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五价”马车: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评标价、签约合同价、竣工结算价,这么多的“价”真的搞清楚了吗?
一、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即“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工程施工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定额,结合当前人材机等市场价格信息,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项目内容的全额费用,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的投标报价行为。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为省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工程价目表》。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二、投标价
投标价即“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工程施工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定额,结合当前人材机等市场价格信息,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项目内容的全额费用,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的投标报价行为。
投标价的确定原则和对投标价编制依据的要求是自主报价,同时要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计价规范和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并参照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价目表》。
投标报价是企业实力的展现,是投标人对建设项目的心理价位,也是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下限价位。投标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但它和评标价还是有区别的,签约合同价必须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三、评标价
评标价的计算是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或竣工时间,设备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应能力,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付款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数或量化方法,将这些因素一一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并加入到投标报价中,最终得出的就是评标价。
实践中,评标价与投标价很容易混淆,因为评标价的依据就是投标价,评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价格中的算术性错误,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并经过修正后形成的价格。评标委员会依据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确定评标价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从而得出结论。
目前,国内评标的基本要求是,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或货物、服务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性错误,如果存在就要按规定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签约合同价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合同价有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两者有区别。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合同总金额”,是工程发、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反映的是形成合同价格的条件和签订合同价格的依据,是招投标的结果。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即工程竣工结算价。这和招投标所说的合同价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合同价应该为投标人的中标价,以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过系统的比较和评审后确定的价格,即签约合同价。
所以,签约合同价也不等于评标价。但是签约合同价必须要与投标报价相一致,因为这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理解并接受相关条件计算后,在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向招标方发出的要约,招标人一旦中标,该价格就是成为签订合同的价格,此价格就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款,也是通过竞争后形成的比较合理的价格。也就是说,评审调整后的缺项漏项必须调整到完成该工程的内容中,但其投标报价金额不得变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工程竣工结算价
竣工结算价为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也就是前条所说的合同价格(工程竣工结算价)。
竣工结算价,要从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现场签证、索赔和综合单价及取费标准等方面全面确定工程结算价。另外,工程结算价有利于工程预算价,更不是工程决算价,它是在承包合同的工程价款基础上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后的工程价款。工程结算价不一定都高于工程预算价,工程结算价通常都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工程结算价有几种计价方式,按照合同类型分为:
1.总价合同,即:合同价 工程变更 签证 索赔=竣工结算价;
2.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 税率) 现场签证及变更(合同外新增项目) 索赔;
3.其他合同形式,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计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后,汇总出总的工程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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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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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理责任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责任工程监理责任的范围主要应涵盖两个方面:其一必须是涉及工程本身,现场管理有别于工程管理,前者为承包商责任范围,后者为监理责任区间,凡与工程本身无关的责任事故,若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是没有依据的。比如临时建筑、临时用电、搭设脚手架、各种建筑材料的装卸、现场运输设备运行等,因并不构成工程本身,因而即使发生责任事故,也不应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其二必须涉及工程质量,因为业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任何监理企业不可能超出业主委托职责外而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所以,监理企业不仅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还必须对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包括安全事故在内的其他事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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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工程有“五价”马车: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评标价、签约合同价、竣工结算价.
工程结算价有几种计价方式,按照合同类型分为:
1.总价合同,即:合同价 工程变更 签证 索赔=竣工结算价;
2.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 税率) 现场签证及变更(合同外新增项目) 索赔;
3.其他合同形式,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计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后,汇总出总的工程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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