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启动“两项行动”。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天津市水务局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突出贯彻2022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在全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对行洪河道及骨干排水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开展行洪河道堤防查险、水库泄洪设施等专项排查,深入施工现场、公共场所、地下交通设施、社区里巷等防汛排水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排查,细化应急抢险措施,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切实守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底线。着力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提速行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西沽、西南楼、密云路、咸阳路、井岗山、程林工业园等6处积水片改造,确保主汛期发挥作用;推动实施大黄堡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加快推进蓟运河西关段、刘庄段(一期)、汉沽段险工治理和大清河左堤应急加高加固工程,强化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三是提升“四预能力”。 锚定水库不垮坝、堤防不决口、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不受损、不出重大责任事故“四不”目标,统筹考虑上下游防洪形势及天津市雨情、水情、工情,着力提升防汛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保障能力。提升预报能力,通过查勘主要行洪河道、分洪口门以及重要测洪断面,全面夯实洪水预报数据基础,强化水文监测精准性;完善预警机制,修订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方式等内容,确保预警信息直达相关单位和防汛一线;聚焦预案实效,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等7个方案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实战预演,通过开展中心城区应急排水和大清河洪水防御联合演练,组织排水抢险技能培训等,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目前,天津市水务局按照“拦、分、蓄、滞、排”科学调度措施,确保山区小水库、塘坝空库迎汛,平原水库预留足够库容,蓄滞洪区全面做好启用准备。市中心城区按照雨前“一低两腾空”原则,落实落细易积水地区“一处一预案”,提前预置应急排涝设施和抢险力量,确保雨后“大雨2小时、暴雨5小时”积水排除目标,解决好雨后城区积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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