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了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5大类12项更新内容,包括 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 ,其中包括以保障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以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补足短板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以提升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以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不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商品住宅开发等项目。
《条例》提出,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发展,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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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希望能惠及所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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