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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解读配建绿地的调整

发布于:2022-08-24 14:11:24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配建绿地的调整>>>>>>


对《若干意见》提出的“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居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要求进行了落实。以居住用地中、小学校调整为教育用地的机会,增加了城市公园绿地在居住区层级的配建控制指标,与《规范》相比,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大幅增加,总体上比原《规范》提高3平方米/人。同时强调了绿地更接近家门、方便居民使用的功能要求。



第4.0.4条 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表4.0.4 公共绿地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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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居住区公园中应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


第4.0.7条 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2/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2/人;

2、宽度不应小于8m;

3、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知识点:配建绿地的调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更新,调整内容抢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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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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