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announcement on Tender for Great Bay University ( Binhaiwan Campus ) First-stage Project Design
本次预公告提前将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有关事项予以公开,其旨在使潜在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做好投标准备工作,以提高本次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
1.1 项目背景
1.1 Project background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实施方案的战略部署,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在东莞市高起点、新机制建设大湾区大学。
自2019年起,东莞市正式启动了大湾区大学的筹建工作,力争“高起点谋划、高格局定位、高水平建设”。一方面,紧扣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契机,助力湾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和产学研综合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大湾区及东莞市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产学研融合优势,全面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重要保障。
1 .2 办学定位
1.2 Project targets
大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东莞市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将以理工科起步,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致力于培养适应未来快速变化、支撑和引领大湾区科创发展的高端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服务于提升大湾区科创竞争力和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办成一所独具特色的、引领未来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的新型研究型大学。
主要学科领域包括物质科学、理学、先进工程;后续还将开办生命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管理等。
1.3 项目整体情况
1.3 Overall picture
大湾区大学拟按照“一校两区”的整体思路推进校园建设。
在东莞市域“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总体空间格局中,计划在松山湖和滨海湾同步建设两个校区。
计划至2030年,大湾区大学招生规模达到10000生,远期预留5000生;本科生与研究生规模比例达1:1左右。其中,松山湖校区计划安排2000研究生;滨海湾校区8000本科和研究生(另远期预留5000生)。
1)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位于松山湖科学城,占地256亩(净用地)。目前,松山湖科学城将与深圳光明科学城、港深落马洲河套地区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
2)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位于滨海湾新区威远岛,占地约2100亩(毛用地面积)。滨海湾新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东岸和西岸交汇处,连接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大空港和前海自贸区,毗邻香港、澳门,是突出港澳协同、加强对接广深、强化市域联动的重要区域。
“三位一体”与大湾区大学一校两区选址
教育教学功能:按照布局科学、环境优美、绿色智慧的原则规划建设,致力打造成融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实用性于一体的现代风格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和育人环境。
科教产融合功能:打造一个融汇各方面资源要素的创新创业实践、科技企业孵化、投资融资便利、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新科技创新综合体。
国际合作功能:搭建高等教育改革试验平台和创新平台,联合国内外高校开展试验项目合作,打造集合作办学、访学交流、学术研讨、产学研用协作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高校合作平台。
2.1 招标内容
2.1 Scope of the tender
本次拟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一期工程设计。
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二(红色部分为一期工程)
2.2 建设规模
2.2 Scale of Construction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40公顷(毛用地面积,约21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含车库、人防、设备用房及预留实验室)。
其中一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34公顷(含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约5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含车库、人防、设备用房及预留实验室)。
2.3 招标范围
2.3 Range of Bidding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一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2)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各专项深化设计、BIM技术应用、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总图、建筑(含室内设计)、结构、电气(包括照明和动力系统)、暖通、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智能化系统、基坑支护、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BIM设计、室外环境及配套(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等)、场地平整及软基处理方案、交通评估、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
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等手续。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工作。
2.4 招标方式
2.4 Tender procedure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分为资格预审阶段、方案竞标阶段、定标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综合考虑公司资信、团队实力,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选9家入围投标人(无排序)及2家备选投标人(有排序)。
方案竞标阶段: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选出无排序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定标阶段: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并从方案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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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是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投标),鼓励境外设计单位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在内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多于三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主导项目工作进程。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需具备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体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具备以下资质:(1)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 [ 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
IV. Design Fee and Honorarium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费(含规划方案设计费,不含落标补偿费)暂定为34,815,08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落标补偿费设置如下:
V. Time and Platform for the Official Tender Notice
拟于2月下旬发布正式招标公告,正式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
本次预公告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能承诺最终的招标公告与本次预公告事项完全一致,并请以最终正式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后续程序的管理要求,如意向投标人未办理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企业信息登记,建议先行了解投标相关流程及提前办理网上企业信息登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s://www.szggzy.com/dzzbtbjyxt/)
(网址: http://zjj.sz.gov.cn/)
潜在投标人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939331236@qq.com。招标人经评估后将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体现。
VII. Tenderee and Co-organizer
咨询邮箱:9393312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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