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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 马洪涛: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强化制度、夯实责任

发布于:2022-04-21 10:44:21 来自:给排水工程/中水处理回用 [复制转发]

导 读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成绩的背后,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尚未全面开展,部分已经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存在水质不稳定的风险、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效能不高等问题依旧存在。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后附全文),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从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系统开展水系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促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明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马洪涛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分院院长


1

要系统排查分析城市黑臭水体及其产生原因

要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必须全面调查黑臭水体的数量和分布,科学认识黑臭水体产生的原因,避免“情况不明决心大、底数不清点子多”,为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奠定基础。


(一)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成因调查。造成城市黑臭水体的原因复杂,在进行黑臭水体排查时就不能就水论水,要站在城市角度统筹考虑。这就需要通过水质水量监测,分析河道现状水环境情况、入河污染物总量,分析水体自净能力和水动力,计算河道环境容量,明确允许排放的污染总量。具体调查内容包括:一是沿河调查城市点源、面源等污染排放的情况;二是调查城市排水体制、排水分区情况,从河道排水口倒查排水管网连接情况和管网运行水位,分析是否存在混接错接漏接、管网破损、河水倒灌等问题;三是沿河道调查排水口数量,分析排水特征(旱天排水还是雨天排水、排水水量水质等);四是调查排放水体所对应的污水处理厂情况,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进水水质、出水标准、处理后尾水出路等;五是调查河道常、枯、洪水位对应的水量、水质,生态来水情况,消落带保护与利用等情况。


2

要系统统筹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在总结“十三五”期间黑臭水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更加系统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方式、统筹的方法”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统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

一些城市在黑臭水体治理中,对于入河排口“见口就截”、“见水就截”,导致大量地下水、山泉水等清水被截流进入污水系统,挤占了空间、降低了效能,出现了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污水处理厂入厂污染物浓度断崖式下降、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甚至污水处理厂“建一座满一座”的情况。虽然,这种末端大截流的粗放方式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体环境,部分解决了晴天水体黑臭问题,但是效能的降低、资源的浪费,以及雨天溢流导致水体水质不稳定的情况比较突出。《实施方案》要求,要“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同时,也提出了两个非常明确的目标要求,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以上”以及“进水 BOD 浓度高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为了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实现相关目标指标,需要更加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达到“晴天污水不入河、雨天污水少溢流、入厂浓度有提高”的治理成效。


具体来说, 一是要补全污水管网系统、保证污水全面收集。在治理黑臭水体过程中,需要全面排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补齐管网缺口,做到“污水应收尽收”。一方面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更新改造等分类确定污水系统建设方案;另一方面针对入河排口,做到精细化截污,针对污水直排口“底截死、一个不放过,针对混错接排口进行溯源排查尽可能在源头进行改造,针对合流制排口通过就源头减量、末端截流调蓄等手段综合施策减少溢流污染。


二是要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保证污染有效处理。要在处理好集中与分散、晴天与雨天、永久与临时、点源与面源四个关系的基础上,首先要综合谋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布置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临时、分散处理设施,保证收集污水能得到处理;其次要系统、综合,绿灰结合解决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统筹源头削减和末端处理,坚持因地制宜、绿灰结合、绿色优先的原则,尽量采用源头削减措施而不是简单的末端截流和处置;最后,在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片区管网排查修复改造的前提下,采取增设调蓄设施、快速净化设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减少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


三是要清理污水管道外水,保证效能高效提升。首先,要通过降低河道水位、排口防倒灌设施建设、迁改或修复河道水位以下管道等方式减少河水倒灌进入污水管道;其次,要开展“清污分流”工作,减少上游非建成区的清水进入污水系统,分离上游清水和污水,清污分流、各行其道,确保污水截流进入污水系统、上游清水单独入河进行生态用水补给;最后,要减少施工降水、基坑排水,特别是不能进入合流制管道、污水管道和下游设有截流设施的雨水管道,尽量进入下游没有截流设施的雨水管道排放,对于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考虑建设专管进行排放。


四是要维持管道低位运行,保证设施有效运行。应尽量恢复污水管道的设计水位和流速,通过合理加大管道流速,减少污染物在管道内的沉积、降解,同时可以腾出空间,增加调蓄容量,减少雨天污染物溢流。


(二)强化“污涝统筹”,系统综合解决城市水问题。

一些城市在治理黑臭水体时,为了减少污水溢流,对入河排口采取了简单封堵或者修建简单截流堰,导致雨水排口、合流制排口在汛期排水不畅、城市大面积积水,甚至有的城市因为黑臭水体治理导致城市在面对10mm左右的小雨时就出现城市大面积积水的情况。部分城市为了营造“水景”、遮挡排口,有意通过闸坝等措施抬高河湖水位,造成降低了河湖调蓄空间、顶托城市雨水管道等,进一步加重了内涝灾害。因此,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一是要针对入河排口特别是混错接的雨水排口、合流制排口在截流中要避免简单封堵或者修建简单截流堰的形式,为雨水排放提供河流空间,避免因为治污导致内涝,针对排口处的防倒管设施或者截流设施,要做到“旱天封得死,滴水不漏;雨天打得开,排水通畅”;二是要尽可能恢复河湖天然水位,避免人为憋高、壅高河湖水位,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河湖调蓄能力,减少高水位对城市排水管道顶托。正如《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渠化硬化,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的要求。


3

因地制宜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县级城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相比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城市存在建成区面积小容易受到周边区域影响、相对工业较多且小散乱偏多、城市财政能力不高等问题,因此,县级城市需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 科学合理制定方案

要结合县级城市的自身特点和经济承受能力,建立系统、综合、统筹的思路,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做到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绿色优先、绿灰结合、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一是要从流域全局视角,定量分析问题和成因,针对性提出工程措施。


二是要从完成整体目标的角度,统筹源头-过程-末端工程体系,协调灰色和绿色基础设施关系,明确各流域工程措施应达到的目标,确保整体工程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要从工程方案的可操作性,梳理多工程体系与目标实现之间的关系,进行多工程优化组合,综合考虑经济性、落地性和实施难度,力求做到整体效果最优。


(二)强化流域统筹

县级城市建成区面积一般较少,很多黑臭水体的上游、支流均不在城市建成区内,因此县级城市内的黑臭水体受到流域影响较大,受到周边农村农业污染影响较大,为了保证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就必须综合统筹流域,统筹城市与农村污染治理,正如《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在治理黑臭水体特别是县级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需要“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的综合治理,对影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的建成区外上游、支流水体,纳入流域治理工作同步推进。根据河湖干支流、湖泊和水库水环境、水资源、 水生态情况,开展精细化治理,提高治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针对农业农村污染影响较大黑臭水体,要针对黑臭水体流域范围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特别是针对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家乐、采摘园等需要强化对其污水和垃圾治理,设有排污口的一定要发放排污许可,并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三)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和监管

县级城市中的工业企业一般较多,对水体污染较大,工业废水排放往往是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确保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需要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监管。一是要监管并确保工业企业排水水质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规定,在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二是对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其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纳入排污登记,并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三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沿岸工业企业的管理,严控违法排放、避免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河,加强监管,对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


4

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为了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特别是已经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不再返黑返臭,就需要建立起长效机制,达到“长制久清”目标要求,重点就在于加强排水许可特别是黑臭水体沿线排水户的管理、完善加强设施运维和完善收费机制。


(一) 强化排水许可发放和管理

鉴于城市排水户数量庞大、污染因子及影响复杂,因此排水许可发放和管理也应该根据排水户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的“到2025年,对城市黑臭水体沿线的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水户的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实现全覆盖,城市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的要求,正是体现了这一理念。在具体排水许可发放时,对城镇排水设施影响较大或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如工业企业、医院等)应实行重点管理,对城镇排水设施影响一般或排放量较大的集中排水户可实行一般管理,对城镇排水设施影响较小的排水户(如居民小区、餐饮等)可实行备案管理,特别是对建立沿街商铺应该对其名称、地址、法人、经营项目、日排水量、主要污染物及浓度、预处理设施、排水走向等信息进行登记管理。


在排水许可发放后,在管理阶段,应该依托城市排水管网GIS系统,建立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水户接驳口名录,实施信息化管理。对于工地,应该发放施工降水临时排水许可发放和加强后期兼顾,保证工地依照许可要求进行施工降水排放;对于沿街店铺,应该合理实施管网改造,对经营性排水户因地制宜进行接驳,并对特定行业排水的预处理提出要求。


同时,应该依托排水许可的发放和管理,健全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完善污水管网移交,强化“小散乱”规范管理等管理要求。


(二) 优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三分建、七分管”,为了保障黑臭水体治理效果,针对大量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加强对其的运行维护。为了保障设施运维效果,建立专业运维队伍是基础,将市政小区污水设施统一管理是重点,构建“厂-网”一体运行维护机制是有效措施。


一是要建立专业运维队伍。通过大量城市的实践经验表明,构建一个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城镇污水设施专业维护队伍,特别是依托国有企业建立本地化的专业养护企业,是城市污水设施有效运维的基础。在构建队伍过程中,对于运营维护单位,其从业经验、人员素质、机具设备和注册资金等应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及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求,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对于城市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污水管网运行维护,根据城镇污水管网的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


二是逐步将市政小区污水设施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将小区小问题变成市政的大问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既可以参考常州模式由开发企业委托排水部门开展“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也可以参考深圳模式由政府出资委托当地市政污水设施的运行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三是要构建“厂-网”一体运行维护机制。通过“厂-网”一体运行维护机制可以有效整合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各运营方利益,避免各自为政。在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将厂、网委托给一个企业的两个独立子公司,造成形式上一体化、实际上扯皮不断的局面,要尽量委托给同一家独立公司,并且构建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目标合理、指标清晰,严格考核,按效付费的考核体系,将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设施空白区消除、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等进行综合考核,真正实现“厂-网”一体化。



《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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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人的歌
    故人的歌 沙发

    感谢楼主的分享,感谢楼主的辛苦付出。

    2022-04-21 1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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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中水处理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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