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照明工程 \ 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

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

发布于:2022-07-22 15:41:22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应急照明大家都比较熟悉,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民标)GB 51348-2019第10章10.4节有多条关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规定,为便于大家学习与应用现将相关条款整理如表1所示。其中应急照明的定义及组成请参阅:

IEC也有应急照明相关规定


表1  民标关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规定总汇

类型 备用照明 安全照明
设置场所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场所 人员处于非静止状态且周围存在潜在危险设施的场所
正常照明失效妨碍灾害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延误抢救工作的场所
人员经常停留且无自然采光的场所 人员密集且对环境陌生时,  正常照明失效易引起恐慌骚乱的场所
正常照明失效将导致无法工作和活动的场所 与外界难以联系的封闭场所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诱发非法行为的场所
照度标准值 消防备用照明,见GB50016 医院手术室、  重症监护室应维持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30%
其他场所的备用照明照度标准值除另有规定外, 应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其他场所不应低千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千15lx
设置要求 备用照明宜与正常照明统一布置 应选用可靠、  瞬时点燃的光源
当满足要求时应利用正常照明灯具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备用照明 应与正常照明的照射方向一致或相类似并避免眩光
独立设置备用照明灯具时, 其照明方式宜与正常照明一致或相类似 当光源特性符合要求时,  宜利用正常照明中的部分灯具作为安全照明


应保证人员活动区获得足够的照明需求,  而无须考虑整个场所的均匀性
其他 当正常照明的负荷等级与备用照明负荷等级相等时可不另设备用照明。

当在一个场所同时存在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时,  宜共用 同一组照明设施并满足二者中较高负荷等级与指标的要求。


需要说明,民用建筑很少有用到安全照明的,仅以下标准有要求。

表2  民用建筑设有安全照明的条款

标准
条款号
条款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

8.6.4


生化实验、核物理等特殊实验室需设安全照明时,安全照明照度值不应小于正常照度值,并应根据实验工艺要求确定连续供电时间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54-2014
9.1.4-1*


观众席和运动场地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20lx;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4.1-1


手术室、抢救室应设置安全照明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33-2014
9.4.1 
登录厅、观众厅、展厅、多功能厅、宴会厅、大会议厅、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展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应急疏散照明应设自备电源装置。



* 该条为强制性条文。


相关推荐链接:

1、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2、照明装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张国鹏668
    张国鹏668 沙发

    最基础实用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值得收藏和学习。  

    2022-08-25 05:52:25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返回版块

14.03 万条内容 · 39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照明之安全照明

安全照明一、什么地方设置安全照明?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下列场所:1.人员处于非静止状态且周围存在潜在危险设施的场所,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2.正常照明失效可能延误抢救工作的场所;3.人员密集且对环境陌生时,正常照明失效易引起恐慌骚乱的场所;4.与外界难以联系的封闭场所。二、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院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应维持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