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2021年11月12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1.43万元。2021年11月12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对厂长行政拘留8天。(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 )
公安部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将于5月15日正式实行,立案标准重新明确了环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的立案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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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最低罚款60万!案件情况一 广安京桉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案 2021年11月17日,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广安京桉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晚擅自将实验室废弃试剂及车间生产废料包装物(均属危险废物)倾倒至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天才村2组荒地中。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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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学习啦,这个教训值得注意,,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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