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配电房 变电所和建筑之间的距离

如图所示,变电所距离主路1.5m 距离后面后勤仓库3.5m,是否符合标准?甲方说距离主路那段距离最起码这么多不能减少。查了防火规范说变电所要距离其他建筑物6m,这样子的话验收会不会有问题?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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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x_1602055405456

    问题不大,非移交型配电室没有问题,移交型配电室可以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勤仓库与变电所间隔3米,后勤仓库属于日常人员活动较少地区,通常不用严格要求距离建筑6米的规定。

    希望可以帮到您。

    2023-01-19 17:50:1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张国鹏668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2.3 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关室外变、配电站的规定,但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变电站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
        民用建筑与lO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


    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

      注:1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广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投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为丙、丁、 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2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
         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4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6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 、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 的规定。

    2022-08-12 09:50:12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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