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建筑的成组布置
1. 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可成组布置。成组布置时应满足以下规定:
1)成组布置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
注: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占地面积:
SA1+SA2+SA3+SA4+SA5+SA6≤2500㎡
2)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
3)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
例如:
1. A组建筑和B组建筑,均属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住宅建筑,两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
2. B组建筑与高层民用建筑,两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
二、厂房的成组布置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可成组布置,但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成组布置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应小于建规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对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相同的情况,按其中较小者确定;对于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的情况,厂房占地面积之和不应大于10000㎡)。
例如:
1)三座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丙、丁、戊类厂房成组布置,虽然丁、戊类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但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8000㎡,则3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应控制在8000㎡以内。
2)三座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丙、丁、戊类厂房成组布置,虽然三座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限,但三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仍不应大于10000㎡。
2. 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中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建规》第3.4.1条的规定确定。
注: 组与组间的防火间距:图中为组和组间相邻厂房之间的距离L1。
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图中为组中厂房与邻近建筑物之间的距离L2。
4. 当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厂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4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28.34 万条内容 · 712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独立建造的柴油发电机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规范组回复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很好的资料,就是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好与审查人员沟通
回复 举报
资料挺好,留下参考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