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与木构的设想
瓦屋连天,是鸟瞰中国古典木构建筑群的最美印象(图1),也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瓦的诞生与应用、瓦顶的变化与铺设,除了与天有关—遮风挡雨,与木结构发展有何关联?这或许对中国古代以木结构为主体的建筑而言也是天大的事儿。
1 北京故宫屋顶
一方面,这是我潜心研究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发展演变的延续。2003年在宁波举办的“纪念《营造法式》出版900周年研讨会”1上,我报告了研究成果:“木结构成为中国古代主要建筑结构体系成因说”,同年发表于《建筑师》期刊创刊号,并赋予标题更明确的观点——“木结构作为先进技术和社会意识的选择”[1],研究对象涉及的时间范畴主要是原始社会,尤其侧重在新石器时期——这是对于木构建筑用材的认识、认可、追崇和选择阶段。其时论文虽然涉及到文明的融合和技术的选择问题,但尚未触及真实的木结构本体,因为史前的建筑上部无法考证和判断,而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体系也是到汉代尤其是东汉基本成型[2]68。虽然夏商被考古发掘成果证实,其宫殿建筑已普遍采用木构[3,4,5,6],但从青铜时代经春秋战国至秦汉两千年左右,方完成木构体系,且普及于民间,催生的重要动因是什么?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木构研究似乎也陷于窘境。在中国古典建筑中,木构建筑无疑分量很重,研究者众理所当然。或许由于在著名古典文献《营造法式》中大木作就是最重要的内容,或许分作法进行操作本身就是中国木构建筑的营造特点,因而在现代的大木作研究中,基本上均将其作为独立而完整的木构架体系进行研究,若落实到单体建筑中,似乎大木作是最骨感、纯净、完美、重要的研究对象。但有几个工作瞬间,我又体会到,直至今天,中国古典木构建筑的大木作研究缺少了重要的压重参照:屋顶的重量。而近十多年来我主持开展的中国古代早期建筑材料应用研究,又促使我从关联的角度有了进一步探索:陶瓦的出现与应用发展,对于木构的重要影响是什么?
如果用“瓦屋”抽象表达相对“茅茨”的屋顶改变,那么用联系的观点考察屋顶用材、用法和重量的变化对于木结构自身发展过程的探讨十分必要。从技术研究的角度,本文希望对于长时间以来学界将木结构孤立地作为一种真空式的、无压重的、独立的结构体系研究的不足有所补阙和突破;从文化进程和传播的路径考察,更宏观地将瓦屋带来的木构体系的普遍生长,放在历史文化和地理的背景下进行认知,将拓展我们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相关问题的认识局限,从而能够见木见林。
陶瓦催生木构发展
板瓦、脊瓦与栋梁
人们通常会用“秦砖汉瓦”来形容盛世秦汉建筑的辉煌,但陶瓦并不诞生于汉代。陶瓦的出现,起先应是在“茅茨”顶部用陶片来覆压屋顶的茅草,当时的陶片可以是废弃的弧形残陶片,讲究的可以是筒形陶管剖切而成。陶管早在新石器时期便有成熟制作,陶水管在河南若干夏商考古发掘中也有实物呈现,商代更为普遍2[7]81-82[8],新石器和夏商的筒形陶管可以做成大小头,套接后严丝扣合。而板瓦即先筑成类似陶管的圆筒形坯再切割成三等分而成,板瓦也有大小头如是(图2)。这种做法形成的弧形陶瓦是最早的板瓦,有学者认为这种弧形板瓦——以覆瓦用于屋脊、仰瓦用于天沟的做法至少不晚于晚商3[9]。初期的板瓦因制作和类似陶水管的做法再切割有关,尺度都很大,一般长55cm~58cm、厚度1.5cm~1.8cm、大头宽36cm~41cm、小头宽27cm~28.5cm[10]200。至陕西岐山县周原遗址的先周大型建筑中已有使用了瓦钉与瓦环的大型板瓦——瓦钉扣压在草泥中而稳定;瓦环可连接起来进行固定。在草顶最高交接处施弧形板瓦可以称为“脊瓦”,固定和稳定茅草又抗风,应该是陶瓦最初的功用。
2 筒形陶管与板瓦的关系[a史前屈家岭文化(约公元前3000年-前2500年)筒形陶器,1987年湖北天门邓家湾出土,中国国家博物馆藏;b夏代陶水管,偃师博物馆藏;c商周建筑陶器]
这种做法进一步推导,很可以理解陶瓦厚重的屋脊对于“栋梁”4——脊梁的需求。一直到今天,“上梁”其实上的就是宋代称之为脊槫、清代称之为脊檩的构件,是木构架营造时最后的压梁,在初期是承重相当于晚商建筑屋脊陶瓦的重要构件。虽然新石器时期建筑也有可能出现绑扎于柱上的脊梁,但其主要功能为固定草顶的绑扎,屋面主要依赖大叉手屋架和斜椽(斜梁)承重。而商代脊部用瓦后,对栋梁的需求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M5)出土的铜方彝便呈现这样的建筑形象(图3),这个通长90cm的器物,屋面的正脊约为檐长的4/5,其内部一定有一根重要的栋梁。
3 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M5)出土铜方彝
进一步,从山东淄博市战国漆盘所绘的宫室内景示意看[11],“栋梁”高高在上,用硕大的栱支撑着,可以想见它承受着脊瓦的重荷,屋顶底面是草席(图4);而上海博物馆所藏的战国铜桮5刻纹燕乐画像的建筑,立柱大斗上承托的栋梁和压瓦则更加栩栩如生[12],清晰而整体,甚至压弯栋梁的曲线都表达出来了(图5)。
4 山东淄博东周漆盘所绘的建筑栋梁和承托的与柱子
5 战国铜桮内外刻纹表达的栋梁和承托的大斗与柱子(a内壁刻纹;b外壁刻纹)
筒瓦、檩条与柱子
陶瓦起源与发生中,弧形板瓦最早,筒瓦出现略后,约在西周中晚期和东周。陕西扶风召陈遗址出土有大小不等的板瓦和筒瓦,尺度明显较前述陶瓦小。如扶风出土的一件完整板瓦,长46cm、厚约1.2cm,大头宽23cm、小头宽20.5cm,较先前的小些。扶风出土的筒瓦有多种尺度:小的长22.5cm、厚约1.2cm、大头宽13.5cm、小头宽12cm;中等的筒瓦长约45cm、中宽30cm、厚约1.5cm;大筒瓦长约50cm、宽约30cm、厚约1.5cm[7]83(图6),当与不同建筑尺度大小或者等级差异有关。薛城在山东滕县,系周初武王所封侯国,考古的古城宫殿故址出土有筒瓦[13]629;楚郢都三十号宫室建筑遗址出土有大量筒瓦[14,15],相当于东周时期。这时期由板瓦与筒瓦构成的屋面满铺成陇,瓦下使用草泥灰,使得瓦与草屋面结合紧密而更加坚固,也使得屋顶的重量大大增加。
6 陕西扶风出土的多种尺度筒瓦
当屋面铺材由草加强为大面积的陶瓦铺设时,此时屋顶下的木构建筑,很显然除了栋梁之外檩条加多加大是必然的。开间或进深小一点的,两侧边柱架檐檩和脊檩即可;开间或进深大一点,支撑起屋顶的檩条便多起来(进深小用长椽就解决了),室内便要多设柱,但基本上是柱上搁檩或架斜梁的关系,而且屋顶因陶瓦使用加重后,檩条断面加大,更重要的是屋顶的重量要分别从各檩条或者斜梁通过柱子传抵地下以解决稳定性问题,木构的纵架发展应该于此阶段,东周留存器皿上的建筑形象便是多檩条架设而形成纵架的生动表达(图7)。
7 东周酒器及酒器上的多檩条建筑图像,瑞士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藏
此时,柱子的承载能力和坚实非常重要,从陕西岐山召陈西周中期建筑遗址中柱的基础来看,较商代和周初有很大进步。商时建筑的柱一般深埋于基台夯土内,在柱底仅垫卵石或砾石,有的垫铜锧以隔水汽,如河南郑州市商城宫室的做法,但对承载的要求并不很高;早周的陕西岐山凤雏村宗庙建筑用夯土墙夹柱的方式来固柱,已经比商朝有所进步;而召陈西周中期建筑的柱子,不仅加强柱础还注重稳定,一方面柱础加深了——除了将基坑底部夯土坚实外,还填夹土的大块河卵石多层,并夯实,其上再放大块柱础石承木柱,但柱脚浅埋,这就基本保证基础稳定而木不糟朽的问题(图8),另一方面外围柱子又沿用早周木柱置于夯土墙的做法,这就充分保证了瓦顶加重后的建筑稳定性。
8 商周柱础构造比较图示
瓦当、斗栱与挑梁
瓦当出现紧随筒瓦之后。北宋时期随金石学的兴起,对秦汉瓦当的发现与考辨蔚成风气,北宋中期宋王闢之《渑水燕谭录》卷八云:“秦武公作羽阳宫,在凤翔宝鸡县界,岁久不可究知其处。元祐六年正月直县门之东百步,居民权氏,浚池得古筒瓦五,皆破,独一瓦完。面径四寸四分,瓦面隐起四字,曰‘羽阳千岁’”[16]19,一直被认为“羽阳千岁”瓦当为最早。直到1911年,河北易县出土燕瓦——三层云纹半瓦当(筒上有“右宫居则”印记)[17]17-18,将瓦当出现的时间往前延伸。1950年代以后陆续考古发掘证明,东周到战国时代都有瓦当(图9),如鲁曲阜[18]、燕下都[17]15、赵邯郸[19]、秦雍城[20]、纪王城和滕城[13]624,633等宫殿遗址、东周洛阳王城发掘[21]和临淄之采集[11]。比较普遍和确定的是早期半瓦当多、圆瓦当少。
9 战国半瓦当(a燕下都半瓦当印记拓本;b战国半瓦当举例)
秦兼并天下的时代甚短,相比较战国时期的半瓦当,却普遍发展为圆瓦当,并延续到汉代,成为后世的主要范式(图10)。元李好文《长安志图》中卷杂说云:“汉瓦形制古妙,工极精致,虽尘壤溃蚀,残缺漫漶,破之如新。人有得其瓦头者,皆作古篆,盘屈隐起,以为华藻。”[22]这里的“瓦头者”就是瓦当。当,底也,就是筒瓦端头的特殊做法,用于檐部。关于圆瓦当的造法,秦至西汉初期,分3次手续:先造圆形陶面的心,后造边轮,再连接上筒瓦。后来简化,“现从瓦当破损处,层次历历可见。到了西汉中期,工人为简化制作过程起见,瓦心与瓦轮同时范成后,再粘结瓦筒,减为二次手续”[16]32。汉未央宫第二号建筑遗址出土瓦当直径一般为19.6cm~20.6cm,纹样云纹最多,夔文和素面最少,文字有“长乐未央”“长生无极”“千秋万岁”等[23]。其作用主要为“束水”——防止雨水或者水气侵蚀檐口出头之木6[16]32,同时具装饰和等级意义。考古也发现有滴水构件[24]。
10 秦汉圆瓦当[a“千秋万岁舆地毋极”瓦当,西安博物院藏;b“延寿万岁常与天久长”瓦当,西安博物院藏;c汉函谷关仓库“關”瓦当,洛阳博物馆藏;d“与天久长”瓦当及瓦当构造(约公元前141年),咸阳阳陵陪葬墓园出土,汉景帝阳陵博物馆藏]
瓦当包括滴水的使用,最突出的是加重了檐口重量,使用圆瓦当较半瓦当尤甚。于是乎在檐下加强承接檐重的最突出构件——斗栱应运而生。先前,在结构组织上,或有斗无栱、或有栱无斗。前者如目前了解最早的西周早期铜器令簋下桌案的斗[2]38,后者如图4所示用栱承托栋梁的做法。至相当发达的河北平山中山国王墓时,考古出土有战国时期丰富的陶斗、铜斗以及部分陶斗内也发现有木栱残件[25],虽然很难判断木栱和陶斗是如何有效工作的,但是对于出跳承重而采用斗栱组合的意识和做法在战国时期初见端倪是不争的事实,如中山墓出土的铜器四龙四凤方案,便巧妙地在角部将蜀柱和斗、皿板及抹角栱(也可理解为斜置短横木)进行组合(图11)。当瓦当在建筑上普遍使用后,汉阙、崖墓、石墓,以及出土的有脊兽的建筑陶(瓷)器中,斗与栱组合的斗栱形象比比皆是(图12),斗栱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屋顶尤其是瓦当加重檐部后在檐下的传重问题,同时结合挑梁对于出檐较大的檐部,解决了悬挑屋檐的传递长度问题。
11 河北中山国王墓出土的铜方案角部用斗等组合构件承托
12 汉代建筑用瓦当和斗栱举例(a汉三层庑殿顶禽鸟御人陶楼,山西省平陆县出土,山西博物馆藏;b东汉官式谷仓明器,瑞士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藏)
从出土的陶楼看,较大出檐距离的情况下,屋顶使用瓦当的均有斗栱,而屋顶简陋不用瓦当的便不使用斗栱;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一座陶楼,正面使用瓦当的即用斗栱,而侧、后三面不用瓦当的便不用斗栱,在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Museum Rietberg)中,存有东汉的大型4层陶楼(图13),便是如此。从技术角度看,屋重对于木构的需求而带来的相应发展非常显著;从审美角度看,瓦当使用与否已经和建筑身份或形象表达相关。
13 东汉大型陶楼明器正面用瓦当与斗栱,瑞士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藏
如上,考察陶瓦相关的板瓦、筒瓦和瓦当的这番出现与应用,也是陶瓦为木构技术进步提供温床的过程。茅茨土阶时期的木构建筑,轻巧、怕火、易朽,是难解的问题,而陶制瓦屋出现后,屋脊压重、瓦面满铺、瓦当加置,则对应解决了防风、防火、防水的问题,并由此带来诸如栋梁、立柱与檩条、斗栱与挑梁等这些重要大木构件的技术进步,催生了木构建筑结构的发展,时间上略有前后呼应,主要发生期在周代、战国,而成熟于汉代。
瓦屋催熟木构体系
技术、文化抑或技术与文化,是否能成为一种体系,一要看它是否恰合,二要看它是否普及,三要研究是否代表先进性。
与瓦当相关分野的木构建筑等级与屋顶
瓦当本身根据建筑属性的差异,其尺寸和纹样早在半瓦当出现时就有区别,如战国时期燕下都发现的半瓦当,以饕餮纹和云纹者最多,“前者(饕餮纹)夹砂陶质,色深量重,与筒瓦相接处比瓦身厚;后者(云纹)多是泥质灰陶,量轻,与筒瓦相接处厚薄与瓦身同”[17]15。相应筒瓦尺寸也有不同,“一种是大型带花筒瓦,最大的长91cm、直径38cm、高17cm,一般长50cm、直径25cm、高13cm”[17]15。
在某种意义上,瓦当不仅是一种建筑身份的表征,还是一种美好愿望和道德的表达。其中文字瓦当最具特色,辞藻华丽,如“长乐长生”“长生无极”“汉并天下”“千秋万岁”等字样常见,这些吉祥文字瓦当除了在汉长安城(如下称汉城)发现,在关中其他宫殿和陵墓也多有发现[26]。又如“道德顺序”“汉道光明”“仁义自成”“万物咸成”等在汉城发现的瓦当,为颂祷之辞以永保国阜。刻文瓦当,使用于皇家建筑或庙宇建筑,是等级最高的一种。瓦当饰面经过素面瓦当(西周,无纹样)-图像瓦当(战国,如饕餮纹、树叶纹)-图案瓦当(秦汉,如云纹)-图案和文字结合瓦当(秦汉,如夔文篆字)-文字瓦当(汉,篆字为主,东汉也有隶书)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形成汉代文字瓦当为大宗的格局。而汉王莽时期采用的“四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纹样,其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主要用于祠堂墓冢,比文字瓦当稍逊。
这样有区别的瓦当发展至汉代,实际上“瓦当-斗栱-等级高的建筑”也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建筑形制,从实物及模型来看,楼宇、塔、厅堂、门屋,多采用这种形制,而且屋顶形式以四坡顶为主、悬山顶为辅;而不用瓦当和斗栱的建筑,便是一般的民系建筑,以悬山为主、四坡顶为辅。这是大的区分。
具体细分,铭文内容、瓦当用料和尺寸规格,在高等建筑之间也还有细微差别,一组建筑群中不同建筑单体用法有异。而民系建筑至少也有3等,陶瓦应用与否与木构密切关联:1)住宅中的楼宇、大门、大厅建筑用四坡顶或悬山顶有瓦当的,木构会用到斗栱、梁枋及厚重的立柱,结构以干阑式、“抬梁式”(有可能只发生在山面或尚未有梁直接承檩的情况,是否曰“抬梁”存疑)为主;2)悬山顶不用瓦当但用瓦的,木构以穿斗式为主,立柱直接承檩;3)土墙结构或者垒木形成井干结构的屋顶,不用瓦顶,依然为绑扎或者铺叠式草顶,出檐较短。如此和有铭文瓦当的高等建筑一起,至少在汉代形成建筑的4个等级(图14)。故而,屋顶重量及其重荷部位与木构承载方式是相互适应和关照的,并与交织着的文化,形成相应的建筑等级。
14 汉代建筑等级(a江苏睢宁画像石上的廊庑;b四川德阳画像砖上的大门;c广东广州汉墓明器上的穿斗式结构;d云南晋宁石寨山铜器上的井干式结构与草顶)
瓦屋建筑的等级趋向普及
瓦屋中以瓦当进行考察,从收集到的资料可以发现,于建筑上的使用,均为相对等级较高的建筑(表1)7[2,16,24],结合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的,其类型有:1)宫殿类,如兰池宫、羽阳宫、建章宫、上林苑、甘泉宫、平乐观、天禄阁、召陵宫等;2)官署类,如长安三官署、丞尉各官署、卫、卫屯、长水屯、船室、关、仓庾、传舍、马厩;3)祠墓类,如高祖长陵、惠帝安陵、孝太后寝等汉帝各陵阙门和陵寝;4)私家冢墓祠堂;5)住宅中的厅堂和望楼等私家重要建筑;6)塔与城关建筑等7[2,16,24]。
表1 部分建筑名称与瓦当字样关系举例
而从出土的陶屋可见,大量的民系建筑,用瓦但未用瓦当。如普通住房、水阁、磨坊、碓房、鸡埘、猪圈、井亭、家用仓屋等(图15)。
15 不用瓦当的东汉民间建筑陶器(a水阁,瑞士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藏;b磨坊,山西省芮城出土,山西博物馆藏;c猪圈,瑞士苏黎世瑞特堡博物馆藏)
无论是重要建筑还是民系建筑,瓦屋在建筑类型上的覆盖面相当大,建筑用瓦十分普及,其面大量广的需求也推动了秦汉制陶业的发达和兴盛。
瓦屋、木构与先进性
秦代在制陶技术上有较大进步,当时制砖也是陶业从事。至西汉工商业发达,陶业规模巨大,生产影响远及少数民族地区。西汉陶业设有专职机构,由司空令主营,中心在长安,官造的瓦用于宫殿、庙堂及城门建筑。汉代地方官署也烧造陶器,属于地方官府手工业,拥有大批从事陶工的工巧奴。民间私人作坊则养着许多老艺人。如此构成的社会生产支撑着瓦屋的普及与发展。
重要的是,西汉和东汉的都城及发达区域,从考古发掘成果结合古代金石专家研究的瓦当遗物所在的分布来看,也相吻合,说明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文化密集发展区域是同步的。在建筑瓦当使用上体现在:陕西省出土瓦当数量最多,次为山东省(在汉代是“丝绸之路”的重要源头),再次为河南省(汉代陪都和东汉首都所在区域),此外河北、辽宁、甘肃、四川、青海、山西、福建、广东、江苏、内蒙等,皆有出土。而将其与目前了解的主要出土的各种器物上表达木构以及考古发掘真实的木构建筑遗存进行区位上比对,竟非常一致(图16)。这充分证明瓦屋催熟木构体系。
16 汉代地图上落位的瓦当和木构建筑分布与水系和栈道的关系示意
进一步地,如果将这些同构的瓦屋木构落位于东汉地图上,可以了然它们大多数处在当时的发达地带——由水系和秦汉沿用的栈道沟通联络的区域。只有个别相对偏僻的地方有木构遗迹而缺少瓦当的案例,如云南、湖南等;而远隔中原千山万水的广东和福建则主要是秦汉时期由军队戍边带来中原的技术和文化。这使得我们可以理解先进的文化和技术的传播与交通路径及其军事和政治的关联,以及可以认知瓦屋催熟的木构是如何星火燎原的,并形成中国古代建筑的主流——既有技术自身关联性发展的规律,也因先进性的传播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使然。如此,在新石器时期文化和技术交融下先民对木构材之先进性进行选择之后,适应性的材料陶瓦蓬生和进步,推动了中国古代木构体系的形成,至东汉有突出和集聚的呈现。
余论
提出从屋顶重量在中国古代高等建筑中持续加重来研究木构之路径
为研究瓦屋与木构的关联性,我指导年轻同事协助计算了汉、宋、清代的较高规格屋顶的单位重量(表2)8,总体而言,从汉代(早期)到有文献依据的宋代(中期)和清代(晚期)的高等建筑,屋顶是持续加重的。其因大致为:1)在构造上,瓦的铺叠加厚——早期的瓦有大小头之分,瓦与瓦之间套接或者用瓦钉将瓦和下部椽子连接,联系较弱;而宋代为叠压式,“压四露六”9[27](大部分瓦为二层重叠);到清代则为“压七露三”10[28]289(底瓦所有部分都为叠层,甚至部分叠为三层),如此屋面明显加重;2)瓦陇排列加密;3)每片瓦加厚,自重加大;4)泥灰加重:早期为草泥灰背,中期有望板和泥灰,晚期为望板(砖)和“苫背”11[28]31。所以以单位面积的屋顶科学计算数值可以推算出屋顶越来越重的事实(汉:201.25kg/m2,宋:352.79kg/m2,清:389.53kg/m2)。如此,从整个屋顶重量变化的角度出发,再考察诸如木构横架侧样的发展、或清代皇家建筑木构形制相对宋代的改变和柱梁等构件断面比例的调整,就变得顺理成章和更有逻辑,也为本文开头笔者认为目前缺少屋重而孤立研究木构提供了一个破局的思路。
表2 汉代、宋代、清代较高规格屋顶的单位质量(kg/m2)比较
如何看待民系建筑中“技术社会学”12[29]表现出的双重走向
到中国古代晚期,有些乡村的木构建筑,如瓦屋铺设稀疏包括不用灰背,即使是祠堂建筑,堂宇高耸,仍然会用细柱及穿斗式,可以说岁月不留痕,仍然遵循的是千百余年前的技术合理与适用性原则和做法,这也是在湖南乡间考察时曾给我的很大触动(图17)。相反,在富裕的广府地区,即使是屋顶用“冷摊”(底瓦干摆,不设望板和泥灰)的做法而自重很轻,祠堂建筑却采用繁密的斗栱和柱梁,明显是等级的意识和审美的追求这些社会性因素,经年历代更多地发挥作用而为之(图18)。其实,这两种走向在当代建筑实践中,依然存有矛盾并有所体现:技术适用却忽略社会属性,抑或过度表征却超越技术需求。本文研究也是一个关于“技术社会学”的问题——技术和经济、文化、政治、日常社会应该是互为关联和相互配合的,是由创造和使用它的条件造成的。因此,对“瓦屋连天”这样案例的技术社会学之考察和研究越明晰,才有可能对于技术与文化的契合度加以深刻理解,从而在方法论层面予以借鉴而规避不自觉的失误。
17 湖南新宁昂家村李氏祠堂细高柱和结构性梁架
18 广东广州番禺何氏大祠堂繁密柱和装饰性梁架
不断探索研究方法揭示建筑历史的真实性、整体性、适应性和智慧
回首中国建筑史研究,从1920年代开始至今,已近百年,营造学社的成立和90年来一大批研究著作的问世,更是取得功不可没的巨大成就。在某些方面,我们远远没有达到前辈的高度,尤其是在一手资料积累和严谨考证方面,值得后辈永远学习。除了梁思成先生的前瞻意识和刘敦桢先生的研究方法等对我产生重要影响之外,杨廷宝先生从建筑学和龙庆忠先生从材料学开展的古建筑科学计算研究,都令我敬佩称绝。如果说真实性是历史观的体现,那么整体性则是设计观的表达、适应性是材料观之所出,而如何从历史思维出发来判断当下问题、预见发展不误,则是连绵不断从事建筑史研究学者的孜孜追求。今天的建筑史研究较90年前的开展有什么变化?其中之一,我认为在如何更贴近建筑历史发展的真实性、整体性、适应性和发掘思维智慧方面,当代由于有多学科的成果而使得交叉开展研究成为可能——接近原真客观的概率加大。这是我多年追求前辈之所求而进行融合的目标,也是一种探寻方法自成的来路。因为本质上建筑历史的发展虽然主要是在以往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它不是单独、孤立的存在,而是作为某个整体或某个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的,是不断变动的相关过程,也是在日常的社会互动中实现的。从史前“木结构作为先进技术和社会意识的选择”,到本篇展示的其后发展,可以看到“慢变量”的陶土正以四两拨千斤的身份华丽转身,无声而缓慢又深刻地渗透到木结构体系形成的过程中,在烧制“秦砖汉瓦”的烟火中,仿佛看到瓦屋连天之下的木构在“噼噼啪啪”地脱胎换骨、上抻下拽,以冠正身。
作者:陈薇
文章来源:建筑学报,2019年12期
原题目:《瓦屋连天——关于瓦顶与木构体系发展的关联探讨》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出入,请以原刊原文为准
特别鸣谢:陈薇老师
来源:古建筑瓦顶与木结构发展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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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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