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
目 录
序 言
一、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二)存在的问题
1.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提升
2.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
3.新型组织实施方式推广不足
4.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
5.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6.监管体系亟待健全
(三)机遇与挑战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谋划,重点推进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3.坚持改革创新,绿色发展
4.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三)发展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
2.“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三、 重点任务
(一)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
1.落实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
2.稳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3.加强绿色建材的研发与应用
4.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建
(二)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1.高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
2.推行智能建造与建筑产业数字化
3.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三)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1.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
3.深化建设领域资质管理
4.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5.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6.落实工程监理制度
7.深化工程造价改革
(四)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1.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
2.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3.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五)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1.培育建筑人才队伍
2.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
3.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六)健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七)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2.夯实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3.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4.稳步提升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八)加强监管执法完善监管体系
(九)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1.引进和培育企业做大做强
2.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三)加强督导评估
附件:重点任务一览表
序 言
建筑业是 海南自由贸易港 建设的重要支撑行业。“十三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支柱产业地位明显,装配式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也是我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落实阶段性重点任务形成的关键五年。海南省的区位、政策、环境优势和历史重任,都对海南省建筑业发展提出更高的期待和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海南省 建筑业“十四五” 发展规划,对全面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海南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琼府 〔20 21〕 1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琼建法 〔20 21〕307 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并结合海南省建筑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专栏 1: 海南省建筑业“十四五”主要规划指标 |
|||
指标 |
单位 |
2025 年规划目标 |
属性 |
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 |
7 |
预期性 |
建筑业总能耗 |
万吨标准煤 |
849 |
预期性 |
建筑业碳排放量 |
万吨 |
1237 |
预期性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绿色建材推广比例 |
% |
50 |
预期性 |
大中型工地实施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鲁班奖工程 |
个 |
5 |
预期性 |
“绿岛杯”工程 |
个 |
100 |
预期性 |
建成超低能耗建筑 |
平方米 |
10万 |
预期性 |
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 |
平方米 |
500万 |
预期性 |
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个 |
50 |
预期性 |
推动绿色建材开发和应用,发展环保节能、高耐久和施工方便的绿色建材,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绿色发展,对 销售自产符合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加快建立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实施标识管理。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标准,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在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各类社会投资的住宅小区、商业用房等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合理引导绿色建材市场消费。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管控,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推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和再利用。支持 组建新型建材集团,不断拓展绿色资源开发、固废综合利用市场,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链纵向延伸。
专栏 2 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重点任务 |
1.完善配套标准体系。结合我省工程实践和环境气候特点,制定我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标准、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编制装配式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进装配式竖向构件成熟技术体系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发布装配式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探索形成一套适宜于海南的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检测、验收和运维全过程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 2.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鼓励和引导设计单位提高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集成一体化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对结构、机电、内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环节的统筹。完善模数协调、构件选型等标准,建立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推进界面标准化,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实现标准化和多样化的统一。 3. 加大钢结构技术体系推广应用。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钢结构技术体系。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大跨度、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尤其是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在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公交站台、公共停车楼、机场航站楼等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推广钢结构和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钢结构建筑严格执行相关防腐技术标准 。 4.增强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构件生产企业面向海口、三亚等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发展城市开展合理布局,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供需平衡。 5.提高新建建筑装配率。积极探索适合海南发展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连接技术,加快发展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预制技术,提高新建建筑的装配率。 6.推广装配化内装修。引导项目采用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装配式装修成套技术,在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试点推广装修部品配件预制化,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7.加强信息化 管理水平。加强BIM、射频识别(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以下简称RFID)等信息化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将构件生产安装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实现预制构件生产、安装、维护全过程质量目标的可查、可追溯。 8.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海口、三亚、澄迈、临高、定安、文昌、万宁等已有装配式产能布局的市县要结合实际引导企业合理定位、健康发展。高水平谋划高标准加快建设临高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坚持绿色、低碳、循环、智慧 , 积极引进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物流、检测等优秀企业,集建筑、建材、研发、设计、生产、运行维护、展示、体验于一体,打造现代、绿色、低碳、智慧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集聚区和绿色低碳建材建筑展示区、体验区。 9.加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支持力度。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积极 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对装配率达到国家AA级及以上且同时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的,或者集成开展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激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
专栏3 信息化管理建设 |
1.加快BIM 技术应用。建立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标准构件模型资源库和质量追溯平台;推进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 简称CIM)平台的融合联动; 推进BIM技术在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重点在政府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推广应用BIM技术 。 优先选择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重点园区的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力争到2025年末,BIM 报建报审 、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及配套政策初步搭建,逐步形成满足本省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标准体系。 2.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 以装配式智能建造推动建筑工业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目标,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管理、数字化交付和智慧工地等功能应用,整合建筑业平台与房产管理系统的数据 ,建设高水平的建筑工地监管信息平台,与海易办、海政通实现业务协同 。 |
专栏4 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专项 |
1.构建完善建筑市场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建筑市场评价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依法、全面、科学地制定市场主体评价标准,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构建起更加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 2.不断扩宽信用评价应用。依托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实现信用数据的归集共享及应用。加强信用评价在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行政许可、评奖评优、保险保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应用。 3.推动《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若干规定》立法,推动形成法制化、规范化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 |
推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加快推进银行及担保公司开展保函业务,推动保险公司探索工程保证保险业务。提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替代率。建立担保信息化系统,实现保函信息的归集和公开,并与行业监管系统实行数据共享、融合。持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服务作用。适时探索开展建设单位责任风险担保试点,夯实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强化工程监理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现场控制能力。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服务,探索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监理服务方式和制度建设。推进监理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理对质量安全现场的管理控制能力,推进BIM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和融合。
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完善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制度,改进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前期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加快完善适应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配套制度,构建工程总承包的政策及监管体系。加强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BIM技术应用,促进技术与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 。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实施效益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给予奖励。
专栏5 工程总承包培育专项 |
1.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的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 开展包括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内容的综合试点示范。推进项目试点应用,鼓励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类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积极倡导条件成熟的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学校、医院等房屋建筑项目和中、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项目选择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2.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管理。研究制定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调整;期中支付、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部分进行费用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审核。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3.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出台《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 总承包(EPC)标准招标 文件》,规范招投标活动。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发包。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发包。 4.推动工程总承包向全产业链延伸。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BIM技术应用,促进技术与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探索工程总承包延伸全产业链服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鼓励各地方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独立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 |
专栏6 培育建筑产业人才重点任务 |
1.推进用工制度改革。劳务企业取消资质,全面实施备案制。鼓励支持专业作业企业发展,加快企业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出台建筑工地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鼓励发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业,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中设置该项加分指标;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项目,推动企业使用技能工人。 2.保障建筑产业工人权益。落实劳动合同、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代发等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工人社会保险缴费机制,持续保持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力度。 3.加强产业工人培育。开展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训,推动企业在琼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建设工程领域职称评审。依托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建筑劳务用工互联网市场,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筑劳务用工供求双方信息。 4. 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监管。修订出台《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2021年前落实项目经理、总监理到岗履职监管;2022年底前落实好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监管;2023年前实现所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常态化。 |
专栏7 推进海南国际设计岛建设 |
1.举办综合或单项国际城市及建筑设计竞赛,征集海南国际设计岛城市及建筑标志,联合建筑设计产业参与城市更新的创新、创意设计。开展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勘察设计人才奖等评选工作,组织获奖作品巡展。 2.积极引进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一批知名奖项颁奖典礼永久落户海南;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论坛、竞赛论坛、专家论坛,普及设计理念,推广设计精品。 3.举办建筑设计文化节,开展海南建筑设计周、热带建筑设计产业博览会。开展建筑设计文化旅游,鼓励各市县、重点园区依托自身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人文传统,打造一批彰显城市文化历史记忆、连接建筑与未来的特色项目。 |
专栏 8 提高住宅全装修质量 |
1. 全装修设计严格执行《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BJ46-042-2017),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同步设计、统一出图、同步图审。 2.实施全装修住宅样板房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装饰装修施工前在楼栋实体内按照每种户型、不同装修标准的装修设计文件分别设置样板房,将所有交付标准内容进行展示。 3.加强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施工单位应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的部位按要求进行淋水检查,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加强分户验收监管力度,随机抽取检查房间开展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建设并 推广使用“全装修分户验收监管系统” 开展样板房验收和分户验收工作,切实提高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总体水平。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有序开展“工地开放日”,分批次邀请购房人在开放日期间参观住宅 装修质量、反映质量问题。加大对装修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 4.制定装修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修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完善全装修住宅质量问题防治体系。规范装饰装修企业管理,严格落实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修工人技能培训,提升装修施工水平。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落实 城乡建设 领域“双碳”目标 |
研究 制定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热带绿色低碳建筑示范区,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低碳改造。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 |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
稳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加强绿色建材的研发与应用,对销售自产符合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支持组建新型建材集团;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建。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国资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高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
|
完善配套标准体系 ,逐步建立起适合我省实际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检测、验收和运维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支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加大钢结构技术体系推广应用;增强构件生产能力,积极推进装配式竖向构件成熟技术体系在我省的推广应用,提高新建建筑装配率;推广装配化内装修;加快建设临高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园; 加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支持力度。 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资规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 |
提高全装修施工质量 |
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同步设计、统一出图、同步图审;实施全装修住宅样板房制度;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的部位按要求进行淋水检查;加强分户验收监管力度, 建设并 推广使用“全装修分户验收监管系统”开展样板房验收和分户验收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有序开展“工地开放日”;加大对装修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 建立完善的材料质量监管制度, 把好装修建材生产和销售关,严禁不合格建材进入市场,把好 进场检验关,禁止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材 ;制定装修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修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完善全装修住宅质量问题防治体系;规范装饰装修企业管理,严格落实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修工人技能培训,提升装修施工水平。 |
省 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 |
推动建筑业智能建造 |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结合智慧海南建设需求,在建造全过 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 应用, 推进BIM技术在 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工程等项目中的应用;完成 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的开发。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6 |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
依法规范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和应用; 推动《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若干规定》立法。积极开展立法研究及调研论证工作,按照立法程序适时提 出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水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 |
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 |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的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 鼓励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类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积极倡导条件成熟的项目选择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管理,研究制定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出台《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 总承包(EPC)标准招标 文件》,规范招投标活动;推动工程总承包向全产业链延伸;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 |
省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8 |
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
推进用工制度改革;保障建筑产业工人权益;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训;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建设工程领域职称评审; 鼓励发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业,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中设置该项加分指标,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项目;依托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建筑劳务用工互联网市场,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筑劳务用工供求双方信息;开展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监管。 |
省 人社厅 、省发改委、省 住建厅、 省教育厅、省水务厅、省交通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推进国际设计岛建设 |
举办综合或单项国际城市及建筑设计竞赛,开展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勘察设计人才奖等评选工作,组织获奖作品巡展;积极引进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一批知名奖项颁奖典礼永久落户海南;举办建筑设计文化节,开展海南建筑设计周、热带建筑设计产业博览会。
|
省住建厅、省工信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0 |
增强 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
支持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发展,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在省内落户及发展壮大,鼓励省外优质建筑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法人公司或区域总部;支持本地建筑类企业依法依规通过重组合并等方式,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外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级、项目级合作 ;鼓励省属企业对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等绿色低碳环保建设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对接服务;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势,紧抓“一带一路”、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对企业承揽对外承包工程,按当年新签境外项目合同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咨询、设计规划等前期费用补助;鼓励支持临高金牌港产业园建成引领未来热带建筑科学发展的集聚区、展示区和体验区。引导建筑大型部件、装修部品、智能化产品等高附加值建筑产品沿水路陆路辐射东南亚沿线国家,推动海南逐步成为建筑业产品与技术输出高地。 |
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资规厅、省金融管理局、海南银保监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来源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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