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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住区规划

发布于:2022-11-08 15:23:08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1 住区规划设计编制的内容:

(1)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2)确定住区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3)确定人口数量规模(或户数)和用地的大小。

(4)拟定居住建筑的布置方式。

(5)拟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允许设置的生产性建筑)的内容、规模、数量、标准、分布和布置方式。

(6)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对外出入口位置、泊车量和停泊方式。

(7)拟定绿地、活动、休憩等室外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8)拟定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方案。

(9)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10)对不同阶段的方案进行必要的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满足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综合协调要求。

 

2 住宅群体争取日照和防止日晒的措施:

主要采用建筑的不同组合方式以及利用地形、绿化等手段。

(1)住宅错落布置,利用山墙间隙提高日照水平。

(2)利用点状住宅增加日照效果,可适当缩小间距。

(3)将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布置, 等于是加大了间距,增加了底层的日照时间,但阳光入室的照射面积比南向小。

(4)利用绿化防止西晒。

 

3 城市旧住区的更新规划:

1)旧住区:

是指城市中具有一定历史年代、住宅建筑、公共配套设施和住区外部环境需要更新改造的地区。

2)旧住区的主要问题: 

①布局混乱,道路分工不明,交通不畅。

②房屋质量较差,缺少户外公共绿地和各类活动场地,城市基础设施陈旧且超载,不能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

③交通拥挤,居住人口密度较高,居住拥挤,住宅成套率低,住宅建筑密度高。

3)旧住区更新的特征:

①复杂性:再开发地区现状物质环境复杂,大量社会的、历史的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复杂。

②长期性和阶段性:建设标准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不断提高。

③综合性:住区更新设计城市总规和控规。

4)更新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5)更新改造方式:

①维修改善:

指一些经常性的维修保护和局部的改善措施。包含内容:a.维修改善就住宅和住区中的公共建筑;b.改善旧住区室外环境。

②更新与整治规划:

更新是指对旧住宅和建筑在保留其外形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内部现代化更新。一般适用于房屋结构质量较好或外观造型有较大保留价值的建筑或地段。

整治规划是指一些质量较好的住区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以解决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a.土地使用不经济和不合理,需要合理调整和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b.公共服务设施不足,居民使用不便,需要充实和提高。c.市政工程和公用设施需进一步改善。d.住区公共绿地和各类居民室外活动场地,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e.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需要加设围墙、门卫、安保等设施。

③改建:

指较大规模的改造建设,有的甚至是进行重建。

局部改建:指在大部分建筑质量较好需要保留或保护的居住地区,对部分质量较差的建筑进行超出重建,或利用旧住区的一些空地进行插建。

道路沿线改建:一般是为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开辟或拓宽道路)或改造市容的需要,有时两者兼有。

成片集中改建:一般针对房屋质量普遍较差的旧住区。

6)更新中调整用地的原则:

①居住用地宜相对成片集中,以便组织居民生活和经济合理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②有利于工厂企业等单位的生产与管理。③打破用地单位所有界限,综合利用城市土地,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④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合理进行用地置换。


知识点: 城乡住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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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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