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为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研判发现,执法、监测、第三方机构联动查处的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及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2022年4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发现,临海市某染整有限公司今年以来COD自动监控数据多次出现升高后短时间内回落,然后保持恒定低值的现象,存在弄虚作假违法犯罪重大嫌疑。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企业 利用移动潜水泵及软管将二沉池地下室的高浓废水绕过自动监控排入市政管网,经监测,外排废水含有毒物质重金属总锑,涉嫌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
执法人员连夜分组对安环部副经理、机修工、废水站班组长等4名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固定相关证据,并查封相关移动潜水泵、软管以及塑料桶等作案工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 号)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五)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之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22年4月1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4月28日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是生态环境部门设置在企业现场的“前哨”,具有全天候、全时段监控作用,企业排污的“一举一动”全在掌控之中,是实现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方式之一。
本案中,企业环保管理、操作人员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要求认识不到位,环保法律意识薄弱,妄图利用篡改自动监控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的方式来实现所谓的“达标”,却触碰了法律“红线”。企业对法律无所敬畏,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该案件的办理也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顺应数字化改革要求,以数字赋能为驱动,强化“数据办案”理念,叠加运用无人机、大数据分析、远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有效破除传统的人防弊端,切实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提升精准打击能力,从而实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2022年1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宜宾市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治理设施建而不用、建而失管、污水溢流等问题突出。
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属于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兴文县北部,紧邻长江二级支流古宋河。开发区规划面积22.28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32家,以机械制造和绿色食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 建成有日处理5000m3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污水管网16.3公里。督察时该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使用,采用300m3/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
(1)废水治理设施建而不用,治污效益低下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曾指出兴文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四川九业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等问题,兴文县人民政府上报该问题已于2020年整改完成。本次督察发现,园区成立后,污水量不断增加但总量偏小,虽反复投入、几经周折,却始终没有有效解决工业废水处置问题。
2017年8月,该县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设计处理能力5000吨/天的园区污水处理厂。 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前期论证不科学、不充分,未能考虑入驻企业少,污水排放总量低的现状,导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长期达不到运行条件,沦为“晒太阳”工程。 在此情况下,园区各企业长时间通过沉淀池、化粪池等简易设施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2019年12月,鉴于园区污水不断增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又投入200余万元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园区工业废水。
2022年9月,随着园区排水企业进一步增加,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能力捉襟见肘,又再次投入30余万元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原5000m3/天的污水处理设施中进行模块化分割施工,拟实现日处理1000m3的污水处理能力。一个污水总量并不大的工业园区,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临时抱佛脚”,治污投入多次,但治污效益低下。
(2)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整治久拖不决
近年来,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超标排放、收集率低、污水渗漏等问题频发,多次被群众反映、舆情曝光和上级检查指出。园区巡查台账显示仅2022年下半年污水管网渗漏的情况就多达18次。问题出现后,兴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本都是采取临时应对性措施进行处置,导致管网隐患越积越多、治理难度越来越大。
2022年1月,该园区污水处理厂因出水总氮超标,被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交办。3月,兴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兴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园区污水综合收集处置率仅为18%等问题,但经济开发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至9月19日才研究审议园区污水管网分批整治事宜。
《兴文县污水管道修复项目施工方案》显示,纳入第一批整治范围的4.5公里污水管道因破损、变形严重,已丧失应有功能,其中具备修复条件的一段400米病害管网上就有多达42个渗漏点。11月14日督察组暗访园区时, 污水管网整治仍未完工,企业外排废水仅通过1台罐车转运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
督察还发现,九业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虽于2020年接入污水管网,但 污水渗漏问题久治不愈,久拖不决。截至督察组进驻前夕,该企业污水渗漏问题依然存在 。
(3)污水溢流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多次溢流进入古宋河,但污水溢流问题始终未得以彻底解决。根据《兴文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合同》约定,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泵站由宜宾市先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兴文县太平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方对其进行监督。
2022年7月,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发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2号提升泵站有污水进入古宋河,依法对宜宾市先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方、业主方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8月至10月,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污水、明渠不明污水以及3号泵站污水又多次、多点位溢流进入古宋河。
尤其是在11月15日,督察组暗访发现,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3号泵站旁污水以近10m3/h的流量涌入周边农田、草地、沟渠,通过地表径流1公里后汇入古宋河,现场采样监测显示溢流污水化学需氧量高达253mg/L、氨氮高达15.7mg/L,入河污水化学需氧量高达102mg/L、氨氮高达10.8mg/L, 分别超过古宋河长期保持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的16倍、30倍、6倍、20倍。现场污水横流,恶臭扑鼻,周边群众怨声载道。
兴文县人民政府对经济开发区污水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兴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慢作为, 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严重滞后。
兴文县太平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业主方, 将 污水处理厂视为“烫手山芋” ,未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日常巡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存在明显监管漏洞。
宜宾市先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的运营方, 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工业废水超标、渗漏、溢流等问题频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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