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8.7.2第6条: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此条文要求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避免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住宅建筑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因此,大多数设计师在看到这个条文之后,会将住宅总配电箱的系统图做成了如下形式:
这样的配电形式有何弊端?请继续往下看,电气设计在线教学狄老师。
(1)根据规范要求,带漏电的总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一般整定成300mA
(2)《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手册》11.7.7规定:漏电断路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正常泄漏电流的2倍:
(3)通过以上两条可以得出:正常的泄漏电流最大是150mA。如果这个系统图按多层考虑(六层,四个单元,一梯两户),那么每户的允许正常泄漏电流不能大于:150÷48=3.125 mA
(4)根据《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手册》表11.7-15可知:小型移动式电器的正常泄漏电流是0.5~0.75 mA。
(5)通过1~4条可以推出:当在用电高峰时,就有可能发生漏电断路器误动作。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
1)总开关不采用漏电断路器
2)把每个分支回路的开关改成漏电断路器,这样配电系统就会变成如下图:
3)由于每个分支回路只带六户(还是假设:六层,四个单元,一梯两户),这样每户的允许正常泄漏电流就可以达到:150÷6=25mA(分支回路漏电动作电流按整定300mA考虑);根据经验,分支回路的漏电动作电流可以按100mA整定,这样,每户允许的正常泄漏电流最大为:50÷6=8.33mA。
(6)科普结束
通过以上分析,当采用分支回路开关改成漏电断路器这样的配电系统之后,即使在漏电动作电流整定值小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每户的允许正常泄漏电流仍然大于在总开关设置漏电断路器的情况。
因此可以推断:在分支回路增设漏电断路器不但避免了建筑在发生接地故障时的电气火灾,满足了规范的要求;同时又降低了开关误动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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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非常好的学习资料,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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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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