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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承包人的到期债权(应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能否以其为该款项的实际权利人为由而排出强制执行一、问题的提出 实际施工人并非法律概念,司法审判实践中,可以归纳出三类实际施工人。一是转包合同的承包人;二是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三是缺乏相应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换言之,实际施工人就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包括转包合同的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既然法律禁止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用有资质的行为,必然导致实际施工人取得工程款的过程中风险重重。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在承包人处应取得的工程款,被承包人的债权人作为到期债权进行冻结,最终被其债权人执行,已经成为实际施工人取得全部工程款的一个突出的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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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轴压比不是控制约束边缘构件的因素吧?约束边缘构件跟建筑高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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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轴压比为墙肢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与剪力墙全截面及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既然是全截面那肯定是组合轴压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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