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二、重点措施
(八)推进综合利用。依法简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加快补齐能力缺口,推动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财税引导带动作用,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参与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中间运输、末端处置和利用全过程。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列入新型墙材、绿色建材等目录,鼓励在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中优先使用。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
(九)实行全程智治。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多跨协同的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通过汇集、分析和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及卫星遥感、电子联单、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数据智能分析、行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智能调配、高效处置,实现建筑垃圾治理的智能化、现代化。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依托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各市县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利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红黑榜”,实现一个平台展示、一个平台发布、一个平台监管。
(十)强化一体监管。建立完善由市容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经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偷倒偷运、阻扰执法等破坏生态环境或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各方主体和各环节监管,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单位和个人的不良信息信用档案。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
三、组织保障
相关术语及释义
一、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大分五类: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1、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2、废弃泥浆:各类建(构)筑物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置和剩余泥浆。
3、工程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4、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5、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废弃物。
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一定时期内,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以及资源化利用体积量,占同期建筑垃圾产生总体积量的百分比。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建筑材料和制品,包括再生材料(如再生粉料、再生骨料等)和再生制品(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构件、再生骨料砂浆、再生混合料、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混凝土砌块、再生混凝土墙板、烧结砖和烧结砌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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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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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今起我市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 廖旌汝)7月14日,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进一步遏制私拉乱运、随意抛撒、倾倒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渣土车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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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到2021年底,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基本建成省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设区市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建立跨市域处置协调机制。到2023年底,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到2025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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