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3-23 13:02:23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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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各位高手,本人现设计一栋18层住宅楼的地下车库的通风排烟,面积1千多平米,有2个问题:
1:地下室有2个消防楼梯间和2个合用前室,并一直上到18层,但1-18层地上部分符合自然排烟条件,靠外墙,有外窗,面积也符合要求,没有设加压送风系统,而地下室这一层不可能有自然排烟的条件,现在审图的要我考虑地下室这一层的防烟问题,请问是否为了地下室这一层的2个消防楼梯间和2个合用前室,必须设4套加压送风系统,个人感觉就一层地下室,是否太浪费,有无这个必要,规范是否强制要求?
2:地下室平时通风和火灾排烟共用一个系统,请问平时用的百叶排风口,火灾时可用做排烟口吗?既平时通风和火灾排烟共用百叶风口,是否可行?规范上好象也没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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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防烟楼梯间与地上共用,中间有一道甲级防火门,所以地上楼梯间火灾时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设加压送风
合用前室每层是分开的,每层都要有防烟设施,地上有(自然排烟),地下没有,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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