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新政新规 \ 不同部位防护栏杆净高及可踏面的定义!规范条文!

不同部位防护栏杆净高及可踏面的定义!规范条文!

发布于:2022-06-16 13:29:16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一、《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上图:宽度和高度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方可确定为可踏面
 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的防护高度应超过人体 重心高度 ,才能避免人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发生坠落事故。
我国成年男性平均身高为1.697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1.0182m,考虑穿鞋后会增加约0.02m,取1.038m,加上必要的 安全储备 ,故规定24m及以下临空高度的栏杆防护高度不低于1.05m,24m以上临空高度防护高度提高到1.10m。
学校、商业、医院、旅馆、交通等建筑的公共场所临中庭之处危险性更大,栏杆高度进一步提高到1.20m。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白鹤少年
    白鹤少年 沙发

    知识点写得很全,感谢分享!

    2022-06-28 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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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最后一根钢梁

    感谢分享,学习参考了!

    2022-06-27 14: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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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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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新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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