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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发布于:2022-08-19 17:08:19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一) 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 组团道路和小

区道路边缘 1 米为准, 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 算到便道边缘; 临城市道路、

居住区(级) 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 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 1 .5 米, 1 .5

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 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 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 临建筑

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 1 .5 米, 1 .5 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 60%计算为绿地;

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 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 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 台、 楼、 阁、 廊、 喷泉、 雕塑、

假山石、 游泳池、 硬覆盖地活动场等) 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 30%的部分,

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大于 30%的部分, 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 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 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 1 米以内, 且

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 覆土厚度不小于 0.6 米的, 按其面积的 2/3 计算

为绿地。

(五) 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 1 /3 计算为绿地。

(六) 零星乔木每株按 1 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 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 8 米时, 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 1 米计算为绿地。

(八) 空心砖种植草坪的, 按其面积的 25%计算为绿地。

(九) 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 0.6 米的, 按其面积的 25%

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 上的绿化(可上人) , 当覆土层厚度大于 60 厘米时可分别

情况折算绿地: 三层以下(含三层) , 乔灌木覆盖率大于 40%, 可按绿化覆盖

面积的 50%折算绿地面积; 四层至六层(含六层) 的, 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 40%

折算绿地面积; 六层以上即距地面 1 6 米[含 1 6 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 1 0%

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 1 20cm, 乔灌木覆盖率大于 40%的全地下、 半地下

屋顶绿化, , 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 80—93(2002 年版)

8 道路

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 应遵循下列原则:

8.0.1 .1 根据地形、 气候、 用地规模、 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 城市交通系统以及

居民的出行方式, 应选择经济, 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8.0.1 .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并适于

消防车、 救护车、 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8.0.1 .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 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8.0.1 .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 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8.0.1 .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 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8.0.1 .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8.0.1 .7 城市旧区改建, 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 保留和利用有历

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0.1 .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 同时保证行人、 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8.0.1 .9 (取消该款)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 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 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

道路宽窄, 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 20m;

8.0.2.2 小区路: 路面宽 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

宜小于 1 4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1 0m;

8.0.2.3 组团路: 路面宽 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

宜小于 1 0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8m;

8.0.2.4 宅间小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 2.5m;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

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 1 50m。 沿街建筑物长

度超过 1 50m 时, 应设不小于 4m×4m 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

80m, 当建筑物长度超过 80m 时, 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 其交角不宜小于 75°; 当居住区内道

路坡度较大时, 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 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 救护车的通行, 又

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

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2.5m, 纵坡不应大于 2.5%;

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 1 20m, 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

1 2m×1 2m 的回车场地;

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 8%时, 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并宜在梯

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1 .楼梯扶手的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 不宜小于 0.90m; 室外楼梯扶手高不应

小于 1 .05m。

2.楼梯井宽度大于 0.20m 时, 扶手栏杆的垂直杆件净空不应大于 0.1 1 m,

以防儿童坠落。

3.楼梯平台净宽除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外, 同时不得小于 1 .1 0m。

4.梯段宽度在住宅设计中规范有明确规定, 在其他建筑中, 必须满足消防疏

散的要求。 公共建筑中表现性楼梯所取宽度尺寸通常都偏大的, 但要注意扶手的

设置与梯段宽度的关系。 即: 楼梯应至少一侧设扶手, 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

应两侧设扶手, 达四股人流时, 应加设中间扶手。

这里顺便提两个经常要处理的问题:

一是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0m,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 5m, 通常

采用 0.35m 和 0.1 25m 这两个参数。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允许只设一级踏步, 至

少要两级, 这是因为踏步上下地面的高度相差过小时, 行人不易辨别该处有高差,

缺乏精神准备, 跨出虚步而伤及脚腿。

另一个问题是当利用旋转楼梯作疏散梯时, 必须满足踏步在距内圈扶手或简

壁 0.25m 处, 其踏面宽不应小于 0.22m 的要求, 这点在防火规范上有明确规定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 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

设计质量和水平, 依据 GB 501 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04-01 )、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 993-01-01 )、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

CJJ/ T91 -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2002-1 2-01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

条例》, 特制定本标准



知识点: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晴天园林
    晴天园林 沙发

    不错,谢谢楼主!!

    2022-08-20 10:58:2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放水发电
    放水发电 板凳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学习参考资料, 但是表述的还是过于简单,未提供相应参数及技术要求等, 建议上传一些附件技术资料(如CAD外形尺寸图和对应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方便设计人员选用), 不过这里还是要谢谢楼主能发布和分享出来给大家学习和参考使用! 同时希望大家参与补充/提供相应资料图纸等

    2022-08-20 06:39:20

    回复 举报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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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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