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舜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沈嘉);
项目名称: 崇明陈家镇 0024 街坊(村)P1宗地普通商品用房 。
被通报企业自通报之日起纳入不良企业名单,企业信用评价分扣5分;被通报的项目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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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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