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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管理条例中的纠结

发布于:2022-03-15 09:39:15 来自:施工技术/茶余饭后 [复制转发]
抗震管理条例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大家最为纠结的莫过于下面一段条文。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根据使用功能以及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位于 高烈度设防地区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 隔震减震等技术 ,保证发生本区域 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国家鼓励在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中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提高抗震性能。
下面我们自问自答吧!
1、减震隔震的应用地区?
: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 等建筑。
2、高烈度区是什么?
答:管理条例文末有明确解释: 高烈度设防地区:是指抗震设防烈度为 8度及以上的地区
3、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是什么?
答:管理条例文末有明确解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未来5至10年内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的地震灾害损失的地区和城市。
问题是到底是哪些地区?也咨询了业内一些朋友,答案是不知道!原因很简单,属于涉密文件。这个也是困扰大家的地方!
个人建议:1)、8度及以上的烈度地区的朋友做不做减隔震不用纠结,条例规定很清楚了;2)、6度7度地区的朋友最好咨询审图单位,在没有出台正式规定之前,让他们拍板比较好;如果所在地区取消审图,那就由甲方联系当地住建部相关人员确认,最后甲方出具正式的确认文件。
4、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答:这也是大家纠结的一个地方。第3个问题是纠结做不做减隔震,这个问题是纠结怎么做减隔震?条例规定只是满足中震正常使用,具体如何量化?中震弹性?不屈?这就需要时间来等待进一步的规定了。比如北京、云南等地标紧罗密布的进行中!
个人建议:咨询当地审图,甲方确认。原因很简单:涉及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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