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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发布于:2023-03-30 09:55:30 来自:环保工程/环保大厅 [复制转发]

生态环境部:严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2月17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中第一次提出要“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根据后来发布的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黄润秋部长在会上还提到,其实在2022年,生态环境部就已经开始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了。
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三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包括广东国环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案、格林斯凯(上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故意更换监测样品案、江苏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这些公司和涉案人员,都依法受到了制裁。生态环境部公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印证了今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管。 
随后,黄润秋赴河南省开展突击检查时,再次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以 “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企业和第三方监测公司相互串通、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刑法,必须坚决打击,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决心之大。 

01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频频出现 


 
近年来,第三方环保服务产业发展迅速,服务范围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监测与污染检测、技术咨询等领域,对于提升我国环境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3起案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都存在上述问题。例如,在核验认定的300余份监测报告中,广东国环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80份监测报告存在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用替代样品进行分析等多种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造假报告涉及45家排污单位,涉案金额达66.49万元。
格林斯凯(上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确保自动监测比对结果满足要求,在监测过程中,故意更换样品,用重新配制的气样替换现场采集样品并完成监测,出具了虚假监测报告。江苏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检验时,在车辆OBD接口与诊断设备之间增加“作弊器”,篡改车辆OBD信息,使原本检查不合格的车辆通过排放检验。 
第三方环保服务弄虚作假问题频现,引起了各地的重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今年以来陆续发布了4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企业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案,衢州市查办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固废鉴别领域涉嫌违规出具危险废物属性虚假证明案,舟山市某污水处理厂篡改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案,嘉兴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串通第三方服务机构伪造自行监测报告并涉嫌篡改自动监控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了6个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典型案例。这几个案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编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别存在原料使用量和产品方案明显不匹配、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问题,涉嫌弄虚作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也通报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有关情况,多家机构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问题。 
梳理生态环境部和各地公布的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不难发现,这些案例涉及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环境检测、环保设施验收、鉴别认证、碳排放数据管理等领域,几乎涵盖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所有服务领域。由此可见,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整治刻不容缓。 

02 各省纷纷部署行动,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 


 
3月1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会议明确要求,要以“零容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月3日,湖南省召开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其中明确提出,2023年,湖南省要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河南省是黄润秋部长刚刚突击检查过的地方,3月1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黄润秋部长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交   一批、降级一批、问责一批,坚决遏制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频发势头。
3月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批)”,公布了4家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天水、白银、平凉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表扬。
与甘肃省几乎同时,湖北省也公布了2023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其中有5个典型案例。   以“宜昌市某第三方环保公司以篡改监测数据方式弄虚作假案”为例,就是检测公司稀释水样,导致六价铬数据失真,最终被当地公安局立案侦办。
  除了省级层面,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也陆续开始开展打击行动了。例如,3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就联合五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组,重点对第三方环保服务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联合调查。   这次行动,将持续到2023年年底前,并对全市1000余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1、检查对象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这两大领域,将是检查的重点。   此外,在有的地方,环保设施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也可能成为检查的对象。
   

2、检查方式

河北定州明确说了几种查法:
1、组织对“十四五”以来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持续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3、重点整治取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能力持续保持问题;

4、重点整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5、全面倒查近两年重点碳排放核查名单中发证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浙江海宁公布了一个例子,从中或许可以看出一些细节:   2023年1月12日,执法监测业务专业人员会同监测站组成专项行动组,对海宁万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第一轮检查。行动组随机抽取了企业 2022 年自行监测报告 6 份,调取 2 家企业 2022 年 12 月采样监控,通过查看原始记录,对照仪器领用记录,质控等方面开展检查。结果共发现现场采样照片未规范留痕、交接记录签字不规范、部分水样未规范添加固定剂等问题6个,已责令企业立即落实整改。
   

3、检查重点

整治行动的检查重点,将是“数据造假”。   以江苏南通的一则案例为例,今年1月29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监测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就省生态环境厅推送问题线索,对南通某环保科技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查阅了该单位委托的省内某环境技术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时,发现报告中部分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随后,检查组顺藤摸瓜,1月30日前往如皋市某污水处理企业,调阅检测报告中涉及的在线监控数据。
检测报告及采样原始数据显示,2022年1月18日标准样品测定项目中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设备检测结果分别为31.8mg/l、4.55mg/l、0.383mg/l、4.89mg/l,但在线监测设备当日的历史数据未见上述数据。 证据表明,该单位比对监测当日未进行标准样品测定,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从南通这则案例可以看出, 先是省厅推送问题线索,随后市局对环保检测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造假嫌疑。接着顺藤摸瓜,检查污水处理企业,结果发现了造假事实。 在这一系列动作中,数据造假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为最终查处出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与案件有关的公职人员也有可能成为检查对象。 比如,在陕西商洛,就要求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案件线索实施 “一案双查”,涉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勾结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处罚结果

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从国家到地方,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生态环境部公布的3起案例中,涉案公司和人员均依法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纳入刑法定罪量刑。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在甘肃平凉,对于这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信用评价、建立 “黑名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等方式落实惩戒措施。   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例如,宁波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终, 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师分别被做出了通报批评,并且予以失信记分 5 分的行政处罚。
还有一则案例,舟山市某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在线监控站房,4次手动操作氨氮在线分析仪重新启动采样,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篡改监测数据。 最终, 该运维单位被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件还被移送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后,以 “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也就是说, 差一点,这个案件的参与人员就被刑事处罚了。如果是那样,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
总之,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轻则通报批评、失信记分,重则罚款,甚至刑事立案,处罚信息还很有可能被通报,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总结的比较及时,内容详实,点赞收藏了,谢谢楼主分享

    2023-03-31 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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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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