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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屋盖钢结构厂房梁柱局部稳定问题

发布于:2022-08-03 08:42:03 来自:建筑结构/钢结构工程 [复制转发]

各位大佬好,最近我在设计中遇到一些问题,希望大家能帮我指明方向。


某单层多跨钢结构厂房,焊接H型钢梁柱截面,6度区,采用轻型屋盖结构。


抗震规范9.2.14规定:轻屋盖厂房,塑性耗能区板件宽厚比限值可根据其承载力的高低按性能目标确定。塑性耗能区外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可采用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弹性设计阶段的板件宽厚比限值。

9.2.14条文中写道“当构件的强度和稳定的承载力均满足高承载力——2倍多遇地震作用下的要求时,可采用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弹性设计阶段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即C类”,

“C类是指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按弹性准则设计时腹板不发生局部屈曲的情况”,

“所以框架塑性耗能区外的构件区段(即使遭遇强烈地震,截面应力始终在弹性范围内波动的构件区段),可采用C类截面”。


问题一:塑性耗能区指的是哪些区域?梁底柱顶和梁端?区域具体范围大概是多少(相对于梁柱截面)?

问题二:塑性耗能区以外区域的梁柱截面是否不用考虑性能化设计,宽厚比等级直接采用S4(对应抗规C类截面)?由于刚架只是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梁柱腹板能否考虑屈曲后强度,还是说需要按照S4控制?

问题三:采用性能化设计,采用2倍地震力作用时PKPM软件柱的宽厚比按S4级并按钢结构标准3.5.1注5进行修正,程序按修正后的宽厚比进行控制,若此时不满足才提示超限;而梁的宽厚比虽然按S4控制,但不满足时程序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只有强度超标才提示超限。梁柱的控制尺度不一致。综上采用性能化设计时,梁能否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若梁可以考虑,柱是否也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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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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