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安全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有时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常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平面布局不合理或消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1 机构与制度
问题现象:机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未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培训、检查和演练制度未到位。
预防措施: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一是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建立自愿消防救援队,根据机构设置,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应当建立详细、可靠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制度,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用电、用能管理制度等。三是应当编制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方案。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应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该项工作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教育结束后应将培训记录存档;主要培训内容有防火技术,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的主要内容,扑灭初起的火灾及自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警报知识和报警方法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年换季和节假日前,还应进行一次季节性检查或专项检查。施工单位亦须每6个月至少在施工工地进行一次灭火及紧急疏散演习,以确保灭火及紧急疏散计划得以执行。
2 现场布局
问题现象:平面布局不合理,未划分功能区,未考虑风向等因素;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预防措施:对施工现场应进行合理的平面布置,各功能区如工作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应分开设置,并采用硬质材料进行隔离;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防火、灭火和安全疏散的要求。不得在建筑物,人口稠密区,明火作业区等区域内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架空电力线下不得设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易燃物品贮存场和加工厂。防火间距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建工程与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房间的防火间隔距离应大于15?m,在建工程与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场所及其加工场所间的防火间隔距离应大于10?m,在建工程与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间的防火间距应在6?m以上。
3 消防通道
问题现象:消防通道设置不合理,数量少,净尺寸不符合规定。
预防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要能使消防车进出方便,出口和入口应尽量设置在不同方向;当出入口不能同时设置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的环形道路或在消防车道末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折返场;临时消防车道与施工工程间的距离及与临时房屋、可燃物料储存场、处理场的距离应在5?m以上,但不得超过40?m;临时消防道的净宽度及净高度不得少于4?m。
4 临时用房
问题现象:临时用房材质不符合要求,楼层、房间和通道设计不合理。
预防措施: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建筑构件来建造临时设施,优先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金属夹芯板,不得使用聚苯乙烯板为夹心材料的彩钢板。临时设施层数应在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控制在300?㎡以内,当每层建筑面积或层数超出规范要求时,疏散楼梯数量不得少于2部,疏散楼梯至每个房间疏散门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需小于25?m;疏散走廊的净宽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对于单面布置房间需大于1?m,对于双面布置房间需大于1.5?m;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比相对应的疏散走廊的净宽度大,避免局部拥堵;为满足消防要求,临时设施的房间应控制单间的建筑面积,对于职工宿舍每间应小于30?㎡,其他用房控制在100?㎡以内,保证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以便逃生;房门净宽度应符合要求,普通房间大于0.8?m,建筑面积超过50?㎡的房间需大于1.2?m。人员密集的房间如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应设置在底层,其门应向外开启。住人的房间如宿舍、办公用房等要与锅炉房、变配电房或厨房操作间等分开建造。
5 施工现场
问题现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无消防安全措施。
预防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有临时疏散通道,为便于引导,疏散标志应放在能让人一眼发现的位置,疏散标志应连续布置,直至临时疏散通道最近的出口,安全疏散示意图应设置在操作层醒目位置,临时疏散通道耐火极限需符合规范规定,时间应大于0.5?h,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该材料还应同时具备耐火性能,临时疏散通道应与施工操作面同步。地面设置的临时疏散通道净宽应在1.5?m以上,采用水平结构和楼梯的临时疏散通道净宽应在1.0?m以上,设置在脚手架和用于疏散的梯子上的临时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应在0.6?m以上;坡度大于25°的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防滑带或修建台阶;侧面临空的临时疏散通道,应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护栏;临时疏散通道须设置安全电压照明设施。
6 临时消防设施
问题:临时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灭火器数量少、设置位置不正确;无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或系统无法使用;未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预防措施:工程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主要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和灭火器等,这些设施应与工程施工同时设置。应按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变配电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等及办公用房、宿舍等其他临时用房设置灭火器,且每个场所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为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应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安装稳定、可靠的水源;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临时建筑物及建筑体积超过10?000?m3的在建建筑物,须按有关规定安装户外消防给水系统,在建建筑物高度或单体建筑体积超出规范规定时,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也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应在完成施工的每个楼梯上安装水管、软管和消防水枪,每个安装点至少应安装2套;临时消防供水系统的水压,须满足消防水枪水柱不少于10?m的水压的要求,当水压不能满足要求时,须加装至少2个消火栓泵,这2个泵应互为备用状态;当施工现场临时消防需水量超过外部消防供水量时,应设置临时贮水池;寒冷、严寒地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临时应急照明设施应自备电源且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60?min,水泵房、无自然采光的工作场所、100?m以上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室等场所应设置临时应急照明。
7 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问题现象: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规范,无审批手续,无专业人员,无可靠措施。
预防措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料应制定专门的储存方案,应限量按计划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后,可燃物料应存放在仓库内,确需露天储存时应用不可燃或耐火材料覆盖,分类堆放成垛,堆高不得超过2?m,单堆容积及堆与堆之间的最小间距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特殊库房内,设置严禁明火标志;当在室内施工产生易燃气体时,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基础油等,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明火,并应避免静电。动火作业易产生极大消防隐患,动火前应按程序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在高温作业前,应按施工方案及要求,将施工操作面清理干净,移出可燃物,无法移出的,用不可燃材料进行包裹,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料的地方严禁明火。灭火设备应按要求配备,在动火场所施工,每个动火现场应设置一名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控。当风力超过5级(包括5级)时,室外动火作业应停止,对于不得不施工的部位,若确实需要动火作业,经审批同意并在现场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人员及动火监护人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