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基换填适用条件及换填材料要求一般路段换填材料可采用路基合格土、片石、中粗砂等水稳性能好的材料,并尽可能利用隧道弃渣和路堑边坡开挖土石方,圆管涵底部换填材料须采用透水、稳定性好的材料,盖板涵、箱涵底部换填材料须采用级配碎石。当采用隧道弃渣和路堑边坡开挖土石方时,应保证石料风化不严重,无崩解性、可溶性等不良特性。任何一种填料均须得到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批复,并经总监办及业主认可。二、软基换填的工艺流程软基换填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原地面放样→换填范围、深度确定(该项工作根据静力触探成果,由第三方静探单位进行补充勘探)→原地面四方联测→承包人进行开挖作业→对开挖完成后的地面再次四方联测→承包人按照路基填筑程序进行逐层填筑→填筑完毕,再次四方联测。三、开工前提条件1、静力触探成果已出,并经四方共同商定,出具书面的处理意见(会议纪要或四方签认或设计服务函等)。2.填料必须得到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批复,并经总监办及业主认可。3.场地临时排水必须达到规范要求。4.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四、软基换填的质量验收标准1、当换填采用填土、中粗砂或级配碎石时,其压实度采用灌砂法进行检测,标准为压实度不小于90%;当采用碎石土、隧道弃渣、土石方等填筑时,压实效果采用沉降差法控制,具体控制标准应通过试验段确定。2、其它指标如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等控制指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土石方填筑验收标准执行。五、质量控制监理流程1、软基换填段落根据第三方静探单位静力触探成果,由四方共同商定换填的范围及深度,必要时采取开挖探坑或轻型动力触探补充勘探。2、原地面四方联测:不论软基换填的工程量与设计量有无差别,在进行换填前,均必须对原地面进行四方联测。3、承包人实施开挖:不管有无变更,都应由业主工程技术部通过与其他四方(设计、监理、静探第三方、施工)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处理意见(会议纪要或四方签认或设计服务函等)后,方可进行开挖作业。清淤达到设计要求后,承包人须做好排水工作,防止积水浸泡基底。对于清淤后由于积水造成二次清淤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开挖后四方联测:开挖完毕,须再次进行四方联测,提交横断面测量记录表并完善四方签认。该资料作为清淤换填工程量计算的原始依据及计量的附件资料。5、承包人按照路基土石方填筑程序进行换填材料的填筑,并每层报验。由于片石或碎石土的压实需要更大的击实功,工艺不同于普通土方填筑,摊铺厚度控制(片石50cm以下,碎石土30cm以下),具体厚度依据现场试验确定。6、换填完成后的四方联测:换填完成后,须再次进行四方联测,以确定最终的换填工程量。测量资料作为清淤换填工程量计算的原始依据及计量的附件资料。原地面及开挖、换填后经四方联测的,均须由承包人、设计、监理、业主四方共同签认(签认表附后)。六、工程量四方联测用表1、高速公路项目软基验槽记录表2、现场变更会签表3、软基处治面积四方联测测量记录4、软基处治方案、处治深度、材料、面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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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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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土地基加固措施,换填垫层法地基处理要点分析由于有些软土地基不能满足建筑物承载能力的要求,应对软土地基进行有效的加固措施,以确保建筑物之稳定,但基于地基处理的方法很多,针对不同的地基形式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故我将对地基处理的换填法进行一下我自己的分析。换填法又称换土法。所谓换土法是指将路基范围内的软土清除,用稳定性好的土、石回填并压实或夯实。在公路施工中,一般采用的是开挖换填天然砂砾,即在一定范围内,把影响路基稳定性的淤泥软土用挖掘机挖除,用天然砂砾进行换置,开挖换填深度在2m以内,采用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检测压实度的方法施工。从而改变地基的承载力特性,提高抗变形和稳定能力。在换填过程中,对于换填的天然沙砾中石头的粒径、含量和级配也应充分考虑,最好做试验检测,避免无法压实而引起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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