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类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3 Ⅳ类汽车库和Ⅱ、Ⅲ、Ⅳ类修车库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二、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与其他动力、照明等配电线路分开设置。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三、
消防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疏散出口的顶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上的指示标志,其间距不宜大于20m。
四、
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
最新要求哪些场所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备用照明汇总,https://bbs.co188.com/thread-10334714-1-1.html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2人已点赞
分享
照明工程
返回版块14.05 万条内容 · 424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最好补充上传分享相关规范或图集等相关资料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