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月新闻一览
◆05.01-05.08: 推广装配式 | 中办 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广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发布
◆05.09-05.15: 石家庄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材料质量管理;广东省2022年第一季度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价格信息
◆05.16-05.22: 广东中山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享受20%上浮优惠;4天主体完工,30天交付入住!全国首栋远大魔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 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申报及评审要求: (一)申报主体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报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新华社)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培育发展骨干企业。二、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三、推动企业战略合作。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六、深化资质审批改革。六、深化资质审批改革。八、加强金融财税支持。九、促进外向经济发展。十、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初具成效,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川日报)
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目标:全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30%。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年度工作目标:全省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60%,力争达到7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4%,力争达到26%;组织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180万平方米。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贺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至 2025年底,在中心城区(含三县两区)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推广采用"三板"体系。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达 90%,城市房屋建设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总比例超过96%。对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达到30%以上(单栋)的商品房住宅项目,投入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施工进度衡量), 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超高层建筑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五层以上,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住房部分的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按销售资金总额的30%进行监管,非商品住房部分的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按销售资金总额的 20%进行监管。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的公示。 广西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泰和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华润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广西景典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广西万德铝模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广西仰创科技有限公司、南宁诗蓝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共8家南宁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企业符合本次补贴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预制建筑网)。如对上述补贴企业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2年5月21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5月27日18:00前递交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业化发展科。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碳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高,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目标:
(一)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
(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执行三星级标准;绿色建筑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其中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30%。
(三)培育绿色建筑创新项目不少于10个。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
(五)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1%。
(六)继续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PPP二期项目和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
(七)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于30%。
(八)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能效监测平台建设。
(九)准予登记的建设科技成果不少于7项。
(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
(十一)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相关文件。(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目标
1.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
2.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
3.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110万平方米。
4.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
5.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31%。
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7.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于30%。
8.试点要求的新开工项目BIM技术应用率100%。
9.实施30个创新性科技计划项目,登记100项高水平专利成果,培育10个科技型领军企业。
1 0.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组织编制20项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宣贯、实施工作。
11.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对《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03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lfyc@126.com。(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示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作为推进我省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明确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鼓励工程项目使用数据库中的产品,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市政公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山东省绿色建材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5月20日消息,经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具体为,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阶段性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其中,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 而符合枣庄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2倍。另外,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自2022年5月20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装配式住宅实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 (观点网)
近日,河北保定发布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及产品信息。 发布内容 (一) 信息:保定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销售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企业规模、产品种类、市场报价。(二) 通报:对经相关部门核查出现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不达标;项目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以及提交虚假信息等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进行公开通报。被通报企业1年内不列入信息目录。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有关技术问题的补充通知。“钢筋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楼承板等全现浇组合楼板,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认定为预制装配式楼板:1.用于装配式建筑结构应满足免拆模、免抹灰的技术条件,且承载力和刚度应满足临时支撑间距不小于2m的要求;2.钢筋桁架楼承板非金属底板材料以及底板与钢筋桁架的连接构造除应满足刚度及承载力要求外,尚应符合防火及耐久性规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证书和标牌。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报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3号)。基本原则:商品住宅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等级要求的可以来我局申请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近日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推动北京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全面鼓励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进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建筑垃圾按照资源类和处置类进行分类利用(或处置),资源类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由产生单位按“市场主导、适当调控”原则实施利用。 (中国环境报社)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设计、生产、研发等一体化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管理规范、市场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发展目标:从2022年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小区,装配式住宅配建比例不低于25%(按地上建筑面积核算),且符合省装配式建筑评价及有关规定要求,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整体建设装配式建筑。 政府投资或主导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2年底,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5%以上,以后每年按5%速度递增,到2025年底,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 (亳州市人民政府)
日前,阜阳市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核心内容共有14条。《若干措施》明确, 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后逐年提高,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若干措施》要求,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小区,装配式住宅配建比例不低于当年目标且符合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整体建设装配式建筑。新建的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等项目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阜阳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