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CSG11105-2008 《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四部分:配网工程》
《中国南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准设计(2011年版)》
1.3.1 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
(2)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车行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m。
1.3.2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应符下表要求。
表1.3-1 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m)
注:(1)当电缆用隔板分隔或敷设在电缆槽盒中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2)当电缆用隔板分隔或敷设在电缆槽盒中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1m;
1.3.3 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
1.3.4 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不小于0.5m的净距。
(4)对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00m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
1.3.5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1.3.6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下表规定。
1.3.7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1.3.8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1.3.9 同通道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的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1.3.10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1.3.11 电缆敷设后,应该及时排列整齐,避免交叉重叠。在电缆终端、中间接头、电缆拐弯处、等地方的电缆上装设标示牌。
1.4.1 电缆沟底应平整,并铺上100㎜软土或沙。电缆敷设完后,上面应盖一层150mm软土或沙,盖上保护盖板。也可把电缆放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槽盒内填满砂,然后盖上槽盒盖。
1.4.2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要求,不得将电缆平行敷设于其它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最小允许净距需符合要求。
1.4.3 在电缆路径的土壤中,如发现有化学腐蚀、电解腐蚀、白蚁危害等,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4.4 人工敷设电缆:电缆的人工拉引一般是人力和滚轮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方法需要施工人员较多,特别注意的是人力分布要均匀合理,负荷适当,并要统一指挥。电缆敷设时,在电缆盘两侧须有协助推盘及负责刹盘滚动的人员。
(1)为避免电缆拖伤,可把电缆放在滚轮上,敷设电缆的速度要均匀。电缆盘就位可用起重机或人工将电缆盘放置指定位置,电缆在装卸的过程中,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2)采用吊车装卸时, 装卸电缆盘孔中应有盘轴,起吊钢丝绳套在轴的两端,不应直接穿在盘孔中起吊。人工移动电缆盘前,应检查线盘是否牢固,电缆两端应固定,线圈不应松弛,电缆盘只允许短距离滚动,滚动时滚动方向必须与线盘上箭头指示方向一致。
(3)根据电缆长度和截面,选用的牵引绳长度比电缆长30~50m。牵引绳连接必须牢固。其连接点应选用防捻器。布放电缆滑轮,直线部分应每隔2.5~3m设置直线滑轮,确保电缆不与地面摩擦,所有滑轮必须形成直线。弯曲部分采用转弯滑轮,并控制电缆弯曲半径和侧压力。
(5)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做好防潮密封,以免水分侵入电缆内部。
(6)若电缆沟内并列敷设多条电缆,其中间接头位置应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0.5米。
(7)电缆敷设后,应及时排列整齐,避免交叉重叠,并在电缆终端、中间接头、电缆拐弯处、管口等地方的电缆上装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电缆型号、规格与起讫地点。
(8)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还要将盖板缝隙密封。在施工完的隧道、电缆沟、竖井、电房出入口、管口进行密封。
适用于10kV电缆工程的排管、顶管电缆敷设的施工。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CSG11105-2008 《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四部分:配网工程》
《中国南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准设计(2011年版)》
2.3.1 保护管的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交流单相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1)缆芯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3)在工作井内的接头和单芯电缆必须使用非磁性材料或经隔磁处理的夹具固定。
(4)工作井两端的排管孔口应封堵。封堵应采用排管配套的专用管堵,要求封堵严密,不渗水。
2.3.3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在工作井内:
(4)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2.3.4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2.3.5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2.3.6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2.3.7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2.3.8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2.3.9 电缆施放完毕后,应按要求将工作井内电缆放置在支架位置上,并在管口两端、井口、终端等位置上绑扎标示牌,并进行封堵。
2.4.1 对设计图纸规定的管孔进行疏通检查,清除管道内可能漏浆形成的水泥结块或其他残留物,并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平滑,以确保电缆传入排管时不遭受伤。必要时应用管道内窥镜探测检查。
2.4.2 试牵引,经过检查后的管道,可用一段3米长与本工程电缆规格相同的电缆作模拟牵引,观察电缆表面的磨损是否属于许可范围。
2.4.3 电缆进入排管前,可在其表面涂上与其护层不起化学作用的润滑物。管道口应套以光滑的喇叭管,井坑口应装有适当的滑轮组,以确保电缆敷设牵引时的弯曲半径,减小牵引时的磨擦阻力。
2.4.4 电缆敷设的一般工艺要求(见直埋敷设部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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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准设计(2011年版)》
(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绑带扎牢,以免其松散。
(4)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3.3.2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的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3.3.3 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单相电力电缆情况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或尼龙扎带、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交流单相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用尼龙扎带、绳索。
3.3.4 并列敷设的多条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3.3.5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3.3.6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3.3.7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3.3.8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3.3.9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3.3.10 电缆施放完毕后,需及时整理,除需按要求排列、固定外,还应做到横平竖直,排列整齐,避免交叉重叠。并及时在电缆终端、中间接头、电缆拐弯处等地方装设标示牌,沟内每隔15m应装设标示牌。
3.4.1 电缆沟敷设电缆可用人力或机械牵引,见直埋电缆牵引方式。
3.4.3 电缆在支架敷设时,电力电缆间距为35㎜,但不小于电缆外径尺寸;不同等级电力电缆间及控制电缆间的最小净距为100㎜。
3.4.4 电缆敷设完后,在电缆沟支条排列时按设计要求排列,金属支架应加塑料衬垫。如设计没有要求时应遵循电缆从下向上,从内到外的顺序排列原则。
3.4.5 电缆敷设的一般工艺要求(见直埋敷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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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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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准设计(2011年版)》
4.3.1 电缆在托盘、梯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大于40%。
4.3.2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如受条件限制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离。
(1)电缆沿桥架敷设时,电缆应单层敷设,排列整齐,间距均匀,不应有交叉现象,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2)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3)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5)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6)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4.3.4 电缆敷设在穿越不同防火区的电缆桥架处,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断措施。
4.3.5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4.3.6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4.3.7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4.3.8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4.3.9 电缆敷设完毕后,沿电缆桥架敷设的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示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示牌。
4.4.1 桥架水平敷设时,应将电缆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按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4.4.2 垂直敷设前,选好位置,架好电缆盘,电缆的向下弯曲部位用滑轮支撑电缆,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设制动和防滑措施;敷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低层,再敷设高层。
4.4.3 如需自下而上敷设,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绳索人力牵引敷设;高层大截面电缆宜用机械牵引敷设。
4.4.4 对于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每敷设一根应固定一根,全塑型电缆的固定点为1m,其他电缆固定点为1.5m。
4.4.5 电缆敷设的一般工艺要求(见直埋敷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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