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还是没人来说怎么定安全等级,于是我们只好自己来梳理一下。
安全等级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危及人的生命安全、经济损失大小;结构失效导致的社会影响大小;减小失效风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而抗震设防分类除了要考虑这些因素以外,还要考虑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对抗震救灾的影响以及恢复功能的难易程度。
也就是说,安全等级更多关注的是建筑物本身,而抗震设防分类还要考虑全局影响和救灾需要。两者虽然有很多共通的地方,却也不能完全等同。举个例子,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医技和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定为乙类,是因为医院在抗震救灾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在确定安全等级的时候,就不一定需要考虑医疗建筑对抗震救灾的全局性影响了,只是从人员和经济损失大小方面去考虑,而且地震时会出现整个地区所有医院的破坏,确定安全等级的时候也不必考虑。
那具体标准怎么定呢?现在还不能说,我们正在申请修订《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大家商量好了就明确了,省得在这儿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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