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3-09 08:59: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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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有些项目,为了规避这个要求,在疏散走道中间设置分隔,开设一个防火门把疏散走道分割成两段不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这样就不用做排烟设施了?
其实,规范设置此条的初衷主要是根据试验观测,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的最大行走距离为20m~30m。为此,本条规定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排烟设施。
由此可知,疏散走道内增加防火门进行隔断并没有改变其同属一条疏散走道的本质,即在火灾时仍然有可能需要通过其中一个方向走完长度大于20m的走道进行逃生,若说加了门把烟气控制在一定区域那设置挡烟垂壁就行,这样通过增加防火门把疏散走道分隔成两段并不可取,再者,若增加防火门,此门的开启方向应向哪个方向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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