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如下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产品(服务)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
5.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产品(服务)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6.申报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产品(服务)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材料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三、受理时间
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2年6月9日9:00—7月15日16:00(已注册单位使用以往账号登录并更新信息,一般认定和申报受理审核时长为3—5个工作日)
四、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6月9日—8月5日9:00-11:30,14:00-17:00
五、其他事项
1.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1人已点赞
分享
行业政策
返回版块2911 条内容 · 53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广东: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深圳和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前两批已获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生产基地(即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生产基地自查报告、对生产基地的日常监管情况、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生产基地评估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寄送我厅科技信息处。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