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器内装通过机械方法或化学反应产生泡沫的灭火剂,适用于扑灭一般固体和可燃液体火灾,不适用于气体火灾、电气火灾和金属火灾,对极性溶剂火灾应采用抗溶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分为机械泡沫灭火器(又称水基型灭火器)和化学泡沫灭火器两种 ,目前传统的化学泡沫灭火器已淘汰。机械泡沫是以机械的方法将空气或惰性气体导入泡沫溶液中而形成,化学泡沫指一种碱性盐溶液和一种酸性盐溶液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包含二氧化碳气体的稳定泡沫。不加防冻剂时泡沫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为5℃~55℃,添加防冻剂时使用温度范围为-10℃~55℃。
水基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分为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和清水(或带添加剂的水)两种 ,泡沫灭火剂具有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要求,能够在液体燃料表面形成一层抑制可燃液体蒸发的水膜,并加速泡沫的流动,具有操作方便、灭火效率高、灭火迅速、使用时不需倒置、有效期长、抗复燃、双重灭火和无毒无污染等优点。
手提式水基型泡沫灭火器 由筒体、筒盖、提把、压把、喷射软管和空气泡沫喷枪等组成,内部装有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和氮气,以氮气为压力介质将泡沫灭火剂从灭火器排出,由氮气和灭火剂机械形成泡沫覆盖燃烧表面,水成膜的封闭使燃烧与空气隔开,同时冷却并形成阻断可燃物质蒸发聚合层,达到灭火目的。使用时,手提灭火器筒体的上部提把赶到着火点,在距着火点约6m处停下,先拔出保险销,然后一只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枪,保持筒体垂直,接着紧握开启压把,将灭火器密封开启,空气泡沫即从喷枪中喷出,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主要由筒体、瓶胆、筒盖、提环和喷嘴等组成,只能立着放置。筒体内装有碳酸氢钠与发泡剂的碱性混合溶液,瓶胆内装硫酸铝酸性水溶液,瓶胆用瓶盖盖上,以防酸性溶液蒸发或因振荡溅出而与碱性溶液混合。使用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时,应平稳地将灭火器提到距离起火点10m左右,把灭火器颠倒过来,一手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喷嘴对准燃烧物,酸性与碱性两种溶液混合后发生化学作用,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泡沫,由喷嘴喷出,覆盖在燃烧物品上,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并降低温度,达到灭火目的。
使用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时,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灭火器迅速推拉到燃烧处,在距离着火点10m左右处停下,由一人展开喷射软管成工作状态,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人逆时针方向转动手轮,将螺杆升到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即可喷射泡沫进行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由于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喷射距离远,连续喷射时间长,适用于扑救较大规模的油罐或油浸式变压器火灾。
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使用者应站在上风方向,将泡沫由近而远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避免由于射流的冲击破坏泡沫,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射在燃烧物上,直至扑灭。使用泡沫灭火的同时,不要用水流,因为水流会破坏泡沫,但允许使用水冷却容器外部。
在运送化学泡沫灭火器或提着泡沫灭火器奔赴火场的过程中,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摇晃,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射。在使用过程中,化学泡沫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不能横置或直立过来,并一直紧握开启压把,否则会中断喷射。使用时严禁将筒盖、筒底对着人体,以防万一灭火器爆炸伤人。
泡沫灭火器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得受到雨淋、烈日暴晒、接近火源或受剧烈振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运输时应避免碰撞。泡沫灭火器应由专业单位负责保养、维修,每季度应定期检查保险销及铅封是否完好,压力值或充装量是否符合要求,瓶头阀、喷管等有无损坏,筒体是否锈蚀或泄漏。灭火器一经使用或灭火剂不足(减少了额定充装质量的10%)时应立即再充装,灭火器距出厂年月期满三年后每隔两年或灭火器再充装前应逐个对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和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组件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2.1MPa,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变形,不合格者应进行报废处理。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简体内部应清洗干净,并进行检查,不允许有明显锈蚀,然后方可充装灭火剂继续使用。对于贮气瓶式灭火器,充装驱动气体后应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每次检验、维修和水压试验后应在灭火器上标明日期。按《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的规定, 从出厂日期算起,水基型灭火器的使用期限为6年,灭火器过期、损坏或检验不合格者,应及 时报废、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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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看一下。。学习下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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