、垂直布线槽、配线等所有部件
o. 机柜带可锁玻璃/穿孔金属前门,金属边,以及顶部可锁穿孔金属后门,图纸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p. 其他硬件
q. 标签
r. 所有所需布线配件
2.3.6 接插线
每层配线的所有电路都应配备接插线并预留5%。
2.3.7 UTP接插线
提供8芯接插线以匹配适于楼层配线接插的特定水平配线长度。接线头应在各端进行连接并具有8芯模块插口。提供8芯跳线装置以匹配适于楼层配线接插的特定水平配线长度。接插线应由水平线缆制造商制造以保证水平布线的适当均衡。插接线不得自行装配压制。
客房内语音点的布点原则:每客房内一个号码,超五类线从弱电竖井到床头再到卫生间,卫生间为最后连接点位。
2.3.8 光缆接插线
为各个光缆之间或纤芯和电子通信设备之间的所有芯连接线提供单模光纤接线头。接插线应在各端与ST/LC连接器进行熔接连接。单模外套应为黄色。光缆接插线在弱电间配置数量应与交换机光纤端口数量比为1:1配置,在IT机房处与交换机光纤口数量比为1:1配置。网络交换机采用基本采用LC接口,但保留使用SC接口的可能性。
2.3.9 通道规格
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或超过国际布线标准描述的通道参数。它通过独立合同或通过用户规定了部分通道设备,明确指出了与这些通道部分有关的决定是否与通道规格相符的所有假设,并提交给招标人。
2.3.10 配线架
语音和数据均采用2 4 口模块化配线架,所有配线架都应设理线器。
竖井内光纤配线架均采用24口,LC接口,并配置法兰、耦合器、尾纤等配件。
2.3.11 弱电机柜
机柜应顶置 220V 交流电源驱动的排风风扇,风扇应为低噪声;柜应设置钥匙开取的机械锁;所有弱电机柜需配置专用3 C 认证的金属外壳 PDU 电源。
第四节 安装
A. 安装应符合中国相关标准。
B. 每个连接端口处非绞线缆的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C. 在布线过程中应遵守线缆的弯曲半径和拉伸强度等规范要求。
D. 线缆必须隐蔽保护,不得明敷。如果需要明敷,必须经过工程师的批准。
E. 应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布线:桥架或穿管
F. 除非在本说明书或图纸上有特殊说明,所有的布线系统及其子系统均应作为综合布线系统合同的一部分。
G. 埋设于墙体,地板或天花板中的线缆应通过下面方式之一与低压电缆保持隔离:
a. 至少50毫米距离;
b. 耐用绝缘材料或金属屏障(如线槽);
c. 任何厚度的木料或金属柱,壁砖,托梁或椽。
d.150毫米距离和中间屏障;
e. 任何厚度的木料或金属柱,壁砖,托梁或椽。
f. 埋设于墙体,地板或天花板中的通信电缆应通过下面方式之一与多芯高压缆线保持隔离:
g. 至少300毫米距离;
h. 耐用绝缘材料制作的屏障(如线槽);
i. 任何厚度的木料或金属柱,壁砖,托梁或椽。
H. 埋地通信电缆与其它电力电缆,设备管线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室外及室内布线应根据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I. 应按照国家规范完成可靠接地及防雷等措施。
第五节 调试与验收
A.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及竣工时提供包含所有区域的无线网(2 .4G 和 5G )模拟测试报告。使用8 02.11 协议的频谱分析仪,提供场强的测试报告。
B. 承包商只能用一种型号的测试仪作为整个系统的认证测试工具,以保证系统测试的准确一致性。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用不同型号的测试仪时,承包商需提供两者间的差异及转换关系。
C. 需经过对水平基本链路布线组件(包含配线架、信息插座、水平线缆)进行系统测试,测试结果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络为合格链路。
D. 承包商需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配合竣工验收工作。并准备以下资料:竣工图纸(含系统图、技术设计图、施工管线平面图)、产品说明书、测试报告等需呈送业主的所有文档资料。
第六节 竣工
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A. 图纸与资料
a. 系统图
b. 技术设计图
c. 施工管线平面图(包括接线端子图)
d. 综合布线点位表
e. 产品说明书
f. 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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