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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这个建筑,你无法理解就对了!

发布于:2022-06-01 11:30:01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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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篇《上海这个建筑,我无法理解。》在朋友圈刷屏,经过几家媒体转载热传朋友圈。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项目:(方案首发archdaily)



其次,小编对这几篇分析项目文章的观点不敢苟同,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

标题充满目的性


作为媒体人,小编一看标题就知道作者的初衷: 上海 这个建筑,我 无法理解 因为疫情的缘故,最近凡是有关无法理解上海的内容都会引来巨大的流量。这样的标题,充满了目的性引导。


我们假设,如果去掉标题中的上海,变成 这个建筑我无法理解, 那此文基本就没什么爆点了...


说实话,小编为这种借民众伤痛炒作的行为感到不齿!



第二点:

项目信息量掌握有限就否有些不妥


小编也仔细的看了下文章,认为作者的批判点主要集中在下列3点:

  1. 建筑面积太大,一个30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

  2. 跨越四条河道,不大可能实现,存在一定生态破坏。

  3. 作者认为法定规划调规有不符合法律要求。


从几个媒体上的网友评论反馈来看,大家对于该文作者的干货部分也是存在争议的。



下面小编就一一回应这三条的内容。


第一点回应: 我们以30万平方米的建筑千树天安项目为例,这种尺度在人员密集的北上广来讲,并不算特别大体量的建筑。我看文章推送的IP地址为美国, 拿美国的人口密度和活动习惯和东亚人相比,没有太大的可比性。 因为大家的生活习惯不大一样。


我们再以深超总为例:总用地面积约117公顷,规划总开发建筑面积约520万平方米。而位于深圳的大疆总部基地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随着TOD模式的推广,这几年国内产生大量的巨大尺度的项目。从建成效果来看,这些项目在处理人的行为尺度方面都还表现不错。



第二点回应: 客观讲,小编也是觉得跨越四岸有点困难。并且对于通航河道,将来技术上会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大家在没有得到很多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就否的话,也是有点站不住脚。


至于对生态破坏,小编认为这个也要相对来看:你说外滩这种硬质驳岸一定要有什么生态吗?而滨水界面要考虑实际使用功能的,如果是城市界面的话,做一些提供活动的场所也未尝不可。


第三点回应: 作者的原文内容如下:


规划法强制性内容"说改就改"?


我想起城市规划的法律要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但是法律的强制性在这个项目中也消失了。按现行的规划审批原则,‘云水无边’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的吧?(欢迎指正)


为此,有关部门还特意调整了相关规划?


看表述,作者对中国的规划体系很不了解。中国的规划体系目前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如果这片区域是建设用地的话,官方所指出的调规内容是在国内是十分常见的。 在国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大项目,项目在实施之前,一般都会根据城市设计方案进行调规的。


而奉贤这波操作实际上是没问题的!



第三点:

踩在这个时间点发这篇文章不妥


Shakespeare说:“一万个读者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人对于每一个方案都有自己的见解,(说实话小编本身也十分不认可这个方案) 但作者,在对中国的规划体系,老百姓的生活习惯都不是特别了解的基础上,谈对于这个建筑的不理解,小编认为你的不理解是理所当然的!


并且,在这个特殊的节点,用这种方式来攫取流量,说实话, 真的不妥!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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