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装锅炉安装工艺:
第一章 总 则
1. 为了确保工业锅炉和热水锅炉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整装锅炉安装施工工艺。
2.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各类蒸汽、热水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3. 在执行本工艺标准时,如设计技术条件中有特殊要求时,则应同时满足其特殊要求。
4 本工艺标准同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相抵触时,应以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为准。
5 .编制依据: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第二章 安装前的准备
1. 锅炉房定点手续,锅炉设计图纸的检查
1.1 使用锅炉的单位,锅炉的位置必须事先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的现场察看,选定地点,而不能由用户自行确定。安装单位安装前对锅炉房位置进行检查,以三家定点为的批文为依据。并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开工,同时将开工报告报当地锅检所。
1.2 对锅炉房图纸的检查:
1.2.1 检查锅炉房图纸是否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安装必须按审批后的工艺图施工;
1.2.2 锅炉房的大小是否能满足安装的要求;
1.2.3 检查锅炉房地面是否布置了一定数量的管沟、排水沟、检查锅炉房的位置、结构、大小 、地面结构以及设计工作,保证锅炉房的标准化。
2. 制造厂家图纸的清点、检查
2.1 锅炉图样(总图或安装图、管道阀门仪表图、工艺图、主要受压元件图、易损图)。
2.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2.3 安全阀的排放量计算书。
2.4 、锅炉质量证明书。
2.5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
2.6 、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
2.7 、省技术监督部门对锅炉设计的审批号
3 、设备及零部件的清点检查
3.1 、三大安全部件的检查
3.1.1 、安全阀出厂时应有合格证,且铭牌上有如下内容:
a. 安全阀型号;
b. 制造厂名;
c. 产品编号;
d. 出厂年月;
e. 公称压力;
f. 阀门通道直径;
g. 开启高度;
h. 排放系数;
i. 压力等级级别。
对没有合格证书,没有金属铭牌,记载不齐全的安全阀应不予安装。
3.1.2 、压力表
a. 检查压力表是否具有合格证书,外壳是否损坏,内部 是否积水;
b. 压力表量程是工作压力的1.5~3倍,精度不低于2.5级;
c. 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
d. 压力表如不合符要求,则要求用户送计量部门检验,并在需要使用的工作压力(不超过锅炉工作压力)位置在刻度表盘上划上红线。
3.1.3 、水位计
a. 检查水位计是否有出厂合格证;
b. 检查水位计是否受损、生锈;
c. 检查水位柱是否带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3.2 锅炉本体
3.2. 、1检查金属外壳有无损伤、脱落、拱起等现象,保温层是否脱落至下部,外表有无突出拱起等。
3.2.2 、检查炉墙有无松动、脱落现象。
3.2.3 、检查底座有无损伤、变形等现象。
3.2.4 、检查底座各润滑部件是否齐全。
3.3 、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
根据安装图及提货单清点辅机及附件数量和质量,对于安装必须有安装说明书,制造厂未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安装队应及时通知用户购买。在对上述设备清点检查中应作出详细的清点记录,(一式三份:自存、用户、技术监督部门)并交有关部门。
4. 基础的测量与验收
4.1 、基础的划线和验收,均以报批审定后的锅炉基础图尺寸为准,同时检查基础的标高尺寸,基础的表面质量。
4.2 、测量锅炉主中心线与各互助中心线的关系尺寸。
4.3 、锅炉主中心线与各互助中心线的偏差,包括纵向和横向,允许偏差为±25㎜。
4.4 、各个基础本身的预留孔,纵、横向误差,允许偏差为±10㎜,深度误差为±20㎜,偏斜误差为±10㎜。
4.5 、检查主机与各辅助设备的标高,允许误差为-20㎜。
方法:根据土建确定的正负零平面往上测量1m,并在墙上1m标高线为基准分别测量各个基础的实际标高,要求每个基础测量四个点,条形基础每条要测量四个点,然后找每个基础的最高点标高,列于纸上,对照基础图,确定在若干基础中哪一个基础的相对标高最高;那么就以这个相对标高最高的基础为准,其它基础就要以垫铁板来提高标高,但垫铁的数量不宜超过三板,否则应采取其它措施。
4.6 、检查各基础的平面度误差,每米为5㎜,全长不超过100㎜。
4.7 、检查条形基础的对角线偏差,允许误差为每米5mm,全长不超过15mm。
4.8 、按照基础的检查情况,及时作出简图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基础应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锅炉安装工艺
1 、锅炉本体安装
主要内容:锅炉本体的前后位置、左右位置、水平位置、三大安全部件及水位控制装置的安装要求。
1.1 、锅炉本体的就位:
1.1.1 、链条炉排前轴中心线与减速箱中心线对齐,误差为±5㎜。
1.1.2 、锅炉本体墙脚与条形基础前端横向中心线对齐。
1.1.3 、落渣口与基础出渣口中心线对齐。
1.2 锅炉本体的左右位置:
1.2.1 、测量出锅炉本体的纵向中心线,使锅炉本体的纵向中心线与基础人身中心线对齐,误差不超过±5㎜。
1.2.2 、左右水平的确定:锅炉的左右水平确定后,要达到如下要求:
1.2.2.1 、炉排前后轴左、右水平度不超过1/1000,一般快装炉不超过±2㎜.
1.2.2.2 、测量烟箱内最外面两根水平方向的拉撑管,锅炉左右水平误差不超过±2㎜.
1.2.2.3 、联箱左右水平误差不超过±2㎜。
1.2.2.4 、左右水位计水平误差不超过±2㎜。
1.1.4 、锅筒的前后水平:
为便于锅炉的排污,一般安装中要求锅筒前端较后端高约15~20㎜,但有些锅炉在制造厂整体制造时,已经将锅筒前端提高了,达到了便于排污的要求。因此,在安装时,就要检查锅筒的前后水平,一般是检查锅筒某一根拉撑管的前、后端标高,使前端高出后端约15~20㎜,允许误差为±2㎜.
1.1.5 、锅炉支座与基础应有95%以上的接触面。在配制基础垫铁时,必须打紧固定,校正完成后,垫铁应与锅炉底座用电焊固定。
1.1.6 、立式锅炉本体就位:
主要目的要保证锅炉的铅直误差不超过1/1000,且不超过3㎜,注意测量时,最好是测量整个锅筒的误差,而不能只测量烟箱以上的部位。
测量方法:沿锅壳与封头的对接焊缝中点的圆周方向,找出1/4圆周的两点A、B,沿A、B两点同时往下吊两个吊线砣至锅壳下部,改变锅炉底座垫铁厚度,一使两个位置的铅直度误差均小于1/1000,即为合格。
1.2 、水位计的安装要求:
1.2.1 、左右水位计不水平度误差不超过±2㎜。
1.2.2 、应保证水位表铅直安装,其不铅直度误差不超过2㎜.
1.2.3 、水位计安装时,还应检查水连管与汽连管本身的水平度,锅炉正常运行中,汽连管的凝结水能自动流向水位计,水位计的水通过水连管又能自动流向锅炉。
1.2.4 、水位计安装后,应用红油漆打上安全水位标志,最低安全水位离水位计最低可见边高约25㎜,最高安全水位离水位计最高可见边约25㎜。
1.2.5 、水位表泄水管应布置美观,左右应尽量对称,并有可靠的固定,且不得挡住看火门、点火门、出灰门等操作部位。
1.2.6 、泄水管直接埋入地面时,在地面上应做观察漏斗。
1.2.7 、玻璃管式水位计,一定要装设防保罩,且不得妨碍观察水位。
1.3 、压力表的安装要求:
1.3.1 、压力表应装存水弯管,压力表与锅筒之间连接较长时,应予以固定,存水弯管用钢管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
1.3.2 、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三通旋塞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1.3.3 、压力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且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1.3.4 、锅炉给水泵和给水调节阀之间,可分式省煤器出口均应装设压力表。
1.3.5 、压力表有下述缺陷,应停止使用。
1.3.5.1 、压力表指针在无压力时,不能回到零位且数值超过了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1.3.5.2 、表面玻璃破碎或模糊不清。
1.3.5.3 、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
1.3.5.4 、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期。
1.3.5.5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1.3.6 、压力表安装时应注意的几点:
1.3.6.1 、压力表安装前必须经过法定单位校验,刻度盘上应有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并有铅封。
1.3.6.2 、压力表与三通旋塞连接时,连接面一定要用石棉板(δ=2㎜)做专用密封垫,垫子的厚度不要超过压力表接头处的密封面台阶高度。
1.3.6.3 、在拧紧压力表时,不能直接拧动表盘,而应用8寸以下的扳手,稍稍拧紧即可,否则将会造成滑丝,丝扣上不需另加生料带或其它密封材料。
1.3.6.4 、压力表装配时,一旦出现滑丝,必须予以更换。
1.4 、水位控制器、报警器的安装:
1.4.1 、水位控制器、报警器的泄水管应布置美观,不能挡住看火门、点火门或出灰门,左右应尽量对称,泄水管应予以固定。
1.4.2 、当泄水管直接入地面时,在地面上应做泄水漏斗,便于观察,检查冲洗情况。
1.4.3 、对装设远距离水位控制器的锅炉,锅筒与控制器之间的连接管应根据实际距离,选用好连接管的管径的大小,且管子安装后的水平度为2㎜,变径处,应采用渐缩接头,渐缩接头的加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1.5 、安全阀的安装:
1.5.1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在安装前,应检查安全阀内部有无杂物。
1.5.2 、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蒸汽过热器出口必须装设安全阀。
1.5.3 、安全阀排汽管应尽量通往室外,并且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铅直安装的排汽管,在安全阀出口应装有接至安全地点的疏水管。排汽管、疏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1.5.4 、安全阀排汽管过墙时,应用石棉绳捆扎或加套管,埋入墙内。
1.5.5 、省煤器安全阀的排水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地点,排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2 、锅炉附属设备的安装
2.1 、锅炉附属设备分为:省煤器、除尘器、烟风道、分汽缸等。
2.1.1 、检查烟风挡门的开、关位置(指有省煤器旁路的),用油漆标注在外壳上,并检查其它各个部位的情况。
2.1.2 、省煤器的不铅直度不大于1/1000。
2.1.3 、支承架的纵、横水平度误差不大于1/1000,省煤器与支承架等密封联接处均应装石棉绳,运行中各处松劲的石棉绳应塞紧或加装,保证省煤器在运行中不漏风、漏烟。
2.1.4 、省煤器进水段、出水段应水平安装,可分式省煤器应装设给水旁路。
2.1.5 、安装中应注意的问题:
a. 用于承压部位的铸铁件,由于安装用力过大、运输途中损坏,制造质量差等引起的损
坏,不准补焊,必须予以更换。
b. 进、出水段上因部件较多,重量大,因此进、出水段必须有可靠的支架。
2.2 、除尘器安装:
2.2.1 、检查除尘器内外部件有无碰伤,特别应检查内部防磨层有无松动或者缺落等现象。
2.2.2 、立式除尘器应铅直安装,不铅直度不大于1/1000。
2.2.3 、卧式除尘器应水平安装,不水平度不大于1/1000。
2.2.4 、各法兰连接处应装石棉绳密封,出灰门应密封。
2.2.5 、安装中注意的问题:
立式除尘器起吊安装时,应在除尘器顶部外缘部位焊上起吊装置,而不能直接用顶端进口法兰作为起吊装置。
2.2.6 、除尘器支架应焊牢固。
2.3 、烟道、风道的安装:
2.3.1 、各法兰联接处应装石棉绳密封,法兰上的所有螺栓都要装上,并且螺栓露出的长度为2—3㎜为宜。
2.3.2 、需要现场焊接的法兰,至少应保证法兰的一面焊满,另一面可采用分段焊,法兰安装时,要保证铅直、水平方向的误差不大于2㎜,且法兰与烟风道的连接应垂直。
2.3.3 、各种烟风道埋入墙面或地面时,与墙面或地面的连接处应嵌上Φ20mm的石棉绳或四周垫上10mm厚石棉板或直接涂刷沥青防腐。
2.4 、烟囱安装:
2.4.1 、烟囱安装时,各法兰联接处应装石棉绳,保证严密不漏风。
2.4.2 、烟囱整体的弯曲不超过1/1000,且不超过15㎜。
2.4.3 、烟囱应铅直安装,其铅直度误差不超过15㎜。
2.4.4 、烟囱上应装设测温孔。
2.4.5 、烟囱穿出木结构屋面或钢筋混凝土层面时,应用石棉布捆扎、防火、防高温。
2.4.6 、在雷击地区,应在烟囱安装前与使用单位联系,请有关部门设计,安装避雷装置。
2.4.7 、烟囱拉线应均匀分布,拉线与地面夹角不大于75°,如因现拉线均匀分布困难时,且角度误差不大于120°±15°时,应安装两道拉线,并且两道拉线应错开安装。
2.4.8 、安装中应注意的问题:
地址和地锚至少应能承受拉线方向约1吨重的拉力,接线收紧时不能过紧或过松,一般用收线钳收紧时,配12寸扳手即可。法兰螺栓调整后,应予以锁死。
2.5 、分汽缸的安装:
2.5.1 、分汽缸应水平安装,不水平度不大于1/1000,(包括了分汽缸的纵向和横向)。
2.5.2 、分汽缸排水管上应装上疏水装置,并接至室外安全地点。
2.5.3 、分汽缸离墙面应有一定的距离,保证操作方便。
2.5.4 、分汽缸上应装设压力表。
3 、辅机安装
整装锅炉辅机包括:引风机、鼓风机、出渣机、上煤机、减速箱、锅炉给水泵、蒸汽泵等。
3.1 、引风机的安装:
3.1.1 、解体清洗轴承座,装配后再将油加至正常位置,注意油的浓度不能太稀。
3.1.2 、检查叶轮加工时的旋向与机壳的旋向是否一致。
3.1.3 、按图纸位置对引风机进行安装,引风机轴心线、电动机轴心线的水平度不超过1/1000,且两条轴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
3.1.4 、引风机传动联轴器间隙应均匀一致,保持在2㎜用塞尺检查任何一个方向时,其最大与最小间隙的误差不大于0.3㎜。
3.1.5 、引风机调试时,应检查基础是否达到了强度,二次灌浆是否达到了要求,地脚螺栓均应配上弹簧垫圈,并在调试前拧紧。
3.1.6 、引风机皮带转动时,电机走向应安装正确,且应安装皮带防护罩。
3.1.7 、待电气安装后,应进行单机调试,单机调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3.2 鼓风机的安装:4吨/时以下的快装锅炉鼓风机一般是整件出厂,所以对锅炉鼓风机的安装,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 、检查运转部分转动是否灵活,有无碰撞、摩擦等现象。
3.2.2 、鼓风机进口应安装栏网和调风门。
3.2.3 、地脚螺栓应配上弹簧垫圈,在调试时,基础应达到强度,地脚螺栓应重新拧紧一遍。
3.2.4 、待电气安装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
3.3 、出渣机的安装:
3.3.1 、解体清洗出渣机变速箱,装配后,减速箱加油至正常部位,所用油一般为20号机油。
3.3.2 、出渣机渣斗的出水管引至排水沟时,管道直径应大于Dg50,并尽量直通排水沟。渣斗装满水后,各密封面应不漏水。
3.3.3 、出渣机转动轴左右水平度不大于1.5/1000,并应适当调整链条的松紧。
3.3.4 、出渣机悬空部位应有可靠的固定和支承。
3.3.5 、单机皮带传动时,应安装皮带防护罩。
3.3.6 、单机运转12小时。
3.4 、上煤机的安装:
3.4.1 、解体清洗减速箱,对减速箱及各转动部位加油。
3.4.2 、按图纸要求安装上煤机,并且应注意孔与轴的配合尺寸(属于过度配合)。
3.4.3 、摇臂式上煤机传动轴,提升斗的不水平度不大于1/1000,并且两根轨道的侧面应在同一铅直面内,两轨道标高差不大于5㎜。
3.4.4 、对提升式上煤机,两边轨道的不铅直度不大于1/1000,并且两根轨道的侧面应在同一铅直面内,两轨道标高差不大于5㎜。
3.4.5 、各种上煤机的限位装置,应保证煤斗中煤能全部倾出。
3.4.6 、刚安装的上煤机,在空载试车时,应上下灵活,煤斗翻动自如。
3.4.7 、属于皮带传动的上煤机应安装皮带防护罩。
3.4.8 、安装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
3.5 、炉排减速箱的安装:
3.5.1 、解体清洗减速箱,装配后,减速箱加油至正常位置。
3.5.2 、调整链条炉排的松紧,并将前后轴承处安上加油装置,加油装置应注满黄油;调整往复炉排的位置,严格按说明书上规定的规程调整炉排前后位置,活动炉排在固定炉排上的前死点、后死点位置到固定炉排中间位置的距离应基本相等。
3.5.3 、在炉排调整后,严格按图纸要求安装减速箱。属于刚性传动的减速箱安装时,先按过度配合的要求将炉排前轴联轴器装上,然后再调整减速箱位置,使两联轴器吻合,并保证减速箱底座前、后、左、右的不水平度不大于1/1000,方可用螺栓将两联轴器联接。
两联轴器不得有错位、不在同一直线上、强力安装等现象。
3.5.4 、减速箱安装后,待基础及二灌浆达到要求后,再冷态试车24小时。
3.6 、锅炉给水泵的安装:
3.6.1 、检查水泵和电机,试拨运转部分,有无碰撞或摩擦等现象,对水泵轴承加油。
3.6.2 、按图纸要求安装水泵,底座的不水平度不大于2㎜。
3.6.3 、水泵出口应装止回阀,截止阀应装在止回阀和水泵之间,出口上还应装设压力表。出水段管道应有支吊架,不得把管道重量加在水泵上。
3.6.4 、检查水泵联轴器间隙是否均匀一致,允许间隙1.5~2㎜,其最大与最小间隙差不大于0.3㎜。泵的安装高度、管道的长度、直径、阀门及管道附件数量是否经济合理。
3.6.5 、应检查水泵运行中填料的松紧情况,不能太紧或太松,以水滴能断滴为好,一般每分钟为4~8滴。
3.6.6 、属于联轴器传动的水泵,应安装联轴器防护罩。
3.6.7 、为防止水泵发生汽阻或打水不上,在给水有一定温度时,应适当增加水泵的进水压力(提高热水池的高度),或装设旁路,适当降低给水温度。
3.6.8 、给水泵安装时的位置应预留空间,便于维修和操作并进行单机试运转。
4 、水处理设备的安装
4.1 、炉外水处理—离子交换器的安装。
4.1.1 、离子交换器筒体不铅直度不应超过5㎜.
4.1.2 、安装前应开罐检查喷咀有无脱落损坏现象。
4.1.3 、浮动床离子交换器,床内应按要求装满食盐溶液,并检查原水压力是否能保证射水器的正常工作,一般要求工作压差在0.2~0.4Mpa之间。
4.1.4 、钠离子交换器树脂数量应按图纸要求加装,加装前应对树脂进行预处理。
a 、对新树脂未脱水干燥(用手可以捏成砣,感觉有粘性,滑手),可直接投入软化器内,先反洗,当水清澈后,再正洗,正洗出水清澈,硬度合格即可投入运行。
b 、对新树脂已脱水干燥(用手捏不成砣,手拿无粘性,不感觉滑手,颗粒明显减少),不可直接投入软化器内,不能直接用水清洗,防止树脂开裂,投入前必须先放干筒内水,用2~3倍于树脂体积的饱和食盐水,经过滤后加入筒内,将树脂浸泡20小时以上。然后将树脂逐步稀释让其缓慢均匀膨胀。再清洗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1.5 、离子交换器正常运行时,必须对出水作出化验,达到低压锅炉的水质标准,方可移交。
4.1.6 、离子交换器装置进水段应装有压力表,出水管应装有取样阀门。
4.2 、炉内加药处理:一般是指立式锅炉,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4.2.1 、加药罐应装在注水器(或水泵)与锅炉之间。
4.2.2 、加药罐的安装应正确,并有加药、排水、进、出口四个管接头阀门。
4.2.3 、加药罐进水、出水段应装活接,整个装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3 、水处理泵类安装
4.3.1 、对原水压力不足(不能保证交换器工作压力差0.2~0.1Mpa)的离子交换器,应配备清水泵和盐水泵。
4.3.2 、清水泵和盐水泵的安装要求应符合锅炉给水泵的安装要求。
5 、管道、阀门安装
锅炉范围内管道、阀门指:分汽缸、安全阀、排污阀、给水、调节阀、付汽阀以内以及油管的管道阀门。
5.1 、主汽管的安装
5.1.1 、必须按图施工。
5.1.2 、主汽管的走向必须合理布置,保持美观。
5.1.3 、主汽管的焊接必须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5.2 、排污管系统的安装:
5.2.1 、蒸发量>0.5T/H或P>0.7Mpa的锅炉,应装两个串联的排污阀。
5.2.2 、每台锅炉应有独立的排污决管,排污总管朝排污方向有5°的倾斜度,并且尽量直通室外。
5.2.3 、排污系统应设立单独的排污沟,排污沟中部预埋支承角铁,排污总管、分管搁在角铁上,并与角铁固定,特别应注意的是排污总管出口应有可靠的固定装置,防止排污时,总管反弹发生安全事故。
5.2.4 、排污分管与总管连接时,分管朝总管排污方向应有一定的斜度,减少排污阻力, 排污管穿越水泥地面时,在与水泥接触的地方应缠上石棉绳。
5.2.5 、对有压力的锅炉,排污阀和排污管不允许螺纹连接。
5.2.6 、排污系统弯头应采用无缝钢管。
5.2.7 、省煤器的排污管应接至总管或室外安全地点。
5.3 、进水系统的安装
5.3.1 、阀门安装:
A 、经常要开关的阀门应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高度合适,并且尽可能水平安装。
b 、截止阀和止回阀的方向与汽水流动的方向应相同,对于升降式止回阀,只能够水平安装。
c 、锅炉入口处应装设截止阀和止回阀,截止阀应装在止回阀和锅筒之间,并且紧扣连,水泵出口、省煤器入口同样如此。
d 、采用丝扣连接的阀门、水泵、仪表,应便于更换及维修。
E 、法兰阀门的连接螺栓在坚固后,螺栓应露出2—3㎜为宜,不能太长或太短。
F 、注水器安装时,应注意注水器进口应安装截止阀。
5.3.2 、管道安装:
a 、锅炉付汽管、给水泵至锅炉的进水管,均采用无缝钢管,弯头的加工应适合主汽管安装要求的第4项的要求。
b 、管道安装时,走向应合理、美观、经济,便于维修,进水管应有适当的支吊架。
c 、管道安装时应横平、铅直(除已说明的管道应有坡度外)其水平度、不铅直偏差每米不超过1.5㎜,全长不超过10㎜。
d 、进水系统的管道应尽可能布置在一个垂直于地面的平面内,如给水泵,蒸汽泵的出水管路,可以布置在铅直平面内,付汽管、水泵、省煤器出水系统可以布置在一个铅直平面内。
e 、进水管道、阀门安装完毕后,应按管内不同介质刷漆(见后)。
5.3.3 、进水系统安装需要注意的问题:
a 、锅炉给水压力应保持在0.15Mpa左右,并且有单独水源和单独进水管。
b 、注水器进水应注意的事项:
(1)、注水器的理论吸水高度为-1.2米,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注不上水。因此,锅炉的软水池底一般应高于锅炉顶端(如立式锅炉),或高于注水器的操作高度(卧式锅炉带水泵)。
(2)、注水器的进水温度应底于40℃。
(3)、适当调节喷咀到吸水咀的距离,改变汽水的混合比例。
(4)、蒸汽压力只能在0.2~0.7Mpa之间。
(5)、注水器操作时,蒸汽压力、进水量如下:
公称通径㎜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最高蒸汽压力Mpa |
0.52 |
0.55 |
0.70 |
0.70 |
0.70 |
0.70 |
最低蒸汽压力Mpa |
0.20 |
0.20 |
0.28 |
0.28 |
0.28 |
0.28 |
0.28 给水量t/h |
0.35 |
0.75 |
1.30 |
20.1 |
3.74 |
6.00 |
6 、电气仪表、控制设备及动力线路的安装
6.1 、电气控制箱其位置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安装,不得擅自减少控制系统的功能。
6.2 、动力线路安装前,应检查每台电机的三个主要数据:每相的绝缘电阻、相与相的绝缘电阻、相的导通电阻。
6.3 、给水调节阀旁路应装在便于操作、观察的位置。
6.4 、水位计照明应使用36V照明,并装在便于观察水位的适当位置。
6.5 、各种动力设备电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8欧姆。采用埋设钢管的动力线路,管口处应先用蜡封口,然后用塑料带捆扎。所有接入电机的线路不得裸露,应先套上黄蜡套管,外面再套上蛇皮套管,经过温度较高的部位,蛇皮套应采用金属。
6.6 、水位控制器、水位报警器、蒸汽超压报警、灯光信号等装置,应及时作好冷态、热态调整,保证功能齐全,报警控制、信号及时。
6.7 、凡带有行程开关控制的设备,为保护、延长行程开关的寿命,设备动作部位,应装设缓冲弹簧与行程开关接触,减少设备对行程开关的冲击。
6.8 、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单机调试,调试前应复查各设备的转动情况,见机调风门应关小,水泵应打开出水阀放水,调试中不得随意加大保险丝,发现电机启动电流过大,连续烧断保险丝时,应仔细查出原因,以免烧坏电机。
7 、焊接的要求
7.1 、焊前的准备
7.1.1 、按要求为焊件加工坡口。
7.1.2 、严格按要求对焊条进行烘干。
酸性焊条焊前应在150℃~200℃,烘干1~2小时。
碱性焊条焊前应在350℃~400℃,烘干1~2小时,若所焊的低合金钢易产生冷裂缝时,烘干温度可提高到400℃~450℃,并放在保温筒中随取随用。
7.2 、焊接的要求:
7.2.1 、焊缝在焊接接头两边的覆盖度不小于2~4㎜。
7.2.2 、当焊接环境温度低于0℃,没有预热措施,不能焊接。
7.2.3 、对接焊缝的错边量:
(1)管子对接错边量<10%S(S指壁厚)。
(2)对中低压锅炉,当管子外径<108㎜时,错边量<10%S+0.5且最大不超过1㎜.当管子外径>108㎜,错外量<10%+1,且最大不超过2㎜。
7.3 、焊接接头外观检查:
7.3.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低于母材,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7.3.2 、焊缝及热影响区内表面列裂纹、未熔合、夹渣、气孔和弧坑。
7.3.3 、管子焊缝的咬边深度不超过0.5㎜,两测咬边总长度不超过管子周长的20%,且不超过4㎜。
7.3.4 、对接的管子,应做通球试验。
8.0 、水压试验
8.1 、水压试验的条件:
水压试验应在锅炉本体管道,锅炉范围内的所有管道及管道附件、仪表、设备安装后(包括分汽缸、主汽管、付汽管、进水系统、排污系统,以及所有机械设备),方可进行。
8.2 、准备工作:
(1)在水压试验前,应指定专人负责。
(2)拆下安全阀,装上有足够强度的堵板。
(3)锅炉内、分汽缸、主汽管、进水系统应进满水,排尽空气。
(4)装上试压泵连接于锅筒或分汽缸上。
8.3 、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
(1)在锅炉进行水压试验之前,应作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部门进行下一步的水压试验的检查。
(2)在锅炉进满水、排尽空气后,关闭放空阀,缓慢升到0.3Mpa以下,全面检查各管道阀门、仪表等的泄漏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严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返修焊缝、处理阀门、焊缝漏水、胀口漏水、丝口漏水等须泄压后方可处理,将上述问题处理后,可继续升压。
(3)压力上升到锅筒工作压力时,应停止升压,检查各处有无泄漏情况,并观察锅筒压力有无下降现象。
(4)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应达到下述要求:
Ⅰ、锅筒无压降;
Ⅱ、各处管道、阀门、仪表、丝扣等连接处无泄漏;
Ⅲ、焊缝处表面无水珠,胀口处无水珠;
Ⅳ、人孔、头孔、手孔处无泄漏。
8.4 、锅炉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压试验压力(Mpa)
名称 |
锅筒工作压力P(MPa) |
试验压力(MPa) |
锅炉本体 |
P <0.8MPa |
1.5P ,且不小于0.20MPa |
锅炉本体 |
0.8MPa <P<1.6MPa |
P+0.4MPa |
锅炉本体 |
P >1.6MPa |
1.25MPa |
过分式省煤器 |
任何压力 |
1.25P+0.5MPa |
(2)锅炉水压试验应在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并且应有安装单位质检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检所参加。
(3)水压试验应按工作压力下水压试验的操作,将水压缓慢升至工作压力,暂停,进行检查。
(4)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颁发[1996]276号)第208条要求,继续缓慢升至超压试验的压力,关闭进水阀门,在此压力下保持20分钟,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5)省煤器应按规定要求单独进行水压试验。
(6)水压试验合格的条件:、
Ⅰ、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Ⅱ、胀口处,在降至工作压力后不滴水珠;
Ⅲ、水压试验后,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8.5 、锅炉水压试验应注意的问题:
(1)升压应缓慢,不准作冲击加载,一般来说压力逐步升高到工作压力停留一段时间,再升应停留20分钟,降压同样应缓慢。
(2)试压的环境温度应高于5℃,低于5℃时应有防冻措施。
(3)试压时水温应高于周围的露点温度,一般控制在20℃~70℃。
9 、保温和防腐
9.1 、下列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及其阀门附件均应保温;
9.1.1 、煤粉仓、换热器、蓄热器、油加热器和重油供油管道等外表面温度大于50℃时。
9.1.2 、外表面温度小于或等于50℃,需要回收热量时。
9.1.3 、需要保温的凝结水管道。
9.2 、不需要保温或要求散热、且外表面温度大于60℃的裸露设备及管道,在下列范围内应采取防烫伤的隔热措施:
9.2.1 、距地面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小于2.1米时;
9.2.2 、距操作平台的高度小于或等于0.75米时;
9.3 、保温材料的选择,宜采用成型制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9.3.1 、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设备和管道内的介质最高温度。
9.3.2 、导热系数小、吸湿性小、密度小、强度大、耐用、价格低,并便于施工。
9.4 、保温层外的保护层应具有阻燃性。当热力设备和架空热力管道在室外布置时,其保护层应具有防水性能。
9.5 、阀门及附件和其它需经常维修的设备和管道,宜采用便于拆装的成型保温结构。
9.6 、对锅炉本体中,附属设备、辅机、管道、阀门等安装后应进行外表清理,除去油污、灰浆等脏物。
9.7 、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鼓、引风机壳、管道、阀门等应除锈重新刷漆,对外表轻微生锈的,只刷一遍防锈漆,严重生锈或者容易造成生锈的管道、设备应刷漆二遍。
9.8 、各种管道、阀门、设备刷漆的颜色应符合管道油漆颜色规定。
10 、烘炉、煮炉、调整安全阀试运行
10.1 、烘炉:
10.1.1 、烘炉的条件:
(1)锅炉水压试验合格,电气控制系统调试合格,各运转设备试运转调试合格,管路系统安装完毕,水处理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烘炉。
(2)长期停用的移装锅炉,亦应进行烘炉。
(3)烘炉时间:轻型炉墙4~6天,一般烘炉时间可根据季节,炉墙的自然干燥时间,炉膛结构等确定具体的烘炉时间。
10.1.2 、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烘炉组织工作,并根据炉型结构制订烘炉操作程序,整个烘炉过程应指定专人负责。
(2)将锅炉注入软化水,至水位计最低水位。
(3)将烟道挡板开启1/5~1/6,并开启引风机3~5分钟后将烟道挡板全开。
(4)拆下安全阀堵塞板。
(5)有省煤器的锅炉应关闭烟道,使烟气不经过省煤器而从旁路径过。
(6)准备干木柴和烟煤。
(7)将锅炉鼓风机调风门开启1/2,并调节炉排风门,有出渣机的锅炉,将出渣斗内加满水。
10.1.3 、烘炉初期阶段:应用干木柴烘烤。不得将潮湿的木柴丢在炉膛内,烘炉的最初两天燃烧应稳定均匀,最初烘烤时,不得把火堆放在前后拱下。炉内应保持负压0.5~1㎜水柱,对链条炉排锅炉,还应经常开启炉排,使炉排不至于被烧坏。
10.1.4 、经过一昼夜的烘烤之后,火堆应集中在炉排中心位置,约点炉排面积1/2,此时炉水温度不超过70℃,以下为快装锅炉的烘炉要求和数据:
第一昼夜后:水温<70℃,排烟温度<50℃
第二昼夜后:水温在70℃~80℃,排烟温度<90℃
第三昼夜后:水温<100℃,排烟温度<130℃
第四昼夜后:加少量煤,逐步取代干木柴,适当增加机械通风,水温控制在100℃,达到轻微沸腾,未期排烟温度<150℃~160℃。
第五昼夜:前期将煮炉药品溶液注入锅内,后期水温<14℃,排烟温度<180℃
第六昼夜:水温<工作压力下的饱和温度,排烟温度<250℃~300℃
排烟温度指的是锅炉出口烟气温度,在实际烘炉中,应装上温度计进行测量,如若炉墙较干燥,烘炉时间可以缩短的话,可适当调整炉水温度和排烟温度。
10.1.5 、烘炉质量的检查:
(1)检查烘炉时间,烘炉温度的控制和记录。
(2)检查炉墙的耐热背面与保温层有无变形。
(3)烘炉合格后,应及时绘制烘炉曲线。
10.2 、煮炉:
10.2.1 、煮炉用药时间,快装锅炉从烘炉的第四或第五天前期开始,立式锅炉从第一天开始,煮炉时间一般为2~3天。
10.2.2 、准备工作:
(1)煮炉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制作煮炉操作程序。
(2)煮炉药品应配制成2%的碱液,不得直接向锅内加入固态药品。
(3)锅内水位应加至最高水位。
10.2.3 、锅炉煮炉加药量
药品名称 |
加药量(㎏/m 3 水) |
|
铁锈较薄 |
铁锈较厚 |
|
氢氧化钠 |
2--3 |
3—4 |
磷酸三钠 |
2--3 |
2—3 |
碳酸钠 |
3--6 |
3—6 |
10.2.4 、煮炉方法:
(1)在锅内不受压情况下维持12小时,减弱燃烧,进行排污,排污量从高水位排到低水位,并适当加水保持高水位。
(2)加强燃烧,将排汽口关死,使蒸汽压力逐步升高,并且在12小时内,使压力逐步升高到工作压力的75%,维持该压力,运行12小时,进行第二次排污,第二次排污时,每次排污应维持20~30分钟,此时应注意观察水位。
(3)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联箱取样分析,当锅水碱度低于45毫克当量/升时,应补充加药。
(4)减弱燃烧并逐渐将炉内火焰熄灭,使炉火逐步冷却,当炉水温度冷却到70℃以下时,排出炉水后,应做到如下工作:
Ⅰ、及时加水冲洗锅筒内部。
Ⅱ、打开锅筒前管板上的头孔或人孔、联箱手孔检查、清洗。
10.2.5 、煮炉质量检查
(1)锅炉底部联箱内无泥渣、污垢。
(2)各受压元件内壁呈黑褐色。
10.2.6 、煮炉合格后及时制订煮炉曲线。
10.3 、安全阀的调整:
10.3.1 、安全阀的调整应送市特检所,按使用单位所提出的压力进行调校,或在现场由检验人员进行调校,调校后加铅封。安全阀调整定压力应符合下表规定:
额定蒸汽锅炉(Mpa) |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Mpa) |
P ≤0.8 |
工作压力+0.03Mpa |
工作压力+0.05Mpa |
|
0.8 ≤P≤5.9 |
1.04 倍工作压力 |
1.06 倍工作压力 |
10.3.2 、省煤器安全阀的调整,可以用水调整,省煤器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安装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10.3.3 、安全阀调整后,应作好数据记录。
10.4 、试运行
10.4.1 、试运行的条件:
(1)烘炉、煮炉合格
(2)锅炉房地面、照明等完工。
(3)锅炉房具备了长期使用的外接水源管路和输送电源线路。
10.4.2 、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1)应指定专人负责。
(2)将各运转设备地脚螺栓重新拧紧一次。
(3)检查润滑油加装情况。
(4)检查各冷却水系统。
(5)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使烟气不经过省煤器。
(6)向锅内注入软化水至最低水位。
10.4.3 、锅炉运行
(1)按锅炉的点火操作程序点火。
(2)使锅炉逐渐升压,升压应缓慢,达到工作压力时应有4~5小时。
(3)达到工作压力后,可适当暖管、送气。
(4)及时进行热态电气控制仪表的调试,热态运行时,各种装置应运行正常。
10.4.4 、锅炉试运行应注意的问题:
(1)链条炉排在运行时,应适当调整。
(2)应定期进行排污,及时冲洗水位表考克,压力表旋塞。
(3)应根据煤种,调整好煤闸板的高度。
(4)采取合理的配风。
(5)检查鼓、引风机、电机升温(不超过40℃)其中引风机应每隔半小时检查一次,鼓风机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连续检查6小时,并做好记录。
(6)应定期检查排烟温度,作好记录。
(7)检查锅炉其它辅机的运行情况,润滑油系统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应及进处理。
(8)对蒸气泵和注水器应进行蒸气试验,并及时调整。
(9)仔细检查各阀门填料有无漏水、漏汽现象。
10.4.5 、锅炉试运行中,应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一是由使用单位指定司炉人员跟班操作,并逐一介绍各设备的性能、操作及使用应注意的问题。二是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
10.4.6 、锅炉经过试运行后,确认各部分运转正常,方可通知安装质检部门、检验部
门、技术监督部门、使用单位等共同参加验收。
11 、整体验收
11.1 、参加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部门、使用单位、安装质检部门和施工队组人员。
11.2 、验收项目:
11.2.1 、机械设备运行情况
11.2.2 、锅炉燃烧状况
11.2.3 、水处理情况
11.2.4 、电气仪表运行情况
11.2.5 、安全阀动作试验
11.2.5 、蒸汽泵、注水器的工作情况
11.2.7 、资料记录
11.2.8 、整体布置工艺
11.3 、验收标准:运行正常、资料齐全、安装合理、质量可靠、制度齐全、司炉合法。
11.4 、签述整体验收意见。
散装锅炉安装工艺
第一章 总则
1 、为规范散装锅炉的安装,确保工程质量,特依据《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定本安装工艺。
2 、本工艺适用以水为介质的散装蒸汽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
3 、本工艺必须遵循以下规程和规范: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549号)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04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09
第二章 安装工艺
1 、锅炉房定点手续,锅炉设计图纸的检查
1.1 、使用锅炉的单位,锅炉的位置必须事先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的现场察看,选定地点,而不能由用户自行确定。安装单位安装前对锅炉房位置进行检查,以三家定点的批文为依据。并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开工,同时将开工报告报当地锅检所。
1.2 、对锅炉房图纸的检查:
1.2.1 、检查锅炉房图纸是否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安装必须按审批后的工艺图施工;
1.2.2 、锅炉房的大小是否能满足安装的要求;
1.2.3 、检查锅炉房地面是否布置了一定数量的管沟、排水沟,检查锅炉房的位置、结构、大小,地面结构以及设计工作,保证锅炉房的标准化。
2 、制造厂家图纸的清点、检查
2.1 、锅炉图样(总图或安装图、管道阀门仪表图、工艺图、主要受压元件图、易损图)。
2.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2.3 、安全阀的排放量计算书。
2.4 、锅炉质量证明书。
2.5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
2.6 、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
2.9 、省技术监督部门对锅炉设计的审批号。
3 、设备及零部件的清点检查
3.1 、三大安全部件的检查:
3.1.1 、安全阀出厂时应有合格证,且铭牌上应有如下内容:
a .安全阀型号
b .制造厂名
c .产品编号
d .出厂年月
e .公称压力
f .阀门通道直径
g .开启高度
h .排放系数
i .压力等级级别
对没有合格证书,没有金属铭牌,记载不齐全的安全阀应不予安装。
3.1.2 压力表
a .检查压力表是否具有合格证书,外壳是否损坏,内部是否积水;
b .压力表量程应是工作压力的1.5~3倍,精度不低于2.5级;
c .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d .压力表如符合要求,则要求用户送计量部门检验,并在需要使用的工作压力(不超过锅炉工作压力)位置在刻度表盘上划上红线。
3.1.3 、水位计
a .检查水位计是否有出厂合格证;
b .检查水位计是否损坏、生锈;
c .检查水位计是否带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3.2 、锅筒联箱钢架炉墙等主要部件和材料的检查
3.2.1 、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
3.2.2 、检查炉墙材料,有无受潮现象;
3.2.3 、检查管道材料有无损伤,变形等现象;
3.2.4 、检查金属外壳有无损伤、脱落、拱起等现象;
3.2.5 、钢架有无变形。
3.3 、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
根据安装图及提货单清点辅机及附件数量和质量,对于安装必须有安装说明书,制造厂未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安装队应及时通知用户购买。
在对上述设备清点检查中应作出详细的清点记录(一式三份:用户、自存、技术监督部门)并交给有关部门。
4 、基础的测量与验收
4.1 、基础的划线和验收,均以报批审定后的锅炉基础图尺寸为准,同时检查基础的标高尺寸,基础的表面质量。
4.2 、测量锅炉主中心线与各辅助中心线间的关系尺寸;
4.3 、锅炉主中心线与各互助中心线偏差,包括纵向和横向,允许偏差为±25㎜。
4.4 、各个基础本身的预留孔,纵、横向误差,允许偏差为±10㎜.
4.5 、检查主机与辅助设备的标高,允许误差-20mm。
方法:根据土建确定的正负零平面往上测量1m,并在墙上1m标高线为基准分别测量各个基础的实际标高,要求每个基础测量四个点,条形基础每条要测量四个点,然后找每个基础的最高点标高,列于纸上,对照基础图,确定在若干个基础中哪个基础的相对标高最高,那么就以这个相对标高最高的基础为准,其它基础就可以垫铁板来提高标高,但垫铁板的数量不宜超过三板,否则应采取其它措施。
4.6 、检查各基础的平面度误差,每米为5㎜,全长不超过100㎜.
4.7 、检查条形基础的对角线偏差,允许误差为每米5㎜,全长不超过15㎜.
4.8 、按照基础的检查情况,及时作出简图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基础应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 、钢架安装
安装钢架时,先根据柱子上托架和柱头标高在柱子上确定并划出1米标高线,作为标高基准点,钢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测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测方法 |
各柱子的位置 |
±5 |
|
任意两柱子间的距离 |
间距的1/1000,且不大于10 |
|
柱子上的1m标高线与标基准点的高度差 |
±2 |
以支承锅筒的任一根柱子作为基准,用水准仪测定其他柱 |
各柱子相互间标高之差 |
3 |
|
柱子的垂直度 |
高度的1/1000,且不大于10 |
|
各柱子相应两对角线的长度之差 |
长度的1.5/1000,且不大于15 |
在柱脚1m标高和柱头处测量 |
两柱子间在垂直面内两对角线的长度之差 |
长度的1/1000,且不大于10 |
在柱子的两端测量 |
支承锅筒的梁的标高 |
0 、-5 |
|
支承锅筒的梁的水平度 |
长度的1/1000,且不大于3 |
|
其他梁的标高 |
±5 |
6 、锅筒、联箱的安装
锅筒在钢架安装找正并固定后,方可起吊就位,就位找正锅筒、联箱时,应根据纵向和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线对锅筒、联箱中心线进行测量,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 |
主锅筒的标高 |
±5 |
锅筒纵向和横向中心线与安装基准线的水平方向距离 |
±5 |
锅筒、联箱全长的纵向水平度 |
2 |
锅筒全长的横向水平度 |
1 |
上、下锅筒之间水平方向距离和垂直方向距离 |
±3 |
上锅筒与上联箱的轴心线距离 |
±3 |
上锅筒与过热器联箱的距离,过热器联箱之间的距离 |
±3 |
上、下联箱之间的距离,联箱与相邻中心距离 |
±3 |
上、下锅筒横向中心线相对偏移 |
2 |
锅筒横向中心线和过热器联箱横向中心线相对偏移 |
3 |
7 、受热面管安装
安装前检查管子应无重皮、裂纹、扁压和严重锈蚀等缺陷,受热面管子应作通球检查,通球后的管子应有可靠的封闭措施。
8 、胀管
8.1 、胀接管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子公称外径 |
32 |
38 |
42 |
51 |
57 |
60 |
63.5 |
70 |
76 |
83 |
89 |
102 |
|
32.2 |
38.3 |
42.3 |
51.3 |
57.5 |
60.5 |
64.0 |
70.5 |
76.5 |
83.6 |
89.6 |
102.7 |
||
管孔允许偏差 |
直径 |
+0.34 、0 |
+0.40 、0 |
+0.46 、0 |
|||||||||
圆度 |
0.14 |
0.15 |
0.19 |
||||||||||
圆柱度 |
0.14 |
0.15 |
0.19 |
8.2 、管端伸出管孔的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子公称外径 |
32-63.5 |
70-102 |
|
伸出长度 |
正常 |
9 |
10 |
最大 |
11 |
12 |
|
最小 |
7 |
8 |
8.3 、正式胀接前,进行试胀工作,并应确定合理的胀管率,胀管率应按内径控制法或外径控制法计算,当采用内径控制法时,胀管率应控制在1.3%~2.1%的范围内:当采用外径控制法时,胀管率应控制在1.0%~2.6%的范围内,并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Hn=d1-d2-&/d3 ×100%
Hw=d4-d3/d3 ×100%
式中Hn—采用内径控制法时的胀管率;
Hw —采用内径控制法时的胀管率;
d1 —胀完后的管子实测内径;
d2 —未胀时的管子实测内径;
d3 —未胀时的管孔实测内径;
d4 —胀完后紧靠锅筒外壁处管子实测内径;
& —未胀时的管孔与管子实测外径之差。
9 、受压元件的焊接
9.1 、焊接锅炉受压元件之前,应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施工。
9.2 、锅炉受热面管子及本体管道的焊接对口,内壁应平齐,其错口不应大于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1㎜.
9.3 、管子一端为焊接,另一端为胀接时,应先焊后胀。
9.4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20%,且不应大于40㎜。
9.5 、锅炉受热面管子及本体管道射线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射线探伤应符合国标《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的规定,射线照片的质量要求不低于AB级;
②额定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蒸气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大于或等于120度的热水锅炉,Ⅱ级焊缝为合格;额定压力小于0.1Mpa的蒸气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度的热水锅炉,Ⅲ级焊缝为合格;
③抽检焊接接对头数量应为焊接接头总数的2%--5%。
10 、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安装
10.1 、省煤器安装时,其支承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
允许偏差 |
支承架的水平方向的位置 |
±3 |
支承架的标高 |
0 、-5 |
支承架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度 |
长度的1/1000 |
10.2 钢管式空气预热器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
允许偏差 |
支承框的水平方向的位置 |
±3 |
支承框的标高 |
0 、-5 |
预热器的垂直度 |
高度的1/1000 |
10.3 、可分式省煤器水压试验应为工作压力的1.25倍+0.49MPa.
11 水压试验
11.1 、水压试验的条件:
水压试验应在锅炉本体管道,锅炉范围内的所有管道及管道附件、仪表、设备安装后(包括汽缸、主汽管、付汽管、进水系统、排污系统,以及所有机械设备),方可进行。
11.2 、准备工作:
11.2.1 、在水压试验前,应指定专人负责;
11.2.2 、拆下安全阀,装上有足够弧度的堵板;
11.2.3 、锅炉内、分汽缸、主汽管、进水系统应进满水,排尽空气;
11.2.4 、装上试压泵连接于锅筒或分汽缸上。
11.3 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
11.3.1 、在锅炉进行水压试验前,应作一次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部门进行下一步的水压试验的检查。
11.3.2 、在锅炉进满水、排尽空气后,关闭放空阀,缓慢升到0.3Mpa~0.4Mpa时,全面检查各管道阀门、仪表等的泄漏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严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返修焊缝、处理阀门、焊缝漏水、胀口漏水、丝口漏水等须泄压后方可处理,将上述问题处理后,可继续升压。
11.3.4 、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应达到下述要求:
(1)锅筒无压降;
(2)各处管道、阀门、仪表、丝扣等连接处无泄漏;
(3)焊缝处表面无水珠,胀口处无水珠;
(4)阀门无泄漏现象;
(5)人孔、头孔、手孔处无泄漏。
11.4 、锅炉水压试验
11.4.1 、锅炉水压试验在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并且应有安装单位质检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检所参加。
11.4.2 、水压试验应按工作压力下水压试验的操作,将水压缓慢升至工作压力,暂停,进行检查。
11.4.3 、继续升至试验压力,关闭进水阀门,在此压力下5min,其间压力下降不应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在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11.4.4 、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规定:
名 称 |
锅炉工作压力P |
试验压力 |
锅炉本体及过热器 |
<0.59 |
1.5P 但不小于0.2 Mpa |
0.59 ~1.18 |
P+0.29 |
|
>1.18 |
1.25P |
|
可分式省煤器 |
1.25P+0.49 |
11.4.5 、水压试验合格的条件:
(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2)胀口处,在降至工作压力后不滴水珠。
(3)水压试验后,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11.5 锅炉水压试验应注意的问题:
(1)升压应缓慢,不准作冲击加载,一般来说压力逐步升高工作压力停留一段时间,再升应停留20分钟,降压同样应缓慢。
(2)试压的环境温度应高于5℃,低于5℃时应有防冻措施。
(3)试压时水温应高于周围的露点温度,一般控制在20℃~70℃。
12. 炉墙砌筑
12.1 、炉墙砌筑须在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及所有砌入墙内的零件、水管和炉内的支、吊装置安装质量均符合设计和砌筑要求后,方可进行。尚应符合国际《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04)的相关规定。
12.2 、耐火烧注料的品种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烧注体表面不应有剥落、裂纹和孔洞等缺陷。
12.3 、砖的尺寸偏差满足不了砖缝要求时,应进行砖的加工和选 砖,砖砌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测方法 |
||
垂直度 |
粘土砖墙 |
每米 |
3 |
|
全高 |
15 |
|||
红砖墙 |
全高≤10m |
10 |
||
全高≥10m |
20 |
|||
表面平整度 |
粘土砖墙面 |
5 |
用2m长靠尺检查靠尺与砌体间隙 |
|
挂砖墙面 |
7 |
|||
红砖清水墙面 |
5 |
|||
炉膛的长度和宽度 |
±10 |
|||
炉膛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 |
15 |
|||
炉膛的长度和宽度 |
±10 |
|||
炉膛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 |
15 |
|||
烟道的宽度、高度 |
±15 |
|||
拱顶跨度 |
±10 |
12.4 砌体各部位砖缝的允许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部位名称 |
砖缝允许厚度(㎜) |
||||
Ⅰ |
Ⅱ |
Ⅲ |
Ⅳ |
||
燃烧室 |
无水冷壁 |
2 |
|||
有水冷壁 |
3 |
||||
落灰斗 |
3 |
||||
前、后拱及各拱门 |
2 |
||||
折焰墙 |
3 |
||||
炉顶 |
3 |
||||
省煤器墙 |
3 |
||||
硅藻土砖 |
5 |
||||
烧嘴砖 |
2 |
||||
红砖外墙 |
8-10 |
注:Ⅰ、Ⅱ、Ⅲ、Ⅳ为耐火砌体分类。
12.5 、砌体砖缝灰浆的饱满程度不应低于90%;砌体砖缝的厚度应在炉子每部分砌体每5m2的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处,其中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2.5 、Ⅰ类砌体为4处;
12.5.2 Ⅱ类砌体为4处;
12.5.3 Ⅲ类砌体为5处;
12.5.4 Ⅳ类砌体为5处。
13. 烘炉、煮炉
13.1 、锅炉及其辅机等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烘炉。烘炉前,应制订烘炉方案,烘炉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火焰、蒸汽等方法进行,烘炉时间应根据锅炉类型、砌体湿度和自然通风干燥程度确定,宜为14~16天。
13.1.1 、当采用炉墙灰浆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50g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2.5%.
13.2 、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外的温度应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h; 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h.
13.1.2 、烘炉过程测定和绘制实际升温曲线图。
13.2 、煮炉
13.2.1 、在烘炉末期,当炉墙红砖灰浆含水率降到10%时,即可进行煮炉。
13.2.2 、煮炉的加药量应按下表配方加药:
药品名称 |
加药量(㎏/M㎡水) |
|
铁锈较薄 |
铁锈较厚 |
|
氢氧化钠 |
2--3 |
3—4 |
磷酸三钠 |
2--3 |
2—3 |
注:1、药量按100%的纯度计算;
2 、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 、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时,每立方米加6㎏碳酸钠。
13.3.3 煮炉时间宜为2~3天,煮炉的最后24h宜使压力保持在额定工作压力的75%,
当在较低的压力下煮炉时,应适当地延长煮炉时间。
14 、严密性试验及试运行
锅炉烘炉、煮炉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先升压至0.3~0.4Mpa,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和其他螺栓进行热状态下的紧固,继续升至额定工作压力,检查各处的严密性,同时观察锅筒、联箱、支架等的热膨胀情况。严密性试验完毕对安全阀进行调整,调整后锅炉带负荷连续试运行48小时,运行正常为合格。
15 、总体验收投入使用
试运行合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暖通南社整理编辑于201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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