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环保工程 \ 环境影响评价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思考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思考

发布于:2022-12-29 20:03:29 来自:环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复制转发]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如果不运行,怎么能知道对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能否合格?对此,您是如何处理的?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理论和实际如何有机结合,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不运行,怎么判定合格与否,欢迎大家讨论

    2022-12-29 20:06:29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环境影响评价

返回版块

2.32 万条内容 · 13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河南龙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浓度缓控释肥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河南龙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浓度缓控释肥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龙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浓度缓控释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龙泰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漯舞路11公里处空冢郭村北 建设规模:年产2万吨钾肥、6万吨高浓度缓控释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