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7-20 08: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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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优势,省住建厅拟建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具体工作委托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负责,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5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工程造价领域或者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科研、实践经验。
(三)愿意为我省工程造价相关工作贡献力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
(七)担任或曾担任过企业、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的人员优先。
(八)参与过国家或省级行业课题研究的技术骨干人员,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冰雪(灯)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进行推荐。
(一)参与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规程、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写及相关课题研究并提供基础资料。
(二)承担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课题研究、编写成果的评审、验收工作。
(三)提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专家库按照自愿申请、择优入库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经省造价协会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聘任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专家,聘期3年,聘任期满经审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省造价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一)申请入库的人员请填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
(二)各高等院校分别汇总本院校申请材料,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本院校申请入库人员汇总表和申请表纸质版直接报送至省造价协会,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三)除高等院校以外申请入库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后,于2022年8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省造价协会,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省造价协会联系人: 范延婷、范志宏,电话:0451-82362885。
省住建厅建管处联系人: 王玉波,电话:0451-53644641;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请表.doc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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