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建筑物内设有集中排风系统,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但选用的热回收装置的额定显热效效率ηt,原则上不应低于60%、全热效率ηi;不应低于50%。
①送风量大于或等于3000?/h的直流式空调系统,且新风与排风之间的温差大于8℃时;
②设计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h的全空气空调系统,且新风与排风之间的温差大于8℃时;
③设有独立新风和排风的系统。
2、有人员长期停留但未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区域或房间,宜安装热回收换气装置。
3、当居住建筑设置全年性空调、采暖,并对室内空气品质要求较高时,宜在通风、空调系统中设置全热或显热热回收装置。
4、在设有四管制或冬季需供冷的空调系统中,制冷系统应优先选用带冷凝热回收装置的制冷机,以充分利用制冷机的冷凝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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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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