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专门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施工方案。除三十二、三十三规定的以外还要加上临时用电、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的按拆等。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控制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审批程序:
1、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生产、设备等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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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隐蔽工程?如何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凡是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不经过破坏或拆除无法再次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对其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中间检查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凡是需做隐蔽验收的部位,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由技术员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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