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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干活摔伤”被丢路边死亡!

发布于:2022-07-26 09:16:26 来自:施工技术/茶余饭后 [复制转发]

事情发生在 成都一家绣花厂的老板委托苟志明 装修一下办公室 ,让苟志明自己找工人干活,老板负责结款,苟志明找到谢某和戴某做工,并让戴某再找一个工人来, 戴某找到了邓某,苟志明说可以 。

但是干活的时候, 邓某当天是醉酒状态 ,干活的时候直接从脚手架上坠落到了地面,头部受伤昏迷不醒,鼻孔流血并伴随呕吐,吴某和戴某劝说 苟志明 快将他送医抢救,苟志明让 谢某用电动三轮车搭载邓某 ,一同前往医院救治。

但是在 半路上 ,苟志明却下车去了路边的药店,他买了 一盒藿香正气水 ,给邓某喝了一支半,直接将神志不清的邓某架下车 并丢弃在路边树下 ,然后让谢某先回工地上班,谢某走后,苟志明直接步行离开了。

当天 下午16点左右 ,有路过的人发现了受伤的邓某并报警,之后邓某被送医抢救,但邓某 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受害者邓某的死因是 颅脑损伤 。

今年 4月7号 ,苟志明接到警方通知,归案后苟志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过,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苟志明 疏忽大意致人死亡 , 证据充分 ,苟志明没有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最终判决苟志明 有期徒刑4年 ,但是苟志明不服上诉。

他认为量刑过重,因为他觉得自己认罪认罚,不赔偿是因为没有找到邓某的亲属,所以无法取得谅解,二审的时候,苟志明 向法院提交了6万元 ,用于赔偿受害者家属,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二审中,苟志明积极赔偿,因此 改判其2年半 。

苟志明判多少年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我们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完全无法理解他的恶行,请的工人摔伤了, 不送医院不报警 , 直接扔到街边 ,颅脑损伤竟然给他买藿香正气水喝,苟志明的行为简直冷漠可笑,其真实目的就是 不想 赔钱 。

因为进医院,苟志明无法得知需要花费多少钱,一旦被家属缠上,光医药费就是一大笔钱,苟志明直接抛弃重伤的工友不管,现在 仅赔偿6万,获刑2年半 ,表现好的话可能 减刑 ,人性最大的恶是 不顾他人生死 ,只以利益为重,苟志明显然深得此道。

邓某 酒后上工对自己不负责 ,作为老板,苟志明不仅没有阻止,发生了事故竟然转移地点抛弃,不仅仅是过失,都有 故意 的可能了,如果 及时送医 ,邓某捡回一条命的可能非常大,但却白白 浪费 了机会

有网友说:“现在这个社会就是 人心冷漠 ,真可怜。”

还有网友说:“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的情况吗?遇到这事 肯定会害怕 啊!”

更有网友说:“邓某明知酒后不能上工,还非要上工,怪不了被人, 只能 怪 自己 ”

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 留言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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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茶余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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