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内的人员疏散、灭火救援,是建筑分类的主要指标。
本文汇总有关建筑高度的近50个问题,由浅入深阐述建筑高度分类、防火定性和规范适应原则!
一、《建规》中的建筑高度,和其他行业的建筑高度有什么不同?
不同行业和标准,建筑高度的控制目的不一样,要求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比如:
1、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红线的宽度及街道空间尺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的高度。
2、当建筑位于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及施工设备高度。
3、建筑处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按规划控制建筑高度。
其中,第2、3款控制区内建筑,建筑高度应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而建筑防火规范中的建筑高度,注重建筑防火及消防救援,通常是指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的相对高度。对于屋顶火灾危险性小的局部构筑物,当不影响灭火救援时,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比如女儿墙、屋顶水箱等。
二、民用建筑的建筑高度分类方法有哪些?
根据建筑高度和层数,民用建筑可分为高层民用建筑和单、多层民用建筑。其中的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等,又可分为一类和二类。在高层建筑中将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建筑定为一类,例如,将高层医疗建筑、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划为一类,主要考虑了建筑中有不少人员行动不便、疏散困难,建筑内发生火灾易致人员伤亡。
三、厂房仓库的建筑高度分类方法有哪些?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与建筑高度相关吗?
工业建筑(厂房和仓库)按建筑高度分类,可分为单、多层厂房仓库和高层厂房仓库。
工业建筑(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和民用建筑不同,其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是根据生产和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特性,定性或定量地规定生产和储存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没有和建筑高度关联。
虽然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没有和建筑高度相关,但建筑高度分类仍是建筑防火设施的关键要素。
四、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厂房和公共建筑,为什么不划为高层建筑?
对于除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包括宿舍、公寓、公共建筑)以及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高层与单、多层建筑的划分标准是24m。但对于有些单层建筑,如体育馆、高大的单层厂房等,由于具有相对方便的疏散和扑救条件,虽建筑高度大于24m,仍不划分为高层建筑。
五、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仓库,是否也不需划为高层建筑?
高层工业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仓库。但是,单层仓库与单层高大厂房有别,超过一定高度的仓库,需酌情定性,比如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属于高架仓库等。
六、汽车库的建筑高度分类方法有哪些?汽车库的防火分类和建筑高度有关系吗?
1、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汽车库的分类形式很多,通常可以按照高度、机械化程度、汽车坡度和围封形式等进行划分。
按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地下汽车为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
2、汽车库的防火分类,主要是依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划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分为Ⅰ、Ⅱ、Ⅲ、Ⅳ类,并应符合《车火规》第3.0.1的规定。
注:泊位数控制值及建筑面积控制值两项限值应从严执行,即先到哪项就按该项执行。
3、汽车库的防火分类没有和建筑高度相关,但建筑高度分类仍是建筑防火设施的关键要素。
七、设置在多层公共建筑中首层的汽车库,属于单层还是多层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另一种是汽车库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及地面层以上楼层的。这两种类型在防火设计上的要求基本相同,均属于多层汽车库。
八、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中首层的汽车库,是否属于高层汽车库?
高层汽车库是建筑高度大于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包括两个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已大于24m的,另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虽未到24m,但与高层工业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组合建造的。这两种类型在防火设计上的要求基本相同,均属于高层汽车库。
九、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建规》附录A明确了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同时规范图示有清晰表述。
十、怎样确定室外设计地面的标高?
室外设计地面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选取室外设计地面标高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建筑高度的标高值:
1、建筑首层主要安全出口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2、满足消防扑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十一、建筑高度的计算,是否包括地下部分?
建筑防火规范中的建筑高度,指室外设计地面起算的高度,不包括地下室部位!
十二、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怎样算?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图示1)
女儿墙是建筑物屋顶四周围的矮墙,主要作用除维护安全外,也有避免防水层渗水、或是屋顶雨水漫流的作用。
女儿墙和常规护栏没有火灾风险,不会影响救援,均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图示1)。广告牌也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应注意不得影响灭火救援。
十四、对于平屋面建筑,建筑屋面除结构层外,往往还有保温、防水层,甚至可能还有覆土绿化,建筑高度怎样确定?
建筑高度的确定,需要满足建筑防火和灭火救援的需要,其中包括屋顶避难人员的救援需要。当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实际屋面面层的高度,包括保温防水、覆土绿化层等,参图示2。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图示3中,建筑高度H=H1+(1/2)H2。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定义:檐口是屋面与外墙墙身的交接部位,作用是方便排除屋面雨水和保护墙身,又称屋檐。
依此,檐口高度是指屋面与外墙墙身的交接部位的高度(图示4)。
当坡屋面檐口距离最上层楼板的高度小于标准层层高时,坡屋面的内部空间就可能成为人员活动空间或成为正常使用的功能空间,这时的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最上层虚拟层高线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在图示5中,檐口距离最上层楼板的高度h1小于标准层层高h,这时的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最上层虚拟层高线与屋脊的平均高度:H=H1+(1/2)H2。
1、天窗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
2、可以延伸虚拟屋面,按常规坡屋面取值建筑高度,本图示6建筑高度H=H1+(1/2)H2。
可以延伸虚拟屋面(图示7),按常规坡屋面取值建筑高度,对比实际坡屋顶的高度确定。图示7中,虚拟坡屋面的建筑高度H=H1+(1/2)H2,实际坡屋顶的高度为H3,最终建筑高度可取H和H3的较小值。
注:如半坡屋顶为上人屋面,且可作为人员停留场所,则宜取H3作为建筑高度,如作为人员临时避难场所,则应取H3作为建筑高度。
根据规范图示要求,坡屋面的坡度不应小于3%,小于3%坡度的坡屋面,按平屋面确定。实际应用中,对于这类平屋面高度的取值,不严格限制,如存争议,仍可按坡屋面要求取值。
单坡屋面的建筑高度,参考常规坡屋面的建筑高度确定,图示8中,建筑高度H=H1+(1/2)H2。
不可以,这类坡屋面,檐口正对功能楼层,参第十七问可知,需考虑本层建筑空间的高度,应从顶层虚拟层高线开始计算坡屋面高度,参图示10,建筑高度H=H1+(1/2)H2。
(图示9)
(图示10)
坡屋顶的夹层,如不作为人员活动空间,不放置可燃物,不影响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如作为人员的正常活动空间并可能放置可燃物,应考虑扣除夹层净高度以后计算建筑高度(参图示10)。
结合常规坡屋面的建筑高度计算,参第十七、二十二问可知,建筑高度H=H1+(1/2)H2(图示11、图示12)。
(图示11)
穹形屋面的建筑高度计算,可取穹形屋面与外墙接口位置的建筑高度与穹顶建筑高度的平均值,如图示13,建筑高度H=H1+(1/2)H2。
穹形屋面的建筑高度计算,通常取穹形屋面与外墙接口位置的建筑高度与穹顶建筑高度的平均值。当穹形屋面与外墙接口位置距顶层楼板的高度小于标准层净高时(h1<h),应从顶层虚拟层高线开始计算,如图示14,建筑高度H=H1+(1/2)H2。
注:本规定依据与第十七问的坡屋顶类同,不再另述。
这类穹形屋面,需考虑本层建筑空间的高度,参二十六问可知,顶层空间扣除标准层净高度h后,再计算穹屋面建筑高度,图示15中,建筑高度H=H1+(1/2)H2。
二十八、同一建筑存在多个不同高度的部分,怎样计算建筑高度?
根据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或不同高度的建筑部分时,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取其中最大值。
图示16的建筑,包括平屋面和坡屋面两种形式,应分别计算,本示例中,平屋面高度为H3,坡屋面高度H=H1+(1/2)H2,最终建筑高度取H3和H的较大值。
(图示16)
二十九、《建规》A.0.1-6:“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图示17)
三十、局部突出屋顶的房间,比如会议室、茶座等,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是否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
规范对于不计入建筑高度的情况,有两个要求:
1、火灾风险小,功能上属于建筑辅助用房,比如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
2、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
综上,会议室、茶座等属于经常有人的功能房间,有一定火灾风险,即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也应计入建筑高度。
三十一、依《建规》A.0.1-6可知:“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疑问:规范图示将两个条件都表述为室外标高方式,是否不妥?
规范图示是基于首层室内外地面标高一致的情形,为防误解,建议表述方式如下:
1、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图示18)
2、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图示19)
三十二、在问题三十一中,当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的室内地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时,怎样确定建筑高度?
可参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要求确定,h0不应大于1.5m(图示20)。否则应从室外设计地面起算建筑高度(图示21)。
(图示20)
(图示21)
三十三、问题三十一中,当地下(半地下)室与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组合建造时,怎样确定建筑高度?
确定原则如下(以地下室和储藏室组合为例):
1、地下室顶部高出设计地面≤1.5m,储藏室≤2.2m,地下室和储藏室均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图示22)
2、地下室顶部高出设计地面≤1.5m,储藏室>2.2m,从储藏室算起,地下室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图示23)
3、地下室顶部高出设计地面>1.5m,地下室和储藏室均应计入建筑高度。(图示24)
三十四、《建规》5.1.1:“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其中,怎样判断“建筑高度24m”?
“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是指该层楼板的相对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4m。
示例:图示25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9.5m,一至五层每层建筑面积1500m?,六层以上每层建筑面积980m?,24m以上的楼板楼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图示25)
示例:图示26的公共建筑,一至五层每层建筑面积1500m?,六层建筑面积1200m?,六层以上每层建筑面积980m?,本建筑24m以上的楼板楼层,有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m?,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图示26)
示例:图示27的公共建筑,每层建筑面积900m?,顶层建筑面积1100m?,24m以上的楼板楼层,有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m?,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图示27)
三十五、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怎样定,商业服务网点和住宅部分是否要分开算高度?
商业服务网点是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建筑高度应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
三十六、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怎样确定建筑高度?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规》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建规》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本条中的“建筑的总高度”,为建筑中住宅部分与住宅外的其他使用功能部分组合后的最大高度。“各自的建筑高度”,对于建筑中其他使用功能部分,其高度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最上一层顶板或屋面面层的高度;住宅部分的高度为可供住宅部分的人员疏散和满足消防车停靠与灭火救援的室外设计地面(包括屋面、平台)至住宅部分屋面面层的高度。
图示27中,建筑总高度为H,住宅部分的建筑高度与建筑总高度相同,公共建筑部分的建筑高度为H1。
(图示28)
三十七、住宅与其他公共组合建造,如果1-3层为商业,上部为住宅,总建筑高度52m,那么这栋楼定为一类还是二类?耐火等级定为一级还是二级?
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合建的建筑,不能简单按一类、二类高层定性,应依《建规》5.4.10关于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的相关要求处置。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规》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建规》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该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类。
三十八、商业服务网点和住宅正负零标高不一样,计算建筑高度的时候,一般怎么算?比如:某项目从住宅安全出口一侧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算不超54m,且登高面处在这一侧,但商业服务网点安全出口一侧的地面标高相对较低,超54m(图示28)。本项目能否从住宅侧计算建筑高度,按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定性?
原则上,类似台阶式地坪的建筑,除非满足《建规》附录A.0.1-4的情况,其他均应按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建筑高度。
但是,在本项目中,住宅建筑一侧的安全出口室外设计地面标高和消防扑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一致,以此计算的建筑高度不大于54m。考虑住宅建筑高度底部适当从宽的计算方法(参第三十一至三十三问),本例应可从住宅侧计算建筑高度(H1),按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定性。(本观点有争议)
(图示29)
三十九、《防排烟技术标准》中多处涉及到建筑高度,是否跟《建规》中的建筑高度含义一致?
《防排烟技术标准》的“建筑高度”,与《建规》中的“建筑高度”概念和计算方法一致。但在部分条文中,应予区别。
四十、 坡地建筑怎样确定建筑高度?
形成台阶式地坪的坡地建筑,可能构成不止一个可供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室外地面,更有利于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
本文认为,坡地住宅建筑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其他坡地民用建筑,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可从坡顶层室外设计地面起算建筑高度。同时,本文认为,吊层不宜作为地上建筑,如确有需要,应采取加强性措施。
四十一、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可以设置自用的多层附属用房,当附属用房建筑高度不超24m时,整体仍可按单、多层建筑定性,这种方式有哪些条件?
这种方式有两个条件:
1、附属用房应属于本单层公共建筑自用的内部用房。
2、附属用房的建筑高度不能超24m。
示例:某体育馆建筑主体为单层,建筑高度30.6m,座位区下部设置4层辅助用房,第四层顶板标高22.7m,该体育馆可不按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四十二、对于一些单多层的剧场、体育馆、会场等建筑,当与其他高层建筑合建时应按高层建筑定性,现因防火分区面积等要求希望按单多层建筑定性,有什么解决办法?
可参照台阶式地坪或两栋不同建筑贴建的形式。
四十三、《车火规》中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概念,涉及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这个“室外地坪面”和《建规》的“室外设计地面”,是一个意思吗?具体怎样确定?
《车火规》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概念,是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确定,本通则已被《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替代,本标准已明确“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建规》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依此,这个“室外地坪面”应参《建规》的“室外设计地面”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室外设计地面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选取室外设计地面标高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建筑高度的标高值:
1、建筑首层主要安全出口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2、满足消防扑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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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建筑高度、防火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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