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发改能源〔2021〕1445号) ,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以下内容由抽水蓄能行业分会秘书处整理编辑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
促进消纳存储,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开展各省(区、市)抽水蓄能电站需求论证,积极开展省级抽水蓄能资源调查行动,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规模和布局,编制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丰宁、长龙山等在建抽水蓄能电站按期投产;加快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纳入全国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分散的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示范,扩大抽水蓄能发展规模。
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
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 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积极性,促进抽水蓄能大规模、高质量发展 。 建立完善地热能发电、 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
完善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和服务体系
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储量评估。会同自然资源、气象等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地热能利用、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建立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并及时将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可开发利用范围等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对重要的新能源开发基地、储备基地、抽水蓄能站点等进行前瞻性布局。
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体系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把可再生能源领域融资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贴息等激励计划,建立支持终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扶持机制。 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进一步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符合条件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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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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