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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建设领域相关)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建设领域相关)
完整《目录》如下: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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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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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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