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建部办公厅对《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在专业群中引起大家的重视和热议,下面从非技术角度谈几点意见和个人看法,与大家共同学习。
1、规范属于技术法规范畴
规范不同于其他住宅方面的标准(下面列出部分标准), 属于技术法规范畴,全文都是强制性的,其等级高于其他住宅类标准 。
2、再次征求意见表明对规范的重视
据了解,全文强制性规范由于其地位的重要性,一般都经历两次及以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规范编制。
另一方面,住宅涉及到千家万户,是老百姓所必须的。再次征求意见表明政府对住宅的重视。
3、标准化改革的成果
最近已颁布实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前言部分指出,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 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 ,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因此,不像有些同志所认为的那样规范、标准太多了。笔者理解,标准改革完成后,政府只抓强制性标准;而大量其他标准则由社会团体制定,且为自愿采用,没有强制。据了解,目前工程建设标准已经发布和正在制定39部,数量大大减少。
4、工程建设标准脉络已清晰
全文强制性规范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 。其特点如表1所示。
表1 项目规范和通用规范的特点
类别 |
项目规范 | 通用规范 |
特点 |
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 | 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 |
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 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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