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一、系统工作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8.2.2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确定,且不应小于0.60MPa。
8.2.3 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在供水时,可能的最大运行压力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静压;
2 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
3 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4 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取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消防水泵吸水口最大静压二者之和与稳压泵维持系统压力时两者其中的较大值。
二、设计工作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 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13.1.4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 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140%;当出流量为设计工作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13.1.7 减压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减压阀的出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阀后动压不应小于额定设计工作压力的65%;
三、额定工作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8.2.1 消防给水系统中采用的设备、器材、管材管件、阀门和配件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工作压力等级,应大于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且应保证系统在可能最大运行压力时安全可靠。
条文说明:本条要求消防给水系统中管件、配件等的产品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管网的系统工作压力,以防火灾时这些部位出现渗漏或损坏,影响消防供水的可靠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3.2.8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6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8.0.6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倍~1.5倍。
四、工作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6.2.1 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3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7.2.8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5.0.8 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0MPa;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115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0MPa;
6.2.8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2 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8.0.1 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10.3.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时,系统应设置增压稳压设施,增压稳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4.2.4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缓冲装置的前面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0倍~2.5倍。止回阀或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4.4.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总容积、最大有效水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试验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12.4.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表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管材类型 |
系统工作压力P(MPa) |
试验压力(MPa) |
---|---|---|
钢管 |
≤1.0 |
1.5P,且不应小于1.4 |
>1.0 |
P+0.4 |
|
球墨铸铁管 |
≤0.5 |
2P |
>0.5 |
P+0.5 |
|
钢丝网骨架塑料管 |
P |
1.5P,且不应小于0.8 |
12.4.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2.4.7 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6.2.1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6.2.3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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