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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这种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住宅和公建工程在设计中利用加大层高,如通常层高3m设计为6m,在使用装修过程中再由业主采用钢结构或现浇混凝土结构在中间位置增加夹层,以达到增加使用面积的目的,这种建筑形式存在违规、在结构安全方面尤其存在隐患等诸多问题。 一、 钻现行规范漏洞,非法增加使用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3.0.2 条规定:“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按照此条规定有围护结构的夹层应计算建筑面积,但现在开发商在建设时按中间无夹层只报建一层的建筑面积,竣工后在使用阶段通过增加夹层楼板扩大了实际的使用面积,按规定这个增加的面积应计入建筑面积,这么做开发商就可以在规划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售价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且施工时每户少施工一层楼板,把这部分造价变相转成业主的装修改造费用,也降低了工程造价。即使出了问题,开发商又可以以中间夹层和户型改造是业主自行的为名,逃避违规的责任;对业主而言,通过增加夹层多获得一倍使用面积也颇具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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