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讲到收集区域均采用DN200管收集,其实这也是非必须项,只是目前有不少设计院这么做,根据了解他们这个做法的理由有2个,一个是选用目前常用的甲型水封井之便,另一个是因为石化规对生产污水排放沟的30m距离限制要求。
通过询问编制规范组参与人员,有说到,这条文是延续过去规范的老条文,对于目前现状意义不大,为什么这么说,对于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一般根本不会去采用明沟排水。那么有些人要问,冲洗地面污水也算生产污水么?以及初期污染雨水排水是否需要考虑这30m的距离要求?规范编制组人员建议不必按照这个30m距离。尤其是大罐区、大装置区域,若按照30m距离考虑,必然产生太多的水封井、阀门等,势必增加阀门投资及系统管道投资。
对于罐区排水,我们一般设置阀门及水封井,对于装置区围堰排水,很多基本上就是排出管接入水封井再排系统,这做法跟罐区不同,那么是否妥当?我们还是继续看规范GBT50483-201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第6.6.4条的要求:
设置切换阀门就是去干净雨水系统与去初期污染雨水系统分开,或者在初期雨水池进入口设置2个阀门,一个去初期雨水,一个去干净雨水系统,由溢流进入干净雨水系统改为阀门直接切换。但是,假如是设置初期雨水池液位到达后溢流进入干净雨水系统,在转换出口设置阀门也是无必要,围堰满了,初期雨水池满了,也只能外排,否则就会溢流出周边地面了。
知识点:关于罐区及装置围堰雨水集水坑设置点。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1人已点赞
分享
给排水资料库
返回版块22.41 万条内容 · 539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关于装置围堰或罐区集水坑设置(续)前文讲到收集区域均采用DN200管收集,其实这也是非必须项,只是目前有不少设计院这么做,根据了解他们这个做法的理由有2个,一个是选用目前常用的甲型水封井之便,另一个是因为石化规对生产污水排放沟的30m距离限制要求。 通过询问编制规范组参与人员,有说到,这条文是延续过去规范的老条文,对于目前现状意义不大,为什么这么说,对于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一般根本不会去采用明沟排水。那么有些人要问,冲洗地面污水也算生产污水么?以及初期污染雨水排水是否需要考虑这30m的距离要求?规范编制组人员建议不必按照这个30m距离。尤其是大罐区、大装置区域,若按照30m距离考虑,必然产生太多的水封井、阀门等,势必增加阀门投资及系统管道投资。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这个只是规范的摘录吧,意义不大
回复 举报
请问这是哪本规范的条文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