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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报告由谁组织评审?附: 防洪评价报告收费标准

发布于:2022-11-17 10:06:17 来自:水利工程/防汛抗旱 [复制转发]

防洪评价   是分析工程河段近期演变情况及其演变趋势,计算分析正常富水后的运行初期和实施近期阶段及竣工后,工程对河道洪水水位、蓄水期水位以及流速的影响大小和范围。   在河道范围内建设大、中型及重要河段的小型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防洪评价。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 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 年发布,2017年修正)

6.《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8.《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0.《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

在河道、湖泊和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符合防洪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并须经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在港区范围内的,还须征得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那些项目需要做防洪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在取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01

报告编制



01、报告适用范围


防洪评价的送审和报批。


02、报告编制深度及要求


严格按照《SL808-202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相关规定编制。


03、 报告编制需提供资料清单


? 项目支撑性文件,包括规委文件/项目批复/前期与水务局沟通的函等;

? 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及图纸(CAD 版),图纸需包括管线平面布置图、纵断面图图;报告最终报审时图纸需提供加盖设计单位印章的正式版图纸。

? 项目地勘报告及图纸;

? 项目施工方案;

? 河道规划报告;

? 河道既有设计资料;

? 县防洪规划报告;

?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 河道实测横断面和纵断面成果;

? 能够覆盖河道和项目范围的地形图(1:1000 及以上)

现场注意

(1)观察河道是案坡(下挖式)的河道,还是有堤防的河道;拍摄案坡和堤防的局部及全部照片,有堤的特别注意堤内外角脚;

(2)现场注意河道管理范围的界桩;

(3)拍摄河道整个横断面照片;

(4)穿河/跨河处上下游走一下,看是否有其他水利工程(闸/泵站/桥梁/雨水口等),并拍照;

(5)观察河底的护砌形式,并拍照;

(6)观察堤顶路并拍照

现场多拍点相片,拍的时候建议把相机的地理位置打开,后面随时可以放到地图上,用着方便。


02

审批条件与权限






(一)审批条件


以武汉市为例

1、所申请的项目属于武汉市国家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

2、应具有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提交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

4、在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上报审批或建设项目办理核准手续前,提交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

5、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二)审批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6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

(水河湖〔2021〕237 号)

 
 
 
 
 
 


03

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批防洪评价,通常需提供资料清单: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项目业主申请文件

更多阅读: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缘由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涉河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标准,只能通过相互协商确定咨询服务费用。一些咨询服务单位为了争取项目,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了咨询服务的质量,也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对外形象。为规范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收费行为,提高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二、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防洪影响咨询是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防洪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防洪影响报告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  
(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系数=各项复杂系数之和+1  
附加调整系数=各项附加系数之和+1  
 
2、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是指建设项目中每一个涉河工程,分别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比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有多座跨河桥梁,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即是指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应先根据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计算相应的报告编制费,多座跨河桥梁的报告编制费相加即是该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总编制费。  
3、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费标准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包括涉河项目的护坡、护岸、防渗处理、堤防加固、防汛道路、河道断面补偿等,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水利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其设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计列。

三、其它

1、考虑到防洪评价咨询与后续的工程设计关系密切,对防洪评价咨询增加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涉及河道、堤防等级,确定评价单位的设计或咨询资质要求,如一、二级堤防须持有水利甲级设计或咨询证书,三、四级堤防须持有水利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其它须持有水利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

2、上述收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 号)等。

3、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编制防洪评价的难度及工作量不完全成正比,较大项目的防洪评价工作量不是成比例增加,故在制定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时考虑了上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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