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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定性-厂区的办公实验大楼、生活及服务用房、锅炉房、水泵房等

发布于:2022-11-28 09:10: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厂区内独立建造的办公、食堂、浴室等不具有生产或仓储功能的建筑,通常按民用建筑定性,锅炉房按丁类厂房定性,水泵房宜按公共建筑定性,如有需要,也可以按戊类厂房定性。

 

一 、设置在厂区内独立建造的办公、食堂、浴室等不具有生产或仓储功能的建筑,按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定性,与厂房、仓库等的防火间距等,按公共建筑与厂房、仓库的相关要求确定。

注:丙、丁、戊类厂房与所属的辅助生活用房的防火间距可减小为6m。辅助生活用房是指为厂房生产服务而专设的辅助生活用房,包括车间办公室、工人更衣休息室、浴室(不包括锅炉房)、就餐室(不包括厨房)等,当独立建造时,按公共建筑定性。

二 、独立建造的锅炉房,按丁类厂房定性。

三、独立建造的水泵房,宜按公共建筑定性。如有需要,根据《建规》3.1.1要求,也可以按戊类厂房定性。(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戊类厂房没有限定安全疏散距离要求,安全疏散距离应参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四、 独立建造的实验室大楼,应酌情分类:

1、对于实验(试验)为辅,教学或培训为主的大楼,比如学校等教学机构的实验室或研究大楼等,可按民用建筑的公共建筑定性。

2、对于以实验试验为主的大楼,比如一些工业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大楼,宜按对应火灾危险等级的厂房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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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厂区的办公实验大楼、生活及服务用房、锅炉房、水泵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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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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